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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三(一)

“我可以教,但是小姐你要起誓,在我有生之年,您不可踏出山洞一步。”

我明白他想護著我的忠心,可是在他有生之年都不能出去,那我豈不是還要等上好幾十年?

“我覺得五年人們就會把這件事忘得差不多了,人是很健忘的,不是嗎?”

護衛盯著我的臉,搖了搖頭,“這樣的容貌五年是忘不掉的,除非小姐按我的意思起誓,否則我絕不教,也絕不會允許您出去。”

這護衛是鐵了心,堅決不退一步。

行吧,反正歲月流逝,他會老我不會,等到他打不過我的時候我自然就出去了。先隨便起個誓應付他就是了。

我右手豎起三根手指,作發誓狀:“好吧,就照你的意思發誓,這樣總行了吧?”

“你發誓,用我的性命起誓,若你違背諾言,我便不得好死。”

“你!”

護衛竟要我拿他的性命起誓!

“非如此,我絕不教。”

這護衛真的很懂怎麼拿捏我,我可以不顧自己的性命,卻不能不顧親朋好友的性命。他是料準了我若拿他發誓,便定不敢違背。

武功我是一定要學的,否則就算出去了也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萬般思量之下,我只好依照護衛的意思起了誓。除非他死,或者經他同意,否則我便不可離開山洞半步。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我每一天都刻苦練功。

護衛漸漸衰老,滿頭白發,且不說我武功早已在他之上,便是論身體狀況,他也早已不是我的對手。可我卻依舊不能離開半步。

“小姐你是不是每天都在盼著我死啊?”

護衛吹著花白的鬍鬚笑著問道。他已滿頭白發,聲音也不如以前清亮。

問罷又自問自答:“我還不能死喲!我死了誰給小姐採買吃穿物品?”

他雖已年邁,腿腳早已不適合爬山,卻仍堅持不許我出去採買東西,而是每次都自己去。

他錯了,我並不希望他死。五十年我都等了,不在乎再多等多少時日。我盼著他平平安安的,平安終老。五十年的陪伴,他是朋友,亦是親人。

有一天早晨,太陽剛剛升起,山間的霧氣還沒有散盡,清風吹來陣陣樹葉幽香的時候,他說:“我叫清誠,清澈的清,誠信的誠。我的保護到此為止,小姐你會記得我嗎,咱們……有緣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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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了我五十年的護衛說完這些話便閉上了眼睛,彷彿睡著的嬰兒,他護著我的五十年裡都提心吊膽,每日裡前怕狼後怕虎,從未像這般從容自在過。

睡吧,別再擔心我,好好的睡吧。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從前他沒說,我也從沒問,只是護衛護衛的喊他。護衛本是他的職責,卻被我喊成了他的名字。

下凡前父親司命曾告訴我,不要在人間記得太多人,不要在心裡放太多事,能忘則忘。

我原沒打算記住清誠的,可是後來我記了這個名字一輩子。縱然後來四大皆空,也不曾忘懷。我再沒見過這樣至純至真恪守信用的人。

從前他每次出去採買,都會帶回來一罈女兒紅,但卻從沒喝過一次。他說酒醉誤事,聞聞便罷了。

清誠走後,我將他埋在山間野花盛開的地方,墓前放滿了女兒紅。然後帶著我仍然十七歲的容貌和身體,離開了山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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