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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二十八(一)

“你師父從來都不打你嗎?”

淼淼一邊拿起糕點狼吞虎嚥一邊問我。

“不打,她人很好,還會經常給我好吃的,要是你喜歡吃,找到機會就過來,我給你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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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吃得急,我遞了一杯茶水過去。

“啊?她對你這麼好嗎?那你學跳舞唱歌那些,要是學不好她也不會打你嗎?”

淼淼的一塊桂花糕咬了一半,接過茶含糊不清地問道。

“不會。”

我搖搖頭,並沒有把花魁姐姐並不讓我學這些東西的事說出去。因為淼淼聽完我不用捱打後臉上明顯帶了不甘和忌妒的神色。

五歲的小孩還不會掩飾自己的情緒,手裡的另一半桂花糕她沒有吃,茶水也只喝了一口,然後淼淼帶著一種比來時更傷心的神色告訴我她要先回去了。

我們都身陷囹圄,被困在這暗無天日的地方,本應互相扶持,可似乎只有我過得比淼淼更慘一點,她心裡才能好受一點。

她還太小,我想,她長大就不會這樣了。

但是我猜錯了,如果人的性格生來自帶底色,那麼淼淼的底色就是忌妒。

五歲的淼淼嫉妒我為什麼不用捱打,十七歲的淼淼嫉妒我為什麼不用掛牌子接客。

十七歲那一年,我的武功已經暗自練到全盛時期,我籌謀著帶花魁姐姐一起離開。

花魁姐姐護了我十二年,並且在我十七歲,老鴇要求我掛牌子接客的時候,她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積蓄想要為我贖身。

老鴇把銀票砸在花魁姐姐的身上說出“想都別想”四個字的時候,花魁姐姐又祈求她,說就算不能贖身,能不能拿那些銀子換我晚兩年掛牌子。老鴇冷哼著說最多只能晚一年,再晚就不值錢了。

“我至多只能再為你拖上一年,你走吧!快走吧!你的武功現在練得那麼好,明兒個聽說樓裡有大人物要來,他們忙著應付大人物,對你們這些女孩子的看管應該會有所放鬆,明天是個好機會,你應該能走掉的!”

花魁姐姐關了門,將我拉到裡屋,塞了一包金銀首飾給我。我想,那是她僅有的財富了。

這些年,她為了不讓我學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本就砸了好些銀兩和老鴇做交易,以換得我相對的自由,她教什麼我就學什麼就好了。如今她又拿出所有的積蓄為我拖上一年的時間,最後連首飾都要送給我去逃命……

“我不走,除非你和我一起。”

我將那些金銀首飾推了回去。

我練武功的事並沒有瞞著花魁姐姐,十五歲的時候我就覺得自己就已經可以離開這個地方,但是我不能只顧自己走,否則我走了,花魁姐姐就會留下來承受老鴇所有的怒氣。我必須帶著花魁姐姐一起走,我又練了兩年的武功,想要救自己的同時也救她,救淼淼。

可是她不肯。

花魁姐姐喜歡上了一個窮書生,她曾資助了那個書生衣食住行的所有花銷以及上京趕考的錢,她說,那個書生允諾功成名就以後會來為她贖身。她相信那個書生一定會來,所以她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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