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漢末第一兵法家 > 第六百九十八章 生民尊嚴

第六百九十八章 生民尊嚴

李孟羲已經看到了,壓在人民頭上,百年,千年,兩個千年,整個漫長的封建王朝和舊時代,壓在人民頭上的是什麼。

那是,壓榨,剝削,欺凌,一切公平,一切人人平等的對立面。

有人說,中國人都痛罵權利,但有一絲機會,都會毫不猶豫的擁抱權利。所以,當奴隸有的權利,比主子還狠。

有人說,熱衷權利,是中國人的本性。

這不對,說這話的人,哪怕這是魯迅先生說的,他說的話也是不對的。

權利對中國人不重要,錢對中國人也不重要,沒有有權有勢的人的壓迫,這,是重要的。

正如,《讓子彈飛》這部電影中,張麻子對黃四郎說的一樣,“錢,和你,對我都不重要,而沒有你,對我很重要。”

中國人哪是追逐於權利,權利哪是對中國人最重要的,之所以追逐權利,那是因為在人吃人的時代,權利就是生存的根本,不掌握權利,就是被吃的那個,生存,便是接近權利。

【穩定運行多年的小說app,媲美老版追書神器,老書蟲都在用的換源App,huanyuanapp.org】

(那就,讓子彈飛吧。)愁眉不展的李孟羲,忽然就笑了。子彈之下,眾生平等。

李孟羲轉頭帶著詭異的笑意,他問關羽,“關將軍,你說,五步之內,是刀快,還是弩快?”

關羽傲然道,“刀快!”

李孟羲再問,“那若五步之外,刀快,還是弩快?”

關羽略有遲疑,“……弩快。”

李孟羲點了點頭,“那我明白了。”

李孟羲已經找到了一個簡單粗暴的保障生民權利與尊嚴,使人人不被欺辱的方法,方法是,不用再去編寫法律,不用去培養大量法制人才,不同建立一個高效公正的執法機構,也不用花上數年十數年去培養漢末百姓的法制意識,只需要——人人發把ak。

人人一把槍,強如呂布,也無法欺負一個最弱小的百姓。同樣,當人手一把槍的時候,不需複雜的法律架構的構建了,這是制衡,武力制衡了壓迫。

李孟羲問關羽,問,“關將軍,以你只見,為何多是老弱被別人搶糧食,為何多是婦人為何被欺辱?”

關羽答說,“因,老弱婦孺力弱。”

李孟羲再追問,“那因何力弱就被欺負,何不奮起搏殺?”

關羽搖頭,“不是如此。因力弱,就算反抗,也打不過別人,反抗還被打的更狠。故而,只能屈忍。”

李孟羲點了點頭,“便是如此,被欺者力弱,力弱縱有勇氣搏殺,卻無能為力。

但反之,若使力弱膽薄者先有勇氣,再有搏殺致死之力,便能使人懾懼,人便不敢欺之!”

李孟羲眼神冷冽一閃,“將軍若問,使力弱者能搏殺致死力強之法為何?無他,槍也!無槍,強弩亦可!”

關羽還在尋思,槍嗎,為何無槍呢,槍怎麼沒有呢。關羽不知道,他認為的槍跟李孟羲說的槍根本不是一個。

這時,李孟羲笑著問道,“關將軍,若有朝一日,你見一婦人貌美,想強欺之,婦人進屋端弩殺出,你還敢不敢欺她半分?”

關羽臉色不快,白了李孟羲一眼,關羽沉著臉氣衝的回了一句,“關某,豈是欺辱婦人之惡徒!”

李孟羲愣了一下,然後反應過來了,乾笑兩聲,趕緊改口道,“抱歉,某措辭不當。換個說法,若有朝一日,你見一老邁門口曬糧,卻見他腳邊放一強弩,且問,此時你能有賊心起搶掠意圖?”

關羽拿眼斜了李孟羲一下,關羽忍了又忍,沒好氣的回到,“關某縱是餓死,找個爬上去摔死,也絕不行劫掠之事!”

這讓李孟羲尷尬的,又說錯話了,他只好低頭摸著鼻子,片刻後,李孟羲再次換了說辭,“這樣,假設是張翼德,張飛將軍想欺辱婦人……”

關羽幾乎忍無可忍,拳頭攥了又攥,“三弟他絕無可能!”關羽冷聲打斷。

“那假設是劉……”

關羽眼神不善了。

“那假如說他是董卓,董卓若見民婦,民婦身背強弩,此時,董卓還敢有膽欺辱?”

關羽皺眉想了一下,眼睛睜開,“如何不能?董卓麾下有精兵萬千,若想欺辱,區區一婦人,區區區區一強弩,怎能抵用?”

李孟羲則笑著搖了搖頭,“不是如此。

不彷以類之,某聞,秦嬴政東巡,路遇一村,因其村未曾及時出拜,嬴政怒,令屠光三里。

若此時,此三里百姓,若家家藏甲,人人捉兵,那秦嬴政麾下有百萬之兵,屠滅三里,翻掌可為,可縱嬴政領大秦銳士而來,縱其兵精士強,欲屠滅百姓,百姓豈能束手待斃,必起而扛之也!

家家藏甲之民,三里方圓,為甲士千萬也。

彼萬千甲士拼死以扛,縱他嬴政大秦銳士精強,又豈能不死傷數百?縱嬴政貴有四海,為一時不快,便喪死銳士數百,他嬴政又豈能任性的起?”

見關羽若有思索模樣,李孟羲解釋道,“一個字——成本。

若有人想作奸行歹,縱有強弩,不足護身萬全,亦是有可能為欺為害,然,這非是弓弩無用。

而是,人人持弩之後,若有人想行欺壓之事,則其成本高昂,其要冒性命之憂,動輒便橫死。

此便足以震懾不法。”

“如嬴政,嬴政稍不愉便屠滅三里,固然,這是嬴政暴虐,可糾起根本,根本在於,百姓手中無有刀兵,使暴君行惡無本。

若百姓刀明甲堅,團結義助,更兼熱血敢死,若如此,嬴政縱是天性再是暴虐,他也萬不敢輕忤生民所不忍。”

李孟羲帶著無比的篤定,一臉的篤定的自信笑容,他手輕輕敲著矮幾,一字一頓,“使縱是暴君嬴政,亦不敢欺民,此法,便是我鉅鹿無法之法。”

“已不需煌煌法典,亦不需諸般執法架構,行法章程,亦不需耗長久年月建設法制,只需,賦生民持槍之權。

不管壓迫為何,不管是有人搶掠其糧,或是欺辱其親,或是壟斷其權,或是壓迫其人,不管壓迫剝削為何,有槍,武力反制的便是何種壓迫,有多少壓迫,有多少不公,便能反制多少壓迫,多少不公。”

說完,李孟羲笑著,問,“關將軍,還記得分粥之法否?”

“當時我等相論,該如何分粥公道,我等有說,做一好稱,盛一碗,便量一碗,使不偏不倚;又說,擇德高望重之人來盛;又說,使人監察之。

然,這些皆是不妥,只留於技,而非制衡。

以稱稱量,本意是好,可行商小販,稱上作假的還少了?讓他自己盛,每到他盛時,他便偷偷改盛,總給自己多盛,類此貪墨之法多矣,豈是區區一桿秤所能禁絕。

擇德高望重之人分粥,可縱是聖人,也有遠近親疏,怎能必然公道?

又設監察之人,可監察之人亦是人,是人,便能有利益糾葛。分粥之人,施監察之人以利以籠絡之,待利益糾葛一起,監察便如同虛設。”

說到這裡,李孟羲笑了,“當時我等所想諸法,皆不堪為用。”

“而能使分粥均衡者,關鍵,在制衡。使盛粥的人,最後一個拿粥,這,便為制衡。

利益制衡之下,分粥人但稍有不公,碗裡稍多稍少,多的必是被他人挑走,而少的徒留自領。

如此,縱是無好稱,縱是非是德高望重之人甚至分粥者乃是卑劣之徒,縱是無有監察機構,關乎切身利益,分粥者為使所剩之粥不多不少,無稱也會做稱,卑劣之徒也會儘可能使分粥均衡比德高望重之輩更為公道。”

“關鍵,只在【制衡】,利益制衡如此,公道制衡亦是如此。”

“法制之途,說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此間種種,繁雜堅重,然縱是做的十成十的好,亦是只流於術,未涉關鍵。

有法依者,分粥有勺;違法究者,粥不公,驅之棄之。

然,縱有勺,縱有規,不公者棄,然分粥之人豈又不能私相賄授,豈又不能,不公卻因與監管者私,而不被棄。”

“分粥之法,不能制衡利益,不使分粥者最後領粥,便不能公允。”

“法制制人,若不能使人制衡權利,便不能公道。”

“生民制衡欺壓之根本,在於槍,無槍,便不能制衡,便不能真有公道。

無槍,生民怒不能血濺,違法者違法則無本,欺壓則便無本。於是,雖,法有巨箸,與無法無異;有法可依,卻有法不依;執法雖嚴,卻嚴只貧苦;違法必究,法究十載,權勢卻半載出,出則又升遷。”

李孟羲眼中幾乎有火在燃燒,他冷冷的笑著,“十日前,某做鋼弩,此弩雖說射遠便飄忽,然力道十足,且鋼弩此物,製造快速,遠勝於筋角弩。

此弩,正利我生民尊嚴!

我計!我鉅鹿來日大造鋼弩,弩不需健長,快長極可,只耗薄鐵一片,加長木一臂,麻繩尺半,竹箭掌長,再塗糞尿於箭,搭弓架弩,弩雖小,然十步之內,以鋼弩勁強,不失準頭,不失力道。

遇欺壓之時,十步之內,弩發,無論壯弱之懸殊,一失出,穿衣入肉,中者必死,無有例外!”

李孟羲誓要保障生民十步內的傲昂尊嚴!這十步以內,縱是呂布來了,膽敢相欺,強勁霸道的鋼弩,足以一個讓螻蟻般弱小的百姓,足以跟呂布一命換命。

“思天下百姓,慣為欺壓,而不知反抗為何物。

某憂,雖賦其兵刃,其卻不能有搏殺之膽,徒有兵刃,而無膽魄,不過是持兵僕奴。

某計,除發其兵刃,更要教其搏殺,再強其膽氣,如此,方可使我鉅鹿之民,昂揚骨硬,使我鉅鹿之民,人不相欺,亦不為人所欺!”

『加入書签,方便閱讀』
推薦閱讀:
穿書後,三個反派崽在我懷裡撒嬌不裝了,我是廚神我攤牌了!手撕邪祟後,玄學真千金被大佬迷上了苟在仙界成大佬神級插班生新婚夜,她被豪門繼承人劈腿熱搜了異界軍火帝國我在偉大航路摸屍那些年奶包三歲半,我是全豪門的團寵大魏錦衣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