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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報警

經過這樣幾次之後,汪家禮認為孫德林“踩”的“點”不錯,就對汪家仁說了,

哥倆同意約上孫德林一起幹。當然,如果這樣,就得把“真家夥”向他露出來了。

他們想,入室搶劫兩個人幹不行,至少得3個人;反正過去幹的那些案子已經把孫德林和他們拴在一起了,對孫德林來說已無秘密可言,把“真家夥”給他亮出來,甚至在搶劫中借給他使用,也沒有什麼的。

3個人在汪家禮家中研究這件事時,汪家仁把自己的“五九式”手槍拿出來,交給孫德林練習。孫德林垂涎三尺,愛不釋手,心想:什麼時候我也能有這樣一支槍呢?

幾次“踩點”、跟蹤之後,這天晚上8點來鍾,他們3個人戴著帽子、口罩,持

槍來到那位業主家的門前。孫德林掏出“五九式”,照例走在前面,一推房門,沒

閂,開了。原來這是個南北插間,兩家合用一個廚房。南間門沒關,有個做小買賣的老太太坐在床上數錢,大約有幾百元;他的兒子在廚房裡做飯。匪徒們用槍把他們逼住。老太太嚇壞了,雙手顫抖。孫德林看見老太太額前飄動的幾縷白髮,想起了已經去世的母親,加之這次來搶的目標並不是她,於是大發“慈悲”,說:“你別怕,不要你的錢!”把老太太和兒子逼進北間。

匪徒們一進北間那個屋,看見那位賣煙的業主正和妻子、女兒圍著桌子吃晚飯。汪家禮舉起手槍說:“別動!我們來借點錢花!”來前匪徒們已經約定,為了防止孫德林說話的聲音被業主聽出來,凡是需要說話的都由汪家禮出頭。

那一家3口人好端端地正在吃飯,驟見3個蒙面漢子端著手槍衝進來,大吃一驚,碗翻筷落。那位業主倒顯得鎮定,坐著沒動。匪徒們觀察室內,陳設簡單,煙盒子不少。他們弄不明白,為什麼一個有錢的人家住這樣簡陋的房子。

匪徒們迅速動手,用繩子捆綁屋裡的人。業主神色不變,一隻手悄悄向床下伸去……

這個人平時習武,也愛摔跤,有些功夫。床下,放著一把藏刀,他想拿出來與匪徒們拼鬥一番。就在這時,一支冰冷的槍管抵住了他的額頭,汪家禮陰森森地說:“幹什麼?你再動一下,我就一槍崩了你!”

業主縮回了手。

“怎麼,不相信嗎?”汪家禮獰笑著,手法熟練地將彈匣退出一小截,讓業主

看,“瞧瞧,是不是小孩玩的?”

汪家禮此舉,活脫脫畫出了他那副由於有了手槍而洋洋得意的嘴臉。

業主見了那支槍,倒吸一口涼氣,放棄了反抗的念頭,忙說:“我知道,我知道……”

汪家禮用右手掀起床墊看了看,床下什麼也沒有。沒有錢,也沒有“傢伙式”。業主也暗暗納悶兒,那把藏刀哪去了呢?

汪家禮見男主人已經貼服,走到北窗前,拿起一塊布,將窗子擋上了。

業主夫婦的手腳被捆綁起來,老太太和兒子也被逼到床上,幾個人擠在一起。這時,汪家仁走近那個十六七歲的姑娘身邊,笑嘻嘻地在她身上摸了一把,說:“哈,這女孩長得挺標準哪……”

老色鬼汪家仁難掩本性,即使在搶劫錢財時也沒忘用一雙色迷迷的眼睛在年輕漂亮的女人身上掃來掃去。以前有一次,在入室搶劫中,孫德林在臥室裡的床上把女主人捆綁了雙手,讓汪家仁看住她,轉身走了。當他返回來時,看見汪家仁正在扒那個女人的褲子,不禁怒氣陡生,罵道:“這時候你他媽的還想這個?”汪家仁神情尷尬,掩飾說:“不是不是……我想用褲子把她的腿也綁上……”

此刻,業主聽了汪家仁的話,心裡一驚:這個老家夥是不是要糟蹋我的女兒?為使心愛的女兒免受侮辱,他主動地對匪徒們說:“只要你們不碰我女兒,怎麼都行。”說著,他將頭朝牆上一揚:“我那皮夾克裡有錢。”

汪家禮走過去,將手伸進掛在牆上的皮夾克衣兜,取出來1000元錢,掂了掂,輕蔑地冷笑道:“你就拿這麼點錢打發我們呀?”業主妻子說:“我們沒有錢啊……”

匪徒們當然不能相信,邊看住幾個人邊在屋裡翻搜。汪家仁沒有拿槍,翻得最快,搜出一個女式皮包,裡面裝著2萬多元錢,他咧嘴一笑,衝著同夥揚了揚錢,揣進懷裡。匪徒們用繩子將幾個人連成串,讓他們坐在床上,一掀床墊兜頭蓋住,然後急撤,逃離現場。

事後,被劫業主沒有報案,那位倖免的老太太更沒有聲張。他們認為,匪徒已經劫財而去,不會再來了,變得安全了。

這是一種沒有社會責任感的糊塗觀念。後來的事實證明,這種消極姑息的態度使更多的人付出血的代價。

又是槍案

這夥匪徒有了手槍之後,接連入室作案,頻頻得手。一次,他們盯住了一對在五愛街服裝城經商的夫婦,在一天清晨,借他們夫婦二人開門上市之際持槍闖入。面對兇悍的槍匪,男主人說:“你們要錢我有。正好,這裡有昨天剛取出來的5萬元錢,你們拿去吧!”好像他這筆錢就等著劫匪來取似的。他還將妻子手上戴的金戒指擼下來,拱手相讓。當然,匪徒們走後,他們也沒有報警。

類似這樣的入室搶劫案,這夥匪徒幹了一起又一起,絕大多數被害人不去報案,匪徒們又不作紀錄,許多案件的情節幾乎驚人的相似,天長日久,連匪徒們自己也說不清他們究竟幹了多少案子。他們落網後,面對預審人員,苦思冥想也說不完全。汪家禮說:“大的我都撂了,反正已經這樣了,我還能隱瞞嗎?”汪家仁則左一個“記不清了”,右一個“想不起來了”。的確,不是他們抗拒,而是果真如此。“3·8”系列案件中,除掉那些殺人搶車的使他們記憶較深外,他們入室搶劫的案子究竟幹了多少起,恐怕很難有一個精確的數字了。

皇姑車行搶劫殺人案發生後,在大約半年的時間裡,無論獵槍還是手槍,槍擊殺人搶劫案件沒有再次發生。有人據此猜測,犯罪分子可能是流竄犯,作案後已經逃往外地;也有人分析,即使犯罪分子是本地的,他們懾於警方大力搜捕,也將銷聲匿跡不再幹了。

後來發生的事情表明,這兩種分析都錯了。

1996年春節前夕,在2月1日、2日短短兩天之內,又發生3起搶劫殺人案,死2人,傷2人。更嚴重的是,不僅那支在皇姑車行殺人作案的“五四式”手槍再次出現,還多出了一支“五九式”手槍。這兩支由沾滿鮮血的魔爪緊握著的手槍射出的一顆顆罪惡的子彈,殺戮著沈城無辜的平民百姓,欠下了一筆筆新的血債!

3起案子,分別發生在市內幾個不同的地點。後來知道,這3起案子有其內在的聯絡,可視為同一類案件。

最早發現“出事”的是在2月10日早晨,報案的是沈陽軍區司令部第二幹休所的小楊。

那天早晨7點來鍾,小楊上班,經過于洪區楊士鄉金沙村東面的渾河河堤大壩,看見在那條東西方向的土路上靜靜地停著一輛紅色“拉達”計程車。車裡沒有人,附近也沒有人。往車裡細看,鑰匙插在鑰匙孔裡,車上有血跡,已經結成冰……小楊一見事情不好,趕緊跑到有電話的地方,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了警。民警趕來後,立即保護現場,並向區公安分局報告。區分局局長楊燕山、副局長王洪澤、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宋曉晶先後趕到現場,指揮勘查。

這輛紅色“拉達—2107”型計程車,車頂燈上有“瀋陽東海”字樣,車牌號為

“遼AG3777”,兩側車門上噴印著“瀋陽出租汽車聯營公司·成套4000號”字樣。

車前後4個門都關著,但沒鎖。引人注目的是,在車門把手、車尾、後保險槓、駕駛座位前的臺板等部位上有多處觸控、擦蹭狀血跡。左前輪的輪胎癟了(沒有開放性破損)。後排座上放著一條浴巾,浴巾上也有血跡……

車內前臺板上的計價器開著,表上顯示:“1.5元/公里,22.00元,13.3公里”字樣。

法醫檢查屍體,那人死得很慘:頭部有槍彈貫穿傷,臉上有大量血跡,脖子上系著一根綠色尼龍繩(沒有繫結),屍身下面有很大一汪血泊。

人們分析,死者很可能是這輛計程車的司機。繩勒復又槍擊,犯罪分子的手段為什麼這樣狠毒?

勘查人員向現場外圍觀察,在計程車北面大約2000米,即種雞場北院西牆外的一條小路上,發現了一塊不大的血泊,血泊附近有一枚手槍彈彈殼,卻未見彈頭。既然被害人的頭部是貫穿傷,那枚彈頭哪去了?勘查人員在血泊處向下深挖10釐米,挖出了那枚彈頭。

有經驗的刑偵技術人員判斷,這裡是第一現場。

刑警特別是技術人員,見慣了形形色色的命案現場,但槍擊殺人的現場並不多見。特別是,他們驚異地發現,那枚致人於死命的是“五四式”手槍使用的7.62毫米槍彈。這起命案與皇姑車行搶劫殺人案有沒有關係?彈殼與彈頭是不是“老相識”?

勘查結束後,技術人員馬不停蹄,對從現場提取的彈殼、彈頭進行檢驗。彈殼的底部印有“11.65”字樣,出現擊針、排除器、抓子鉤等痕跡。彈頭側壁有4條右旋膛線痕跡。比對表明,這枚槍彈,是犯罪分子用皇姑車行搶劫殺人案中使用的那支“五四式”手槍射擊的。

連環案

這就是說,沒過半年,手持同一支武器的犯罪分子再次作案。迄今為止,這支槍已經打死3個人了。

系在被害人脖子上的那根綠色尼龍繩,長1.1米,繩子的兩端各打一個死結。

根據計程車公司和車牌進行瞭解,被害人是該車司機,名叫劉俊清,31歲,住在瀋河區萬蓮小區。

犯罪分子殺人的動機是什麼呢?搶劫司機?司機身上一般帶不了多少錢;搶劫轎車?轎車還在;仇殺、情殺?也不像……

每發生一起案子,都給公安民警留下一個難解之謎。

刑警支隊與于洪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偵察員們抓緊進行路訪、調查。訪問中,發現有一對在當地種地的夫婦是目擊者。昨天下午5時許,他們收工回來,騎著腳踏車經過這裡,看見4個男子在和一個人———就是計程車司機———廝扯著。那個人邊躲閃、掙扎,邊哀求說:“我開還不行嗎?”那幾個拽著他說:“開也不行……”看那意思,好像司機看見這裡很偏僻,不願再往前開了,車上的人把他拽住毆打。那對夫婦見此事險惡,不敢駐足觀看,趕緊騎車走了。走出大約150米,只聽後面“砰”的一聲悶響……爾後,那4個人,一個騎著摩托車順斜道跑了,其餘人跑上大壩消失了……

偵察員向那對夫婦詢問4個人的衣貌特徵,他們說不太具體,只是提供:4人中有一個身強體壯的高個子,大約三十七八歲;還有一個年齡較大的人,大約五十上下……

這樣看,此案實際發生在昨天,即1月31日。天黑後,這裡沒有行人,直到次日一早才被小楊發現。

偵察員們看到,這裡地處偏僻,道路崎嶇不平。不瞭解的人很難會打車到這個地方來。

難道那4個人是合夥搶劫一輛計程車嗎?這使人們感到困惑不解。此案似乎並不簡單,有著比較復雜的背景。

計程車是從哪裡開來的?計價器上顯示著該車實際運營里程。如果以現場為圓心,以13.3公里為半徑畫一個圓,那麼這個圓所經過的地方可能是這輛車被租用的.asxs.(雖然不一定很準確)。

為解開“2·1”案件之謎,刑偵技術人員迅速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之中……

偵破工作剛剛著手,第二天———2月2日,同一支“五四式”手槍又在沈城打

響了!

這天下午5時許,中年個體業主郭、趙二人從南五煙市的地下通道往外走,當他們走到北面轉彎的地方時,突然,從在西側停放的一輛白色帶帆布的微型客貨兩用車上跳下兩個歹徒,不由分說,朝著他們就是幾槍,將他們擊傷,他們掙扎著逃走了……歹徒搶去老趙的黑色皮包後駕車逃走。人們聽見槍聲跑過來,將郭、趙二人送到醫院搶救。有人記下了那輛帶帆布篷的微型客貨兩用車的車牌:“遼A52461”。

又是槍案!接到報案後,刑警支隊支隊長於凌舜、政委李凡、副支隊長陳巖、宋曉晶等率員來到現場。

技術人員在現場發現並提取了4枚手槍彈彈殼、一枚手槍彈彈頭。

情況與以前的槍案不一樣了。那4枚彈殼中,僅有一枚是7.62毫米的,彈殼底部有“11.65”字樣;而另外3枚則是9毫米的,彈殼底部印有“38.88”字樣。

在醫院對趙、郭兩名被害人搶救手術中,取出了射入他們體內的2枚9毫米槍彈彈頭。趙、郭二人被犯罪分子分別擊傷了肝和腸子,經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

經鑑定,3枚9毫米的彈頭是同一支“五九式”手槍射擊的。

既然在現場發現了一枚7.62毫米的彈殼,那麼,那枚彈頭哪去了呢?它是不是發自參與“95·9·10”、“96·2·1”兩起案件的同一支“五四式”手槍呢?弄清

這一點很重要,必須找到那顆彈頭!

第二天,技術人員重返現場進行複查。昨天現場勘查結束後,地下通道便已恢復正常。人踩車碾,交通繁忙雜亂程度可想而知。技術人員不畏艱難,充滿信心,他們挖呀,找呀,最後,硬是在距煙市大廳門口約10釐米的地下,挖出了那枚僅有花生米大小的彈頭!

比對證明,這枚7.62毫米的彈頭,是與“95·9·10”、“96·2·1”兩起槍

案現場提取的7.62毫米彈頭為同一支“五四式”手槍所發射。這就是說,犯罪分子已經用這支槍幹了3起殺人致死(傷)的案子。

發現那枚7.62毫米的槍彈的彈殼和彈頭的重要意義在於,它把這3起槍案“串”起來了。使警方知道這個犯罪團伙的成員有1—4人左右。他們至少持有“五四式”、“五九式”,並掌握了其部分成員的年齡、體形等特徵。

包裹屍體的麻袋

認定這個犯罪團伙至少持有兩支手槍,也就解開了“95·9·10”案件的5枚彈

頭,為什麼有一枚鑑定為與另4枚不是同一支槍所射擊的之謎。刑警支隊技術處的幕後英雄們,以自己出色的工作為偵破“3·8”系列案件作著獨特的貢獻。

對此案的性質,警方初步分析,定為持槍搶劫。不過,犯罪分子搶去了什麼呢?老趙說,他那個黑色皮包裡並無鉅款,僅有200元現金和帳冊、計算器等物。犯罪分子和他們一打照面就開槍行搶,如此兇狠和不擇手段,如果不是找錯了目標就是“撞大運”。但結果,他們卻是“狗咬尿泡———一場空歡喜”。

如同“94·6·28”運鈔車搶劫案一樣,既然已經知道了犯罪團伙駕駛車輛的車

牌號碼,公安機關立即通告全市民警堵截車牌號為“遼A—52461”的白色帶帆布篷的微型客貨兩用車。

查卡獲知,“遼A—52461”客貨兩用車是一輛“天津大發”。計程車司機名叫

鄧少生,38歲,住東陵區長白鄉馬仲屯村。

2月4日,即兩天後的下午2時,刑警支隊接和平區公安分局報告:在新華派出所管內發現了那輛“天津大發”客貨兩用車。不僅發現了車,還發現了司機,只是,他已被害。

由於這裡往來行人和車輛不多,微型車帶有布篷,車裡緊靠前沿放著的屍體上面有偽裝,所以,不易引起人們懷疑,沒能在案發後及時發現。接此報告後,市公安局副局長柴文忠、和平區分局副局長張寶華等率員前往勘查,在奔赴現場途中,實在難以用語言和文字來形容他們悲憤的心情,這一小撮匪徒實在喪心病狂,兇殘至極,他們犯下的血腥罪行是“連環式”的,這裡一起那裡一起,幹了一案又一案,案案見血,善良無辜的人們在他們瘋狂的槍口下命喪黃泉。此惡不除,沈城焉有寧日?

那輛帶帆布篷的“天津大發”停在和平區西安街178號樓群之間,是當天中午時分被新華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的。檢查認定,它就是犯罪分子在南五煙市地下通道進行搶劫時使用的那輛車。

技術人員向車篷裡看去,在車廂最深處有一個人躺在裡面,頭、腳用麻袋對套包裹著,上面還蓋著一條麻袋。剝去麻袋,人們看到的情景慘不忍睹。

被害司機鄧少生雙手雙腳都被綠色尼龍繩捆綁,脖子上也被綠色尼龍繩緊緊勒著;面部皮下出血。他的嘴裡塞著一條棉線絨褲的褲腿。拿出塞物後,由於屍僵和天寒的緣故,他的嘴還大張著,不能閉合,好像他在大聲地呼喊,控訴著犯罪分子們的滔天罪行!

法醫鑑定,鄧少生是由於頸部被勒造成窒息死亡的。

刑偵技術人員心情沉重地看著被害人的屍體,悲憤不已。犯罪分子為搶劫黑色皮包裡的200元錢,造成了一人死亡、兩人受傷,這是一夥什麼樣的匪徒?

“3·8”系列案件偵破後,被害人之一鄧少生的妻子王豔華在報紙上發表文章,憤怒地控訴了那一小撮匪徒的罪行。她說,“天津大發”被僱時她在場,僱車人身高約有一米八,腿瘸,推著一輛腳踏車,說是僱車去倉庫提貨……她說,丈夫原本是幸福的一家的頂樑柱。他被害後,災難從天而降,她獨自領著兩個孩子艱難度日。公公思子心切,含悲死去,家中生活貧困,孩子們上學費用也要東挪西借……

鄧少生的慘死,他一家的不幸遭遇,是遭受那夥匪徒殘害的十幾個家庭的縮影。匪徒們落網後,被害人的家屬們發出一個共同的心聲:要向一小撮匪徒討還血債,即使將他們千刀萬剮,也難消心頭之恨!

懷著同樣心情的,還有廣大參戰的公安民警,案發時的2月2日已是臘月十四,沈城的人民群眾都在忙著籌辦年貨,迎接春節,可是廣大公安民警卻無暇顧及這些,他們依然頂風冒雪戰鬥在崗位上,那兩隻還在冒著硝煙的“兇槍”,很有可能還要打響,還會有善良無辜的人遇害。必須加緊偵破工作,將那些殺人的惡魔生擒活捉!

偵查員們走訪獲知,鄧少生是2月2日下午2時,在和平區南二食品批發市場的停車場被一個身材較高、年齡較大、腿有點瘸的人僱走的。

經鄧少生的妻子辨認,捆綁鄧少生的綠色尼龍繩和屍體裹蓋的麻袋,都不是她家的東西,這樣,就可以認定,麻袋和綠色尼龍繩都是犯罪分子帶來的。

“身材比較高、年齡比較大”———這與“95.9.10”、“96.2.1”案件的

目擊者向警方提供的情況相吻合。在那兩起命案中,這兩個神秘而令人恐怖的人物頻頻出現。

串連的威力

犯罪分子們殺害司機、搶劫“天津大發”,是為了用這輛車到南二煙市搶劫錢

財,這是很明顯的。那麼,這與兩天前(1月31日)開“拉達”的計程車司機劉俊清被害一案有沒有內在的聯絡?為什麼他們在這3天之內連殺兩名司機?殺害劉俊清,是否也是為了搶劫這輛車作為交通工具,然後再去幹搶劫錢財的勾當呢?

“這些犯罪分子似乎很莽撞,作案沒有準頭。”議案會上,於凌舜皺起眉頭沉

思著說,“他們一會兒在這邊殺死個轎車司機,一會兒在那邊殺死個客貨兩用車司機,打傷兩個商人,卻搶去一個空包,給人的印象,像只沒頭的蒼蠅亂撞。”

刑警支隊的技術人員對“2·2”案件現場提取的遺留物進行細緻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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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彈痕檢驗,確認“2·2”南五煙市地下通道搶劫案的犯罪分子所使用的一

支手槍,就是“95·9·10”、“96·2·1”案件中兩次出現的那支“五四式”手槍。

犯罪分子捆綁鄧少生所用的綠色尼龍繩,與捆綁劉俊清的綠色尼龍繩相似。不同的是,前者是78股,後者是90股。

裹蓋鄧少生屍體的那3條麻袋,格外引起技術人員的興趣。

3條麻袋都比較陳舊,一條印有“中糧”字樣,一條印有“安港牌飼料”字樣,

另一條什麼標記也沒有。在印有“安港牌飼料”字樣的麻袋上,縫著3塊不大的藍色補丁,針腳較密,縫得很仔細。

技術人員在麻袋裡發現一些蔥皮、木耳等碎屑,還有3塊米粒大小的煤塊。小心翼翼地拆開補丁,在褶縫裡掉出一顆麥粒。

技術人員用鑷子夾起那顆麥粒,氣也不敢大出,生怕把麥粒吹跑。

在技術人員眼裡,這顆麥粒,還有那3個小小的煤塊,比金子還要珍貴。

刑事偵查中,對犯罪現場提取的遺留物進行檢驗,鑑定,分析,可以提供偵查線索,指明偵查方向,進而扒掉犯罪分子的畫皮,直搗犯罪分子巢穴。在這方面,瀋陽市公安戰線的幕後的英雄們有著許多不凡的戰績。

這一次,技術人員也沒有放過這一顆麥粒和3個煤塊,將它們分別送到有關權威部門化驗。雖然這兩樣東西小而少得可憐,但是,它很可能是照亮漫長的刑偵之路的一線曙光。

於凌舜、劉景倫和刑偵技術人員坐下來,認真分析和研究近期發生的幾起涉槍案件有沒有什麼帶規律性的東西。

暢所欲言,集思廣議。他們發現,從“95·9·10”以來,在這幾起涉槍案件中,有許多帶有共性的特點:

在這幾起案件中,那支“五四式”手槍始終參與作案,後來又出現了一支“五

九式”手槍;

在這幾起案件中,犯罪分子膽大妄為,手段殘忍,對開計程車的司機都不留活口;

在這幾起案件中,多次出現用綠色尼龍繩捆綁或勒斃被害人;

在這幾起案件中,目擊者反映犯罪分子年齡偏大,特別是其中有一個人年齡在50歲上下;還有一個人,身高在1.8米左右,體格強健……

即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再狡猾再隱蔽,也不可能不留下痕跡,不可能不反映其作案的手段、特點和規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刑偵技術人員認真研究分析作案規律,將多起有相同或相似點的案件串並連接起來,名曰“串連”,就可以校準偵查方向,“串連”,如同一面威力強大的“照妖鏡”,犯罪分子無論在何時何地露頭,都將在“照妖鏡”下現出原形。當年被稱為“殺人惡魔”的潘曉峰(“串

連3號”),殘殺13名更夫的王德來等4名犯罪分子(“串連18號”),都是在經過

串連之後抓獲的。

現在,刑偵技術人員經過串連,認定“95·9·10”、“96·2·1”、“96·2·2”等一系列搶劫殺人案,是同一個犯罪團伙幹的,姑且稱之為“串連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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