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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不要江山要美人

去高麗國都平壤的日子,已經定下來了。外事館中,唐朝的使臣,開始籌備馬車,準備隨著新羅運送軍需物質的軍隊,先到七重城,然後穿過混亂的漢江流域,直接到達高麗的平壤。李靖的大軍,正在平壤城外駐紮,此番前去匯合,也算是整合了唐朝所有的力量,開始對遼東戰場的戰後規劃作出對大唐最有利的調整。

新羅已經完全臣服,高麗只是表示願意稱臣,百濟也是苟延殘喘,用不了多久,必定淪為大唐的轄區。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也沒有永遠不會分離的人。和金德曼的告別,是很簡樸的,只是進了玉和宮,簡單地說了兩句保重之類的話,後會有期、歡迎來長安,什麼的,大抵都像金德曼全部說了,兩人姑且是朋友吧,來新羅這麼久,算是唯一認識的一人,唐人都愛好告別,自然是要親自交涉一番的。然後就是真正啟程告辭了,總之,也不知道,這一生,還有沒有機會再見於此。末了,當然也告誡,金德曼和毗曇的對決,該狠心的時候,千萬不要給對方留下活路的機會。

對於唐朝使臣的離開,金德曼早就有預感。自陳華來告別之後,順便請求,想隨著運送軍需物質,一起去北方的七重城,金德曼也滿口允諾答應。只是,回答之後就舉得有淡淡的失落感,具體是什麼,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為此,金德曼還在宮裡面喝了幾次悶酒。她時常拿著一個小葫蘆,放在手心把玩,一會兒,眼神明亮如有光澤地眸子轉動若思,一會兒,神色黯然,不知道所想何事,總之,金德曼開始變得沒以前那般一個人的灑脫,總是覺得,自己缺少了某些東西。

直到唐朝使臣的隊伍,隨著運送物質的軍隊離開了金城,金德曼才知道她究竟失去了什麼。

運送軍需物質的隊伍,是很迅捷的,白天夜裡,都是在趕路,歇息的時間很少。這樣一來,出了金城,很快就走上了蒼樸的官道。因為有陛下的特意叮囑,負責這次運送物質的將領金三日,非常明白,他們除了要保護軍需物質不丟失之外,還要保證唐朝使臣的安全。這可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只有馬不停蹄的趕路,路上不停歇,就不會出岔子。

金三日是個大胖子,似乎後勤軍官,都是比較胖胖的,頭髮盤起包在腦袋上,有個輕巧頭盔罩著,像古羅馬國家裡面的戰爭勇士。金三日一路上,倒是在唐朝使臣面前客客氣氣,走村過寨,都會體諒馬車裡的使臣大人身子弱,不像他們這樣的粗漢子,都增詢問是否要停下來休息。可惜,使臣大人卻是讓他儘快趕路,金三日不敢違背命令,催促軍隊急行軍,每幾天,就已經渡過了一條大河,前方就快到七重城了。

七重城,是新羅國都金城的咽喉之地。,從這裡一路向北,到達漢江流域,就是百濟、高麗、新羅三國相鄰的混亂之地,在那兒,不但有三國的軍隊,甚至一些匪患、私軍,反賊,都在那混亂之地裡面攪亂格局。應該說,混亂的漢江流域,是現今遼東戰場上,一處類似死亡沼澤的地方。這裡有許多武裝力量統治著,大戰小戰也時而發生,幾乎每天都會發生流血衝突,高麗人、百濟人、新羅人,總之是見誰殺誰,在混亂的漢江流域,這裡沒有所謂的王法,只有強硬的拳頭,才是活下去的根本。

“侯爺,馬上就要到七重城了。到了七重城,我們真的不要新羅人的幫助,自己穿過漢江流域,到達平壤?”

使臣團裡面,會點功夫的人,都被派出去做任務了,唯一能打的,就只有裴行儉一人,可是一隻只有三十多人的隊伍,在混亂的漢江流域,就是自尋死路啊。李義表在金城的時候,就聽人說過這漢江流域的黑暗,心裡隱隱擔心著,是否要另選一條路,或者讓新羅大將金庾信派兵護送。

陳華和李義表王玄策同坐一輛馬車:“不可,如果讓軍隊護送,更會暴露我們的身份,這樣,會成為眾矢之的。要過這混亂的漢江流域,最聰明的,就是把自己打扮成僧人的模樣,要知道,在遼東,僧人也是受人尊敬的,能夠替亡魂超度,能夠替生者祈福,天下有戰事,僧人最吃香,所以不會有人吃飽了沒事兒,找僧人的麻煩。所以誰都不會為難出家人,肯定不會對我們有企圖的。只是要委屈大家,暫時剃掉這頭上的煩惱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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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打趣地笑道,全都剃度成為僧人,想來也是不會在那混亂的漢江流域裡面,成為任何一方盯上的物件。

“侯爺這個建議,倒不失為一條妙計。只是,我兩,都如此老邁了,卻叫剃了頭髮。委實有點不情不願。”李義表稍有推脫,雖然侯爺的建議甚好,但他們犯不著為此就剃掉頭發,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古代人還是很有守舊觀念的。

“兩位大人不剃,那只有我剃了,到時候,兩位大人,但可說,邀請貧僧回家做法式。”陳華到沒有守舊的觀念,不就是剃頭髮麼,還難不倒他。

李義表和王玄策大駭,侯爺都剃頭了,他們難道比侯爺高貴,不剃頭麼。

“侯爺都能剃頭,老朽等,自然也隨侯爺一起。”

兩位大人堅定了信心,準備跟隨侯爺,暫時伴一段時間的和尚。

事情就這麼拍定下來了,化裝成僧人的模樣,渡過這混亂的漢江流域,這的確能掩人耳目。

又連續趕了兩天的路程,終於到達了新羅北方的重城七重城。

新羅的大將金庾信鎮守在這裡,已經連續收復了以此向北的數座城鎮。

見到金庾信的時候,這位身高有兩米,相貌堂堂,年輕有為的新羅大將,著實讓陳華欣賞。無它了,倒是一位光明磊落的漢子,刀傷和箭傷,是男人最好的證明,金庾信的身上都沒有少。他帶著箭傷,在七重城的城門前,熱情地迎接唐朝使臣的到來,並隨之邀請唐朝使臣參觀七重城的城防,以及帶著他們巡視了新羅士兵的戰鬥力。

金庾信的長安話說的並不標準,但還是能聽清楚他想說什麼。金庾信在陳華的面前,很能說,他好像早就認識陳華這個人,並且有很深的瞭解。並且,對陳華的態度,也非常的友好,一點也沒有因為,陳華是將新羅推向被大唐控制的罪魁禍首之一,而無腦地針對他,甚至,在七重城做出啥破壞兩國聯盟的事兒。

“使臣大人,我知道,要是沒有你,阿曼一定不會下定決心,放棄她多年忠守的信念。說實話,雖然,我是新羅的將軍,能夠為新羅戰死,是我最大的榮耀,但能夠看到阿曼真正放下心裡的包袱,我覺得,我哪怕是現在就死在這漢江流域也無怨無悔。”剛剛看過新羅士兵的戰鬥力,金庾信就迫不及待地向陳華表示感謝了。

看見這個渾身硬朗的男人,嘴裡一口一個柔情的名字“阿曼”就算陳華是傻子,也知道,這金庾信,肯定是金德曼的一個追求者。

“呵呵,金將軍何必謝我,我不過也是遵循唐王的意思,不過,金德曼陛下能夠頂住國內的壓力,毅然答應,唐王的條件,這倒是從來沒想過會如此順利。”老李的條件太苛刻了,完全是將新羅變成了殖民地,廢除新羅的軍隊,並且不允許他們擁有私軍,單單這一條,無疑就是握住了整個新羅的命脈。金德曼那小妞能答應,也是考慮了很久才下定的決心啊,不容易了。

金庾信非常認真,並且一絲不苟,道:“使臣大人不要推脫,阿曼能夠做出讓步,肯定是大人的功勞,我知道阿曼那個人,是不輕易答應別人的條件的。如此倒好了,阿曼終於能活的輕鬆了,我替她高興。”

“嗯,倒希望,金德曼陛下以後能夠開開心心地,希望她長命百歲,希望新羅,以後在大唐的領導下,會變得越來越繁榮。”陳華說了些客套話。

金庾信笑道:“一定會的,阿曼以後不會那麼苦了,新羅也用不著她擔心了,她或許,就能追求自己的幸福。阿曼說過,等有一天,她真正放下來,會出去四處遊歷。看來她快實現了。”

“但願吧。”陳華想到金德曼那脾氣,四處遊歷的事,肯定不會發生:“只是,金將軍,小可問一句。如果,新羅真的履行了條約,,那將軍以後該怎麼辦?倒不如,由我,向唐王舉薦,以將軍的才幹,肯定能夠有一番作為的。”

陳華心裡在想,金庾信難道就甘心,以後他帶領的軍隊,將全部遣散回家種田,作為一個軍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手下無兵。但陳華又想,金庾信是金德曼的心腹,肯定是遵循金德曼的旨意,就算心裡不服,也不敢表現出來的。

呵,他到覺得好笑了,金庾信以後可就不是什麼將軍了。只是這男人,也沉得住氣,居然如此心甘情願地不反抗金德曼的旨意。不過,這金庾信,也是一個人才,打仗的天賦沒的說,舉薦給老李,也是美事一樁。

哪知道,陳華的如意算盤還沒敲響,金庾信就連連搖頭拒絕。

“不,不,不,沒有的軍隊,我一點也不後悔,至少,現在,可以正式向阿曼求婚。我希望,阿曼能夠交給我,做我的妻子。她以前是新羅的女王,我是臣子,我不能有非分之想,但現在,她已不是新羅的女王,我亦不是什麼將軍,你們唐人有句話不是叫做不要江山要美人沒,我想,我就是那麼粗淺。”

金庾信露齒一笑,居然是充滿幸福的笑容。(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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