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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少年羅建華的三次危機

大羅這輩子即便到了年老了,回憶起所有經過的風浪,印象最深刻的仍然是青少年時代經過的三次生命危機。

第一次的時候是讀初中,家裡因為老爸的生意越做越大,幾乎可以說迅速暴富起來,在城裡買了棟大房子住著,全家也都搬了過去。

雖然城裡各方面的條件比在農村的時候要好了很多很多,但是我並不喜歡搬過去。沒錯兒,房子大了,確也空曠了,老爸三天兩頭的不回家在外面應酬,老媽則忙於跟著老爸盯著他是不是有有了女人,平日裡吵架是免不了的。

奶奶本來在農村的時候也不必為他們操心這麼多,畢竟一個月也見不到一次兩次的面,現在住一起了,卻為著他們的事情,不知道傷心難過偷偷流淚了幾回。

家裡我也不怎麼喜歡呆,時常想起跟小明他們在一起時候的事兒,那時候每天可真是快活啊,每天我都知道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做什麼小明會高興,雖然有時候有些事情不大喜歡,比如上課上早自習什麼的,可騎車馱小明一起去上學還是挺有趣兒的,尤其那些狼崽子們豔羨的目光,簡直讓人如沐春風嘿嘿......

新學校新同學,實在提不起精神跟他們來往,一個個的幼稚膚淺的要死,尤其女生,課間拿著小明早八百年前就淘汰的頭花首飾什麼的,討論的不亦樂乎,真是...人沒有最傻只有更傻。

男生麼...大多數都跟白條雞似的胳膊腿兒瘦的彷佛一腳下去就得咔嚓了,打球更是沒勁,不禁撞,看著他們有些驚懼的眼神兒,我還是挺享受的呵呵......

女生也都怕我,原來在農村的學校貌似女生就怕我,唯有小明不大怕我,總支使我做事情,要不是看在程爺爺的份兒上,還有她三五不時進獻的好吃的,還有...算起來其實她對我們都還不錯,所以幫她點兒忙也沒什麼,閒著也是閒著。

這時候我認識了耿新陽,這傢伙說起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比較好色,雖然貌似男生沒幾個不好色的。

這傢伙比較嚴重一些,本地一個大痞子的妹妹長的挺漂亮,也在我們學校讀書,看樣子也不像個什麼正經貨色,跟耿新陽這傢伙勾搭上了。被那大地痞手下一個看樣子也是看上了那女的的流氓知道了,帶了幾個人放學路上堵住耿新陽把他一頓胖揍,我本來不想管這種狗屁倒灶的事兒,沒想到那幾個打人的傢伙自己找不自在,衝我叫囂,被我踹趴下了,於是耿新陽這傢伙把我當成了救命恩人,真是讓人無語了。

本來我也沒把這件事看的太重,但是這卻差點兒要了我的小命兒,那女生的哥哥帶著一群流氓找到了我和耿新陽,場面十分混亂,我不知道打到了多少人,又中了幾次板磚,唯一差點兒致命的是腹部那把匕首,這是替耿新陽挨的,為此他欠我一輩子,雖然後來因為小明他說過寧願當時我沒有替他挨了那一下子,他這輩子沒這麼難受過,一朵鮮花擺到面前卻不敢伸手,折磨。

當時我真以為自己完了,留了好多血,耿新陽那家夥腿也受了重傷,根本指望不上,那群人也都歪歪斜斜拖著受傷的跑了,我是被警察送去醫院的,躺到冰冷的手術臺上,彷佛靈魂出竅一般,根本感覺不到了疼痛,我想我可能要死了。

我很留戀這個世界,原本一直覺得其實人活著真沒什麼意思,像我爸媽,每天吵吵鬧鬧的,除了花錢還算隨便,也不大管家裡孩子和老人,那種傳說中只在小明家裡看見的叫做親情一類的東西,在我家裡是找不著的,除了奶奶,實在沒什麼讓我覺得像家的地方。

但是現在,我感覺我就要死了,我忽然很害怕,我原來一直想著快點兒長大了吧,我就可以追小明,然後我們結婚過像她家那種幸福的日子,可現在,難道我就要沒有機會了麼?

但是讓我慶幸的是,我沒死,手術很成功,恢復的也很快,我也從來沒這麼怕死過,一星期後我偷偷從醫院跑了出去,打車到了小明家門口,呆了一天,只看見小明早上坐李連輝的車子去上學,中午出去學校門外的小攤上買了一小碗櫻桃,吃了一顆,酸的直皺眉,但是還是皺巴著臉繼續吃了幾顆,真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難吃幹嘛還要吃,難道是饞急了?

晚上放學坐了李琳的車子回的家,有兩個男生故意用車子別她倆,被隨後趕上來的李連輝和小黑小黃他們嚇唬走了。

晚上我回到醫院的時候,難得爸媽都在那裡急的團團轉地等我,忽然我覺得,可能他們兩個也不是一點兒感情也沒有,最起碼這一刻還是很有共同語言的。

活著,也許沒那麼糟糕。

第二次是我結婚以後上大二的時候,因為代表學校去參加公安系統院校大比武,表現突出,被選中去執行一項特殊任務,偽裝成一個不良少年打入一個販毒團伙內部。

這次任務是沒的選擇的,上面下來的任務,是南方一座大城市,據說不久就有一位首長過來視察,之前必須端掉這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販毒團伙。本身這夥人在本市也十分猖獗,偏偏組織嚴密,保護傘勢力也大,本地方根本無從下嘴,於是抽調了一批外地警力,透過各種渠道對他們進行滲透。

任務還算順利,對這般社會混子,我簡直太熟悉了,從小見過太多這樣的人,從他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我就能判斷出他們的想法和心態,幾乎是十拿九穩的。

就在一切都很順利,幾個月之間各個部門通力合作以雷霆萬鈞之勢端掉了這個團伙,但是卻也有幾條漏網之魚,都是亡命之徒,手上人命也不只一條。

領導上都很緊張,我和另外幾人被派去外圍保護前來低調進行視察工作的首長,憑著直覺,我發現了混在工人們之中的歹徒,也看見了他們烏黑的掩蓋在外套下面的槍口,那一瞬間我想了很多,小明還有孩子們,可是我也很快反應過來,一旦任務有所差池,那麼孩子們有我這個父親,也是一輩子的恥辱,所以我沒有猶豫地擋在了首長的前面,子彈入體的時候,我知道我還有救,也必須有救,我剛剛用生命捍衛了我們一家人的榮譽,現在我得為我的家庭活著。

最後一次任務是我自願選擇的,憑著我跟首長的關係,我比別人有更大的自由度去選擇,但是我卻選擇了去。

如果說第二次我贏得了榮譽和未來發展的人脈基礎,那麼,第三次則是為了贏得未來發展的資本,我從來不是個崇高的有理想的人,只想老婆孩子熱炕頭地舒舒服服地過我的日子。

但是,我知道我的生活跟我的父輩甚至我所認識的所有人包括如丁宏這樣有地位的人,將都不一樣了。

小明去買股票賺了錢,如果沒有我當時跟領導的那層關係,她這樣如探囊取物一般目的明確幾乎精準地發了橫財,會引起注意甚至被調查都是有可能的,而錢財這種事情,說不清楚。

但是因為有了靠山,我們化險為夷,並且從此沒人敢輕易產生某種想法。

這時候我意識到,我就是家裡的保護傘,必須保護一家子,能夠一直這樣快樂無憂地生活下去。

生活上我倒是不用擔心,小明從小就有一種天生的對金錢的嗅覺,可以很容易地賺錢,所以我對金錢興致實在提不起來,對我爸的公司生意也沒什麼興趣。

所以這次我必須去,也是最後一次去,以後就該憑本事在工作上有所建樹了,而我的建樹絕對不會被埋沒,就怕沒有機會。

這次是因為某個沿海城市要迴歸,對付一個有不良傾向的社會勢力,情況很複雜,去的人也不止我一個,時間上也前後不同,據說有幾個人已經進去了兩年多,並且混的有了點地位,最起碼是取得了對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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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說白了就是一個內地混的不得意並且背了人命的亡命徒,我之所以被選中,據說我的形象氣質比較符合這種身份設定,實在讓人無語,我怎麼就像那種惡人了?天地良心,我還真沒幹過什麼傷天害理的惡事。

後來小明說了,我從小就具備這種邪惡氣質-_-|||

這次任務也算順利,但是最後掩護一位戰友的時候受了槍傷,我們開的車子也撞上對面疾駛而來的卡車,雖然勉強躲過了正面,仍然翻了車飛了出去,就在都受了重傷的我們以為這次真是玩完了的時候,援兵到了,我也放心地暈了過去,我知道,我未來的生活,在向我招手,我不會死不瞑目了。

我也沒有對不起小明和孩子們,我們一定會幸福地生活到老。(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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