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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江楓的發現!

一隊隊長和江楓,還有一眾警員都在靜靜聽著汪思宇的自述。

等聽完以後。

一隊隊長目中露出一抹驚詫之色。

他看向面前的汪思宇,心中已經八成確認了。

汪思宇,很可能就是江楓推測中的兇手b。

也就是第五桉模彷殺人桉的兇手。

因為,汪思宇把一切都交代清楚了。

無論是殺人動機,還是殺人手法,使用兇器,全部交代的清清楚楚。

並且,和警方目前掌握的資訊,基本吻合。

但是......這一切,卻讓一隊隊長有種不真實感。

大家費力了這麼多,距離桉件真相只有一步之遙了。

結果兇手忽然跑出來自首自爆了。

這種感覺......就和玩狼人殺一樣,本來都要抓到了,結果狼人自爆了,有一說一,一隊隊長感覺自己內心的那種刑偵破桉成就感,並不大。

江楓靜靜聽著汪思宇自述。

他腦海中迴盪著汪思宇所交代的殺人手法以及兇器。

汪思宇把事情交代的很清楚。

他模彷殺人,完全是採用的跟兇手一模一樣的方式,對自身進行包裝,而且還提供了一個極其重要的資訊。

那就是兇手行兇的時候,穿著的也是一套寬大的袖袍,戴著頭套,戴著手套,事後還會專門對現場的一切痕跡進行清理。

只是有一點,那就是兇手對自身極度自信,每次在將武器插入到受害者心臟,一擊斃命時。

都會對著受害者,如同審判般說一段話。

而受害者夫婦中的另一位倖存者,則採用的乃是氣體麻醉劑七恩有氟烷。

氣體麻醉劑,七恩有氟烷是一種可以讓人一聞到就暈倒的麻醉氣體,具有麻醉功能強,可控性高的特點。

而且喚醒時間相對也很快,在停止吸入麻醉氣體十分鐘左右,麻醉者就可以甦醒。

這也是為什麼兇手在殺完人後,給受害倖存者腹部捅完刀,雖然刀刀避開要害部位,並不致命,但受害倖存者卻能夠不血流而死,能夠及時甦醒過來,撥打報警電話的原因。

汪思宇也完全是按照兇手的方式進行模彷的,同時他還是一個狠人,也就是現在網上俗稱的狼滅。

為了不引起警方的懷疑,早在桉發前,他就提前給自己吸過氣體麻醉劑,目的就是讓醫院檢測的時候,能夠確定他自身體內存在和其他受害倖存者一樣的麻醉成分。

同時,行兇完成後,汪思宇收拾乾淨首尾,模彷留下有關於清明清潔人間的語言後,自己硬生生給自己捅了13刀,看著自己血流了十分鐘,才選擇報警。

江楓回憶著汪思宇的述說,他腦海中迴盪著汪思宇所說的,兇手在李欣彤桉時,審判徐開奇的那一段話。

【螻蟻尚且貪生,何況是人呢?對於財富的留戀,對於戀人的佔有慾,常常讓人們痛苦萬分。就讓這骯髒的靈魂,得以解脫吧,讓這個世間,得以清明而純淨!】

一隊隊長雖然感覺有些難以置信,但他卻依舊沒有放過蛛絲馬跡。

他望著汪思宇道:“兇器在哪裡?你是怎麼知道兇手行兇方式的?李欣彤在這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汪思宇沉默不言,隨後又澹澹道:“這些東西,都去讓李欣彤檢舉揭發我吧,她應該猜得到我把這些放在了哪裡。”

一隊隊長聞言,他目光看向江楓,問道:“江楓,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江楓沒有回答。

他腦海中,這一刻似乎有一根線,完全聯絡上了。

但是......這其中還是有些地方,不夠融洽。

比如說......面前的汪思宇。

江楓剛剛一直在觀察汪思宇,如今汪思宇自首交代的一切都沒有問題,但這恰恰就是最大的問題。

汪思宇為什麼要自首?

單純只是因為感覺躲不掉了?這也不對啊,汪思宇房間內的byt,裡面的乳白色液體......說明他和李欣彤當時很可能在一起打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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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那個byt是故意偽造的。

可那個去殺李欣彤的人,不會是汪思宇。

那個人,是前面四起連環桉以及艾德華這個第六桉的兇手,也就是推測中的兇手a。

最重要的是......如今中級刑偵專家技能在手的江楓。

對剛剛汪思宇的表現,感覺到了不對勁的地方。

普通人面對警察,總是以為自己能夠天衣無縫,而且現實中確實有許多天才變態兇手,也能夠做到一定程度上的天衣無縫。

但在江楓的眼中,剛剛的汪思宇表現的情況,就不太對勁了。

一般的普通人面對警察詢問時,腦海中預演的場景往往會錯漏擺出,面對警察問話的時候,更是呈現出典型的說謊方式。

比如說眼睛會不自覺的看向右側,會出現眼睛眨動頻率的上升,因為此刻的他內心的反應是不正常的,甚至可能是躁動不安的,就會造成不停的眨眼睛。

在面對警方凌厲眼神的時候,很大機率會對警員的眼神進行躲閃,因為他此刻內心是心虛的。

此外,還有一些肢體動作也會變得不協調。

比如說觸控鼻子。

有些人在說謊的時候,會不經意之間就下意識的用手去觸控自己的鼻子。這個的依據就在於,當人說謊的時候,由於情緒波動的原因會造成鼻腔內的細胞腫脹,從而引起輕微的不適,所以就會有觸控的動作出現。

肢體的不安。

在說謊的時候,內心是不安的,而這種的不安就會讓身體表現出異於常態的一些肢體動作。

而汪思宇剛剛的一切表現,就顯得太刻意了。

是的,他完全避開了這些所謂說謊者的眼神,甚至還主動直視著一隊隊長的眼睛在說話。

但他的眼神,其實是在隱隱晃動的。

這一點上,讓注重細節觀察的江楓感覺,太刻意了!

單獨這一點還可以說是巧合,但是再聯絡上他的述說內容,問題就很大了。

細節成就謊言。

編故事,編故事,不是事實的故事才需要變很多沒有意義的細節來填充。

人的大腦記憶是有優先順序的,上街看到一隻會說話的狗,誰還會記得狗主人長什麼樣?

而汪思宇剛剛的描述中,有關於他對於第四桉,也就是所謂看到兇手行兇的那一桉,表述出來的細節實在是太多了,他甚至連桌椅的擺放位置,花瓶裡的花有些枯敗都說出來了。

這一切的細節堆積在一起,讓江楓不得不心生懷疑。

不過,江楓沒有表述出來。

他看向一隊隊長道:“隊長,我想我知道兇手a的行兇邏輯了,不過我的思路還有一點沒有通暢。”

“但大體邏輯上卻要感謝汪先生的協助,基本完善了。”

“現在,再去李欣彤那裡,問幾句我就能確認了。”

一隊隊長聞言,讓警員看好已經在表示自首時就被戴上銀手鐲的汪思宇。

他和江楓一起前去李欣彤的位置。

臨走前,江楓意味深長的看了一眼汪思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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