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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我也是詩人

黃龍寺後山的楓葉,已經紅了半山。來往遊玩的遊人絡繹不絕,一條青色石板小道,自山腹中直穿而上,從山腳走到山頂,花費的時間要個把時辰。不過,本來就打算出來遊玩,倒是不介意這點時間用來一邊漫步,一邊欣賞山間的美景。

金德曼或許很少單獨出來行走,所以,當她接觸到外面美麗的精緻,總是要停下來,站在某處,一直呆呆地看著。這個時代,沒有相機,沒有手機,美景也不能瞬間抓拍下來,欣賞者,只能單純的欣賞,最後遺憾離開。

其實,看到這裡,陳華很想拿出自己隱藏的磚頭手機,讓金德曼的身影,成為歷史上第一張自拍相,只是他想了想,還是算了,怕嚇死這小妞。

金德曼走在前面,開心的就像一個參加秋遊的孩子。她已經拾起地上的楓葉,拿了一把抓在手裡,就像捧著一捧玫瑰,紅撲撲的臉蛋上,是一種天性的可愛。

“以前,父王還再世的時候,我都會來黃龍寺。自從父王去世之後,我就有好幾年沒來這裡了。想不到,一切都還是那麼熟悉,連空氣中的溼味也一樣。”金德曼神色中,有一股悲傷。如果,她不是新羅王室,唯一的順位繼承人,如果她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個新羅公主,能夠嫁人,能夠有自由,她一定過得比現在快樂。

“人,都是生不由己的。”金德曼想到陳華曾經說過的話,心中釋然開來。放下心裡的包袱,認真欣賞周圍的景緻。

兩人從山腳走到山頂,最後在山頂的一座亭子中坐下來歇息。

坐在亭子中,能看見金城的全貌,古色古香的建築,在秋波中依稀健存。新羅皇宮,也盡收眼底,遠遠望去,就像遙不可及的天宮。

“如果可以,寧願一輩子,都不回那兒去了。”金德曼淡幽幽地說著。“外人看來,是一個繁華的宮殿,裡面住的,一定是錦衣玉食的王侯,但普通人,那裡又知道,宮門深似海。裡面的冷清,冤屈、孤獨,會把人變成,沒有血肉的木頭。”

這些天,和金德曼愉快的相處,也知道了,這小妞的心裡的苦悶。那麼大的皇宮,沒有一個可以說話的人,沒有一個一起玩伴的人,她不知道,什麼叫友情,不知道什麼叫開心,她把自己偽裝的很強勢的樣子,成為新羅的女王,在百濟和高麗,這兩頭猛虎的虎視眈眈下,金德曼能夠讓新羅屹立不倒,不被兩國吞併,已經實屬不易。

“你做的已經很不錯了。“陳華安慰了道:”你看這金城,不輸外面的繁華,能夠讓這座城裡面的人,都過著安定祥和的日子,都是你的功勞。有句話,叫犧牲了自己的幸福,卻換來天下太平。這是俠之大者才能夠做出來的壯舉。”

“你也不錯,只是動動嘴皮子,就能讓大唐坐收漁利。”金德曼同樣讚美了陳華一句。

“過謙,過謙,我大唐兒郎,在外浴血奮戰,我等不過是在後面推波助瀾。論起功勞,出征遼東的十萬將士,功勞最大。我一點功勞都沒有。”陳華謙虛地說著,居功不至偉,這是中原人的狡猾,你新羅小妞學不來的。

對於陳華的謙虛,金德曼否認地笑道:“唐人要是都像你這麼謙虛那就好了。這天下永久都太平。”

金德曼這一句疑是反諷,也就是說唐人個個都是狐狸。尤其像陳華這種狐狸中的極品,更是成精了,一點都不好對付。

陳華臉皮厚,燦笑答道:“我們大家都謙虛,當個謙虛的好人。”

金德曼對他的皮厚已經免疫,撫了撫額頭垂下來的頭髮,別有一番風情。

“快要離開了吧?應該沒多久了!唐軍一旦進駐平壤,整個遼東三分之一的土地,就成了唐王的囊中之物,加上新羅的臣服,遼東這塊你們所說的九州頑隅,也就永遠不存在了。百濟頑強小國,李靖三萬鐵騎可滅。”

滿山的楓葉,就像血一樣觸目驚心。金德曼問了些尋常的問題,姑且是閒聊。反正坐著也無事,說說話總不顯得那麼安靜。

“遼東三國要是不彼此吞病,合力抵抗大唐的鐵騎,也未必能讓唐王輕易遂願。只可惜啊,就像你講的三國演義那般,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這女子倒是記得陳華講過的故事,遼東也不就是三國麼!金德曼估計太入戲了,把自己當成劉玄德託孤的阿斗。

陳華生得一張安慰人的利嘴,道:“所以啊,有個大儒說得好。天下英雄出我輩,一入江山歲月催。王圖霸業談笑中,不勝人生一場醉。所以,管他的,這個時候,我們能做的,就只能飲酒了。”

“飲酒?”金德曼狐疑地看著陳華。她記得,自己第一次失態,就是喝了酒之後,然後做出來的羞樣:“又沒酒,那來的飲?”

“這還不簡單?”說著,陳華從懷裡拿出兩個迷你小葫蘆。外面耍著硃砂色,酒坊裡面常用來裝酒的小酒具。

金德曼瞪大眼睛:“原來你早就做好準備了。”

陳華笑道:“你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麼?”

“今天九月初九?”漂亮的眼睛盯著陳華:“你生辰?”

金德曼只知道一個人最重要的日子就是生辰,她還以為今天是陳華生日,所以這傢伙才邀請她出來一起過呢。暗想自己生日,都是一個人偷偷過了流行,難免覺得那樣太委屈了,道:“要不,我們回玉和宮,讓宮人準備好晚宴,今晚好好慶祝?”

“今天,是我們唐人的重陽節,有首詩叫,獨在異鄉為異客, 每逢佳節倍思親。 遙知兄弟登高處, 遍插茱萸少一人。在我們中原,重陽節,是要邀請三五好友登高賞菊喝酒的。”陳華耐心解釋今天出來的原因,李義表王玄策都登高望遠去了,人在他鄉,可風俗不能忘。

“還有這等節日?”金德曼如同第一次聽見重陽節,又喝酒,又登高,又是相聚拉攏感情,老朋友坐著聊天,這節日好。金德曼立刻道:“以後,我要這新羅,每年都要過重陽節。”

金德曼的話,已經是新羅律法了,完全可以讓全新羅的人世代遵循。

陳華講小葫蘆遞給她,金德曼微微遲疑了會兒,還是接下了。她自從喝了酒之後,就覺得,酒是一種解決痛苦的好東西。現在偶爾也喝點。不好意思拒絕。

金德曼淺嘗了一口,發現她喝的酒,居然有淡淡的花香味,立刻精神一振,臉上紅撲撲的,道:“這就是菊花酒?”

這小妞還算識貨呢?陳華呵呵笑道:“外事館的涼亭前開了不少,前幾天去金城的玉闕大街,買了些果子酒泡著的,還能入口。”

金德曼微吐舌頭,顯然是酒有點辣。把她都醉成楓葉了。

“來,碰一個,為我們的成功合作乾杯。還有我們的友誼。”小酒壺挨著金德曼的小手碰了下。陳華先喝了口。

山澗涼亭,滿山紅葉,還有添趣的美酒。光是這些都已經讓人醉了。再聽見兩句酥心的話,更是如同喝了上了年份的女兒紅。

“我們是朋友嗎?”眼神迷離,臉上帶著幾分陀紅的醉意,金德曼認真問道。

她沒有朋友,她是孤獨的。

“當然,只要女王陛下願意,我樂意成為陛下的朋友。”陳華溫柔笑道:“甚至,陛下以後若是有時間來中原,我一定請陛下去玉山小住。”香帥是很樂意,和全天下的女人做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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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曼也學陳華的豪爽道:“那我一定要來長安,到時候某些人可不許躲著不見。”

“不會吧,把我說的那麼扣。”陳華張大嘴巴吃驚的表情很帥。他本來就很帥,衣服,鞋子,樣貌,完勝全天下的男人。

金德曼把頭一偏,眼睛裡卻是沒有來的神傷。

“都說唐人善才,頗好文墨,怎麼,如此雅興,有沒有吟詩一首,送給我這個朋友?你們唐人送別,不都是寫詩麼?”

寫詩啊,這可就有點難了,現在不是挺好的麼,兩人坐著說話,很親切。

看見金德曼期待的眼神,不忍心拒絕。陳華站起來,長身玉立在涼亭房簷下。

看著喝了酒,已經有紅暈爬上她那冰質玉臉的金德曼,笑起來的時候如山風拂過,溫柔了滿山紅葉。

景美,人美,恐怕值得回味一生,於是陳華也不吝嗇,欣欣然一邊喝酒一邊念著。

“哪我寫了?”

“寫吧,我聽著的,還是能品味出好壞,我看過不少唐詩。”

陳華心裡在想,些什麼呢,看見滿山紅葉,突然心中就冒出了一首妙詞。

“就寫它了。”陳華心裡做好打算:“一重山,兩重山, 山遠天高煙水寒, 相思楓葉丹。 菊花開,菊花殘, 塞雁高飛人未還, 一簾風月閒。”

“好了,我寫完了,覺得怎麼樣,有沒有大才子的潛力。”

唸完李煜一首“長相思”,不得不說,這個風流皇帝的詞,還真是人間絕句,用來賺取女子的眼淚,那是百分百中標啊。陳華心裡感慨,老子也是情聖加詞王啊,再回頭,已經看見金德曼雙眼紅彤彤的,就像剛才哭過一般。(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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