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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殘的惡魔

汪家禮說他們入室搶劫沒殺人,這可能是事實。但這豈不是也在說,他們在室外的搶劫作案中殺了人嗎?

事實的確如此。儘管還沒有槍支,這夥匪徒在用所謂“冷兵器”作案時同樣兇

殘至極,殺人如麻。僅在1994年1月至5月這短短的5個月裡,他們就連殺5名計程車司機,平均每個月殺死一人!

1994年1月,匪徒們預謀“幹大的”,搶劫鐵西某廠的工資款,或者搶劫某銀行。他們的打算是,搶劫一輛跑得快的轎車,殺死司機,作為實施搶劫的交通工具;還要在頭一天從外地騙租一輛小型貨車,殺死司機,作為搶劫後逃跑、中途“接應”換乘的交通工具。這個方法,他們在後來作案中一直襲用著,汪家禮稱為“老套子”。

1月9日上午,他們派王文緒到遼陽僱了由司機李爭駕駛的一輛藍色微型帆布篷貨車,說是到瀋陽“拉貨”。李爭當即答應,為攬到一個長途活兒而暗暗高興。汽車開到鐵西區亞洲賓館前,汪家仁已經等候在那裡。王文緒說,他是“貨主”,讓他上了車。汽車開到南郊大堡,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停下了,孫德林和汪家禮在那裡等候。他們讓李爭下了車,孫德林獰笑著對他說:“朋友,今天委屈你了,用一下你的車。”說著拿出繩子,把李爭捆綁起來。李爭知道遇上了劫匪,但他們人多,四周不見人影,不敢反抗。幾個人把李爭扔進車篷裡,然後汪家禮、孫德林進了駕駛室。匪徒們的意圖是,在汽車行駛中,由汪家仁和王文緒在車篷裡扼死李爭。可是當汪、王二人動手後,身體健壯的李爭再也不肯任人宰殺了,拚力掙扎,邊掙扎邊痛苦地哀求:“你們要車……我給你們……何必……對我……這樣呢……”王文緒似乎生了惻隱之心,雙手放鬆了。這時,車停了,孫德林皺著眉毛走了過來。原來,汪家禮見後面好長時間也沒把“事”辦完,讓孫德林下車看看。孫德林見王文緒松了手,捆綁李爭的繩子也開了,不滿地瞪了王文緒一眼,惡狠狠地說:“幹這個還能講仁義道德嗎?”他把王文緒擠下車,重新捆綁李爭,然後不顧李爭苦苦哀求,和汪家仁一起輪番下手,將李爭活活地扼死了。天黑後,他們開車選擇拋屍地點,最後在于洪區張士鄉道邊發現一眼枯井,將李爭的屍體頭朝下地扔了進去。

李爭,一位年僅26歲的遼陽青年,就這樣慘死在這夥匪徒之手。當夜,他的親人們四處尋覓打聽也不見蹤影,一遍又一遍地傳呼也不見迴音,真是撕肝裂肺,焦慮萬分。他們怎會知道,他們的親人遇上一群枉披人皮的惡魔,已被他們殘忍地殺害,化成了屈死的冤魂……

汪家仁說:“幹這種事,必須把司機整死。”的確,他們在搶劫計程車時,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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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留“活口”。

當地警方接到李爭家屬報案後,十分關切。可是,茫茫大地,浩浩人海,李爭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沒有一點線索和頭緒,偵查破案從何談起?於是,成為一起懸案。

次日,是鐵西區某廠職工發薪的日子,那夥匪徒開著微型貨車去觀察情況,看見鐵西區公安分局好像有什麼行動,街上有很多警察。他們沒敢久留,趕緊把車開走扔掉了。

搶劫行動流產,匪徒們沒有死心,籌劃著下一次行動。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是汪家禮卻一直覬覦著他原來所在的酒廠的

職工工資款,向同夥提出,在該廠發工資的那天進行搶劫。這個建議得到了那幾個人的贊同。這一次,他們仍然按“老套子”辦,要搶一輛轎車和一輛貨車。

同時搶劫兩輛車,不言自明,意味著又要殺害兩名司機。

3月21日,孫德林按照分工,獨自一人去搞轎車。晨6時,他來到豔粉街永善小區,站在馬路邊,用一種異樣的目光望著往來穿梭般奔跑的計程車。的確,他看中了哪輛車,哪輛車的司機就註定魂歸西天。他如同閻羅,掌握著生殺大權。每想到這裡,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就自負地現出獰笑,感到滿足。正思忖間,從遠處駛來一輛白色“伏爾加”。媽的,就是這小子了!他向那車招了招手,一位年近4旬的司機馬上減低車速,將車開了過來。他叫劉志國,家住于洪區楊士鄉,對這一帶很熟。孫德林上車後,很容易地就將劉志國騙到了預定的地點———于洪區大壩下南塘雞場附近的土道上,與同夥們會合。

按照分工,汪家仁在南塔騙僱了一輛“132”型長箱貨車。年過4旬的司機是東陵區汪家鄉的呂慶安,這輛車買來才4天。車開到雞場附近,汪家禮等人已經等候在那裡。他們用尖刀逼住呂慶安,捆綁他的手、腳並將嘴堵住。呂慶安掙扎,汪家禮照他腿上就是兩刀,然後用繩子將他勒死了。孫德林乘坐的“伏爾加”開來後,他們又勒死了司機劉志國。

“不惹事”的人

匪徒們將兩輛車的司機“搞定”後,該研究下一步的行動了,可是汪家禮望著

那輛“伏爾加”面現怒容,瞪起眼珠子對孫德林說:“誰讓你整這樣的車?幾個檔

我都不知道,怎麼跑?”

在每次搶劫活動中,凡是需要動車的,一般都由汪家禮駕駛,因為其他人的開車技術都不如他。過去,許多事都是汪家禮聽孫德林的;後來,隨著汪家禮在犯罪團伙中的作用和地位逐漸上升,他在心情不順的時候也可以頂撞孫德林幾句了。此刻,孫德林陰沉著臉,什麼話也沒說。

由於搶來的轎車不遂意,加上當天酒廠不知什麼原因沒有給職工發薪,這次搶劫行動又流了產。那兩個司機就這樣銜冤含恨,命喪九泉。

過了不到兩個月,這夥匪徒為了搶劫南塘雞場職工的工資款,又用同樣的手段於同年5月19日、20日兩天,接連殺害了撫順市開“132”型貨車的司機唐洪偉(39歲)和本市開“拉達”的司機居永志。由於雞場職工的工資不是在同一天開,他們的搶劫計劃再一次落空……

一具具被勒殺致死的屍體,一輛輛被劫後丟棄的無主車輛,震動了社會,驚動了警方。由於犯罪分子作案拋屍現場分佈在鐵西、皇姑、於洪等區,比較分散,有的被害人及車輛還是遼陽、撫順等外地的,現場上沒有提供比較有價值的偵查線索(有的被害人屍體過了很久才發現),這些案件都成了難解之謎。

在這期間,孫德林和王文緒的關係比較緊張,產生了矛盾。在孫德林眼中,王文緒這個後入夥者脾性固執,剛愎自用,有時不聽他的,另搞一套;在王文緒眼中,孫德林自恃身高體壯,搶劫中衝在前面,凡事總愛說上句,硬充老大。於是,當策劃搶劫行動時,他們兩人的意見每每發生衝撞,而且各不相讓,爭得面紅耳赤,不歡而散。汪家仁在中間兩面說合,也無濟於事。在汪氏兄弟看來,這個團伙裡沒有王文緒可以,沒有孫德林可不行。於是,王文緒與這個團伙的關係漸漸疏遠了。

隨著王文緒的“淡出”,另一個人漸漸取代了他的位置,就是孫德林的三弟孫

德松,人稱“老三”。

孫德松比大哥孫德林小10歲,曾入伍,身高1.73米,國字臉,大眼睛,寸發。他轉業後先在汽車配件公司當營業員,後來經商,開了一個汽車配件商店,他性格孤僻,平時連朋友也沒有,見到熟人唯有點點頭而已,和弟弟都不說話。但他自我感覺卻不錯,說自己對長輩很孝順,從不給老爸惹事,老爸對他也放心。

然而,這個“老三”給那位老人“惹”的事還小嗎?經大哥那麼一拉,他就從

容入夥,幹起殺人越貨的“營生”來了!

其實,早在孫德松正式“出山”之前,他就已經和孫德林有過多次犯罪的紀錄

了,兩人經常合演詐騙“雙簧”,叫一個個上當者領教了他們騙術的“高明”,叫

苦不迭。

有個騙案是孫德林設計的,孫德松配合實施。孫德林以開商店為名,從勞務市場招來僱員,假作檢查身體,騙去其身份證,並偽造殘聯檔案,到有關部門辦理了營業執照。還有些手續需要蓋印,孫德林就白天去看,夜裡去盜,居然用這種獨特的方法把所需的大印都蓋全了。執照辦妥之後。到某銀行建立了帳戶,騙得一本轉帳支票,又買了現金支票,然後由孫德松出面,用空頭支票到某輪胎廠“購買”了價值6萬多元的輪胎,滿滿裝了一汽車。在孫氏兄弟指揮下,這車輪胎三易地址,卸了裝,裝了卸,擺下“迷魂陣”,最後賣到了大石橋。

孫德鬆開店是幌子,行騙才是真。他和孫德林倒賣汽油票,並用空頭支票詐騙輪胎、機油、防凍液、汽油票等達13萬元。他還和孫德林借到某廠買汽車部件之際“踩點”,預謀搶劫這個廠的財會室,後來沒有機會才作罷。

就是這麼個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惹事”但實際上幹著另一套的人,一旦加入了

那個殺人搶劫犯罪團伙,其“表現”可想而知,他在裡面發揮的作用絕不亞於已被

疏遠了的王文緒。

孫德松的入夥,使這個搶劫殺人犯罪團伙的結構發生了變化,形成兩對同胞兄弟結成一個團伙共同作案。這種結構在團伙性刑事犯罪中比較罕見,不僅加強了犯罪團伙的凝聚力和穩定性、堅固性,變得更加瘋狂,而且為警方的偵破工作增加了難度。

隨著犯罪升級,無論是孫德林還是汪家禮,都不再滿足於繼續使用刀子和繩子等“冷兵器”,而是熱衷於獲得———槍。他們在繼續做著當年(“19

87.7.27”)劫車殺人案時未圓的那個夢。有了槍,不僅作案方便快捷,更要緊的是利於脫身和逃跑,槍偷不到搶不到那就只好去買,買槍則需要錢,他們殺人搶劫是為了買槍,買槍是為了殺人搶劫,形成了互為因果的惡性循環。有了買槍的念頭後,他們強抑燈紅酒綠的誘惑,有時把搶來的錢不分劈,留下來作為買槍用。聽說南方有槍可買,他們就攜帶贓款,一次又一次去南方尋覓。

失敗的搶劫

為了買槍,汪家仁和王文緒去過廣東、海南,孫德林和汪氏兄弟去過汕頭,結果都空手而返。後來,匪徒們分作兩路,透過農村的關係,或以“收山貨”為名,竄到開原、吉林等地,買到4支獵槍。他們將獵槍進行改造,鋸短槍柄,用於作案。這些槍平時藏在汪家禮家的隱蔽之處,用時取出。

儘管是獵槍,畢竟是這夥匪徒更加瘋狂了。

他們用武裝後幹的第一起案子,是1993年9月24日,入室搶劫一個在南塔鞋城經商的業主,汪家禮給他拉過貨。經過“踩點”、跟蹤,他們在那天早晨4點多鐘來到業主的家。孫德林、汪家禮各端一支獵槍,汪家仁、王文緒各帶一把尖刀,4個人都用帽子遮住了大半張臉。清晨,一個打工的剛開門,孫德林就手持獵槍衝了進去,其餘人接踵而入。屋裡住宿的人不少,睡夢中突然被幾個持槍握刀、凶神惡煞般的匪徒驚醒,一個個都呆住了,動彈不得。當孫德林手端獵槍衝進業主的臥室時,那個業主躺在床上,伸手去拿床頭櫃上的短刀,孫德林用槍指著他的腦袋警告:“你的可沒我的快!”業主害怕了,縮回了手。匪徒們將幾個成年男子用刀、槍逼住,把他們捆綁起來。孫德林向業主要錢,從他的枕頭下面搶去一萬多元,又在被窩裡發現了一條金手鍊。屋裡有個金櫃,孫德林向業主索要開金櫃的鑰匙,業主說,忙亂中記不得將鑰匙放在什麼地方了。孫德林認為他是故意拖延時間,找到一把鐵鉗子,用鉗子狠夾業主的一隻耳朵,痛得他直咧嘴,卻不敢喊叫。孫德林還覺著不夠勁,用獵槍狠砸業主的腦袋,“砰”槍走火了。子彈射向天棚,滿屋煙塵。

頭一次在室內打槍,孫德林心裡不大託底,忙問外面望風的汪家禮:“聽的聲音大不大?”汪家禮說:“大。”孫德林有點膽虛。天快亮了,外面上早市的人多,再說這次搶的財物也“夠口”了,就想撤。為了給被害人造成錯覺,他對業主說:

“你得罪人了,是別人僱我來的。要想沒事,再準備6萬。我給你打電話,咱們定到哪取……”說完,和其餘匪徒離開現場,匆匆逃走了。

有了槍,這夥匪徒頻頻出動,連連作案。

他們對在五愛市場經商的一個業主跟蹤、“踩點”,然後持槍入室,將被害人

捆綁,搶劫現金1萬2千多元。

他們持槍闖入南塔鞋城的一個業主的家,從床鋪下面翻出1萬元現金,並搶去金項鏈1條、金戒指2枚。

他們從五愛市場跟蹤、一個賣鞋的老嫗,記住她的居室所在,在一天清晨持槍闖入搶走現金3萬多元……

一次又一次搶劫得手,這夥匪徒沾沾自喜,他們以為,有了槍,就有了制服被害人的更大的威懾力量,可以比過去用刀、棍之類更容易地將財物劫掠到手。

然而,他們想錯了,在他們持槍搶劫中,就有不懼強暴、奮起反抗的強者。

那天清晨,他們如往常一樣,手持獵槍、尖刀闖入一個在南塔鞋城經商的業主的家,當時屋裡有兩男一女,3個人。與以往情況不同的是,那個業主進行了反抗,女主人高聲呼喊起來。另一個男子也跑來撲向孫德林。措手不及,匪徒們倉促應戰,汪家禮向那個男子身上扎了一刀。業主掙脫孫德林的控制,返身奔向廚房取刀,孫德林慌忙中向他開了一槍……槍聲和喊聲使匪徒們感到情況不妙,無心戀戰,有誰喊了聲“撤”,幾個人馬上爭先恐後地往外跑。汪家禮不甘心,臨走時朝女主人的腹部扣動扳機,不料是顆臭子,沒響……

搶劫失敗,匪徒們逃回匪巢,驚魂甫定,你一言我一語議論起來,有的抱怨那一家人捨命不捨財,有的自責互相配合不好,汪家禮則懊惱那顆臭彈有損他的“威風”。孫德林邊聽眾人議論邊擦拭著他的那支獵槍,惡狠狠地說:“關公也有走麥城的時候。沒關係,咱們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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