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
“二樓。”
“樓上兩人沒營養,林夕我愛你!”
“真的是你寫的啊?”
“當然,林夕都出來承認了。”
“林夕你簡直是我女神!又會唱歌,又會寫歌,寫書也寫的這麼好!”
“啊啊啊啊,樓上說的對,最重要的是我女神年齡還這麼小!”
“你們是不是忘了重要的事,有人說要吃鍵盤來著。”然後艾特了一個叫不說大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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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哦,剛才他說要吃鍵盤來著,人呢?”也艾特了他,後面就是一排艾特他的人。
要說這個人,是在林夕剛上熱搜大家都在討論的時候突然跳出來的。
“這個人肯定不是那個寫歌的林夕,是的話我就吃鍵盤。”
林夕的小粉絲其實也不確定,沒有跟他爭論,所以林夕剛發博的時候,大家沒有首先想到這個事。
這邊人都在到處找他的時候,一個小網咖裡的男子恨恨的看著電腦屏幕,頗有些咬牙切齒的味道。
這個男人叫朱凱,是個小說家,因為林夕和他的新書宣傳是同一時間,然而成績卻完全相反,到現在為止還賣了不到一千冊。
看到林夕的名字上課熱搜,出於嫉妒,他去評論了這麼一句,結果沒想到剛說完,林夕就出來澄清了,看到大家都在找他,他連忙把自己的號退了,偷偷潛水進來。
不過林夕可沒有時間理這些事,發了部落格,方旭堯的電話就來了。
“你還會寫歌?”
“對啊。”
“有沒有興趣幫別人寫?”
“你要?”
“一個朋友。”
“女朋友?”
“是女的,但只是朋友。”
“哦,沒事,好的啊。大概想要什麼型別的?”
“還不確定,等會我給你回簡訊。”
“好的,不過我可是要收費的啊!”
“嗯,應該的,我也只是幫她問問而已。”
“嗯,等你簡訊。”
通話結束,方旭堯看著手中的電話,這是吃醋了?
大哥,這只是很普通的好奇心而已好嘛……
再次拿起手機,從聯系人裡翻出一個號碼撥通。
“上次找寫歌的人給你找到了,你想要什麼型別的?”
“真的嗎哥,是哪位大師啊?”
“不是什麼大師,不過寫歌不錯,你到底要不要!”
“要要要,我相信老哥的眼光。我要輕鬆歡快一點的。”
老哥?
方旭堯皺皺眉,好像差的是有點多。
“我看起來很老?”
那邊方奕嘉正在高興呢,突然聽到老哥來這麼一句。
“額,就是你有點太嚴肅了,看起來比較……”
“嗯。”
方奕嘉看著被掛的電話,老哥怎麼了?
這邊,方旭堯卻思考著自己怎麼嚴肅的問題,看他的表情,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在思考什麼大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