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海曼的真實身份是個艱難的任務。
這位作者從不在人前露臉, 也沒有固定的筆名和身份,只是因為行文風格非常特別,每次發表新的作品都會被人迅速識別出來。
“至少確定了這是一位貴族, 或許還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書桌前,享受著蘭斯揉|捏肩膀的服務。
蘭斯問道:“殿下為什麼覺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寫小說令貴族蒙羞, 但寫詩不是。貴族以寫詩為榮, 獻詩於國王以求得一官半職——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 “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聖國不允許女性擔任有關王權和宗教相關的職位,未出嫁的小姐寫些浪漫抒情詩彰顯柔情倒還好,若是膽敢寫嚴肅的敘事史詩, 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沒人願意娶一個被人嘲笑為“假小子”的貴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 那麼她一定會和想當教皇的阿芙拉成為知己朋友。
路加懷著欣賞想。
她們都是有勇氣逆時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賞歸欣賞——路加找到她的第一個命令, 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該死的《媚上的男僕》。
“阿芙拉去了哪裡?我今天早晨沒見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約克子爵的封地, 治療子爵雙腿殘疾的母親,殿下。”
路加滿意地點頭。
自從阿芙拉在角鬥場上展露風頭之後, 無數邀請信寄到了王子府邸, 懇求她為他們治癒頑疾。
路加幫她推掉了絕大部分的邀請,經過篩選之後, 阿芙拉選擇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貴族也有平民,她從未有一次失手。
從貴族的茶話會間路加偶爾聽聞,那些獲得新生的病人甚至會私下讚頌她為“聖女”。
“聖女”,不錯的稱號。路加想,由聖女來擔任教皇就非常順理成章了。
這就更需要一位能說會道的詩人,來為她做宣傳了。
“把海曼的詩歌謄抄一份給我。”路加對蘭斯道。
文字版本
的長詩在當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個人的字跡都是不同的。
蘭斯的字跡出乎意料的雋秀,細看每一個字母的形狀與字母的間隔都精確,如同現代列印出來的一般。
路加猜測他是和某位女性學習的寫字, 或許是那位蘭斯提到過的修女嬤嬤。
他仔細閱讀了這些長詩,海曼的行文風格的確很特別,而且這種風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閱讀的那份羊皮捲上的行文風格。
路加心臟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這個想法——因為他的喉嚨開始變得乾渴。
算起來,又是七日之期了。
既然獵物就在眼前,路加不想讓自己忍耐太久,以免最後變成理智全無的野獸。
他淡然地閱讀著羊皮紙,嗓音與平日無異:“去取你的血來。”
身後沒有動靜。
路加慍怒地回頭:“我說過,要‘提前’將血液抽|送到器皿裡,在需要的時候呈送給我。看起來你完全把這件事拋在了腦後?”
蘭斯靜靜望著他。
殿下語氣兇得像一隻準備撲咬鴿子的貓,臉頰卻浮起淺粉色,眼睛瞪著他,明亮得像火焰與星辰。
“殿下,天氣漸熱,血液過早離體可能會影響質量。阿芙拉小姐今早就離開了,我沒有找到機會請她幫助我抽取血液。”蘭斯誠懇道,“很抱歉,殿下。”
有理有據的辯駁。
“那麼她什麼時候回來?”
路加不希望自己失去理智,不希望自己又做出些醜事——畢竟對於魅魔來說,親|吻可比血液美味得多了。
“我不知道,殿下。”蘭斯垂眼道,“不過阿芙拉小姐臨走前說,她今天可能會回來得很晚。”
他隱瞞了十分鐘前聽到小姐們的馬車抵達王子府邸的事。那時殿下大概在認真讀詩,並未注意到細微的聲響。
“你去她那裡取器材。”路加儘量耐心,“我幫你抽取。”
時間還有很多,他用不著著急。
那些器材是類似於現代針筒的抽
血器具,使用後只會留一個難以察覺的小圓點,血液也不會四處飛濺,弄髒他的地毯。
這無疑是比粗暴地割一刀更隱蔽而且更文明的進食方式。
蘭斯還欲再說什麼,忽然耳尖一動。
門外好像來了什麼人。
於是他道了句“是,殿下”,便轉身向外走去。
“等等,”路加叫住了他,“貝洛克還在府上,我不許你私下見他,也不許你們有任何眼神交流。如果看到他就避開。”
“快去快回。”他催促道。
蘭斯推門出去。
他在空蕩蕩的走廊裡巡視,下樓梯時捕捉到了少女的裙襬在視線盡頭一閃而逝。
他瞬間判斷出來人並沒有危險,而且也沒聽到洩露殿下秘密的談話部分。
沒必要再追,他還有更要緊的事做。
蘭斯守在殿下臥室外的走廊裡站了一會兒,算得時間差不多了,便故意放重腳步,抬步往回走。
他已經發誓守護殿下,不會再離開殿下半步,更何況是這種特殊時期。
“東西呢?”殿下果然不滿於他的兩手空空。
蘭斯平靜地說:“貝洛克·莫爾少爺正在我的必經之路上,很抱歉,殿下。”
路加只能退而求其次。
他拿起桌角的高腳杯:“把血盛到……”
話音戛然而止。
一股芬芳的氣味撲鼻而來,只見蘭斯正將染了血的劍插回劍鞘中,血液從他手腕的劍傷溢位,流滿了整隻手,滴滴答答地落下。
每一滴浪費在地板上的血液,都像是敲在路加心頭。
他強裝鎮定地抓住高腳杯,擠開椅子走了過去,想要用高腳杯接住血液。
蘭斯自然而然地去接杯子,然而杯子在交接時出了意外,再加上路加手抖,“嚓”地一聲摔碎在地板上。
滿地碎玻璃碴和點滴鮮血之上,路加抬眸睨了蘭斯一眼,眸中紫意升騰。
“你今天的失誤似乎有些多,蘭斯。”
“非常抱歉,殿下。”蘭斯微笑道,“我下次一定多加注意。”
路加輕哼一聲,動作不緊不慢地牽
起他流滿鮮血的手,面露出挑剔之色。
只不過嘴|唇在因渴|望而輕輕顫抖。
“真不優雅。”他嫌棄地說。
然後吮住了那處劍傷。
為了迎接魅魔化,他特地換了一件寬鬆的露背長睡袍。很快惡魔尾從袍下探出,蝠翼也舒展開來。
路加啜飲著血液,雙眸逐漸露出了痴迷的紫色。
蘭斯注視著這雙略顯朦朧的眼睛。
惡魔的瞳色是血紅的,而魅魔化之後的殿下瞳色只是加深,變成更豔麗的紫。
現在它們專注地望著手腕的血液如同望著情人,蘭斯甚至為此嫉妒起自己的血液。
他引著殿下來到桌邊,將殿下抱到桌上。
殿下抱著他的手腕,卻忽然疼得“嘶”了一聲。
少年眼中漫起水霧,舌|尖像被燙了似的吐出了一小截,上面有一塊小小的燒傷。
他吐著舌頭,眼中帶著怒意,神情像是在可憐巴巴的控訴,為什麼好端端的食物突然反咬了他一口。
蘭斯疑惑地看向自己的手腕。
未加處理的聖力流竄在劍傷上,皮膚光滑平整——他無意識地治癒了自己。
……是因為他在嫉妒自己的傷口嗎?
正想著,蘭斯的手忽然輕輕一顫。
溼|熱的舌|尖觸在他手指上,一點點舔掉指縫間殘留的血跡。
殿下神色認真得可愛。
蘭斯的手止不住地微顫。
他無法感受到痛覺,其它觸覺也微乎其微,而現在,視覺和心靈的衝擊連線了他的肢體神經,那觸覺似乎舒服得過分。
他意識到什麼,默唸起了經書。
等到最後一絲血腥也被捲入口中之後,路加才鬆開他,意猶未盡地舔著嘴|唇。
“抖什麼,我又不會吃掉你。”他掀起眼皮道。
他一直留存著幾分理智,舔血這種事雖然和舔盤子一樣不太光彩,但並不過分親密……吧?
主要還是誘惑太大。
誘惑太大——蘭斯也有著同樣的想法。
此時殿下唇|瓣染著豔麗的血跡,舌|尖探出來一點點勾掉,尖牙若隱若現
。
他不由想,如果此時親|吻殿下的唇,謊稱“為殿下清潔”……會怎麼樣。
大概需要默唸更長時間的經書吧。
“抱歉,殿下。”他垂下眼眸,“那是本能反應,我沒有辦法忍住。”
說罷蘭斯便背過身去收拾地上的玻璃碎片,倒像是急於藏起什麼一樣。
不過路加沒有注意到這一點。
即便食用完血液,他仍有些蠢蠢欲動的感覺。血液只能果腹,味道比親|吻差遠了。
而且……魅魔的本能告訴他,蘭斯身上似乎還有什麼佳餚等著他挖掘。
“對了,恭喜你學會了對自己使用治愈術。”路加坐在書桌上,“不過下次記得,不要在我用餐的時候使用。”
“是,殿下。”
蘭斯神思不屬地撿起碎玻璃,不小心在指腹上劃出了一道細口。
他告訴自己應該治癒這道傷勢,然而,像之前一樣的奇蹟卻沒有發生。
他還是無法對自己使用治愈術。
他能做到的,仍然只是有關殿下的欲|望罷了。
魅魔化的一晚平安過去,次日,路加正式投入了“抓捕”海曼的計劃中。
他吩咐了安其羅去尋人,並打算從妹妹這裡獲取一些情報。
新的醫務室裡,路加坐在旁邊望著阿芙拉研究器皿裡的液體,一會兒左腿搭在右腿上,一會兒又換過來。
揚著下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
“什麼事?”阿芙拉心裡好笑,“說吧,我不會嘲笑哥哥的。”
路加斟酌著道:“聽說,那本海曼的禁忌之戀的小說有了新內容。”
“我這裡正好有最新版本,比原來的要甜寵得多。”阿芙拉笑著說,“我借給哥哥吧。”
路加噎住。他本來想打聽些別的訊息,沒想到阿芙拉就這麼直接塞了一整本書給他。
……封皮包的還是他上次用過的《日月經》。
路加抱著書,尷尬到腳趾扣地。
他找了一個確定無人路過、蘭斯也不會從身後突然出現的地方,鬼使神差地讀了起來。
海曼的小說筆觸細
膩綿柔,寫的比那些恢弘的史詩差多了……路加心中批判,卻止不住地覺得劇情酸爽。
然後他讀到了這樣一段新增的情節:
[貴族坐在高腳凳上,兩腳懸空,攀著黑色的椅腿,如同蜘蛛攀附蛛網,誘捕他的獵物。
他扯著男僕的領結,將他扯到極近的位置,鼻樑幾乎相撞。
“我不許你私下見他,也不許你和他眉來眼去,有任何眼神交流。見到他就避開,聽到了嗎?”
“為什麼,少爺?”
他們呼吸相聞,貴族的鼻息噴灑在男僕臉上。
“因為我會嫉妒。”貴族微笑道。]
路加頭皮發麻:“……”
他有種很強烈的既視感。
書中主僕與他和蘭斯的身份地位、性格差距都很大,情節更與他的生活一點都不沾邊——但這句臺詞,明明確確就是他和蘭斯昨天下午說過的話!
路加立刻去找阿芙拉確證:“這本書是什麼時候得到的?哪裡來的?”
阿芙拉眼珠轉了轉:“早上書販子寄到我這裡來的。你知道的——流行小說總是傳得很快。”
路加盯了她一會兒,似笑非笑道:“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阿芙拉一定認識“海曼”,而“海曼”就在他的府邸裡,還意外聽到了他們昨天下午的對話,不自覺地化用進了小說裡。
他臥室的那一層樓,除非特殊情況,只有府邸邀請的貴族才能走過。
“今晚叫上貝洛克·莫爾和綠蒂·夏洛特小姐,一起開爐邊讀書會吧。”路加微笑著宣佈。
憑直覺來看,除非世界上真有如此巧合,海曼的身份已經八|九不離十了。
夜間的讀書會上,所有人都到齊,路加坐在了最中心的沙發裡,開門見山道:“我想為大家推薦一位詩人,她叫海曼。”
“殿下,”夏洛特小姐道,“海曼是一位先生。”
路加微笑著審視她的表情,直到她實在忍不住迴避他的眼神,才道:“這只是猜測。如果她是小姐的話,無疑會讓我更加欽佩。”
夏洛特小姐略顯訝異地抬眼
。
她長相沒有阿芙拉美麗,卻有一雙沉靜的深藍色眼睛。或許是聲名狼藉的幾年影響了她,那雙眼睛裡總帶著憂鬱和沉思。
“我喜歡她的長詩,無論她是男是女。只是如果她是女性,那麼我更佩服她的勇氣,並有意為她提供更加光明正大的發表渠道。”
夏洛特小姐露出的馬腳太多了,這讓路加懷疑這些“馬腳”是否由這位小姐有意洩露。
這是主從雙方的一次試探,路加給出了他能提供的優厚條件,讓她安下心來。
讀書會結束的時候,他自然道:“親愛的夏洛特小姐,請問我有幸邀請您留下來,和我進行一次私下談話嗎?”
夏洛特小姐留了下來。
“您好,夏洛特小姐,或者說,海曼先生。”路加微笑地看著她,“久仰其名。”
“殿下。”夏洛特小姐承認了自己的身份。
路加好整以暇道:“我很好奇,你為什麼忽然決定走到我的視線裡來的?”
“被流言折磨的那三年,我發現一位小姐的名聲可以被輕易別人的故事毀去。”夏洛特直言,“聲名虛妄,我想擁有屬於自己的故事,而殿下對阿芙拉小姐的態度讓我看到了這個機會。”
她不甘心只做一名需要被嫁出去的伯爵小姐,只做一位隱姓埋名的詩人——小王子殿下似乎是一位明主。
“我保證,”路加鄭重道,“待我加冕之後,你的真實姓名和性別可以載入史書中,你筆下的人物文字可以流傳千古。”
“您需要我做什麼?”夏洛特問。
路加喜歡她的爽快:“我希望能聽到阿芙拉“聖女”的名號在聖國之內流傳。誇張一些,神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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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眸中掠過一絲狡黠,“吹噓成“神選者”也可以。”
卻見夏洛特直接從書頁的夾縫中取出幾頁稿紙。
“這是我的手稿,有關阿芙拉小姐的長詩,殿下。”她在路加驚訝的眼神中說,“阿芙拉小姐和殿下幫助了我很多,即便不是您的命令,我也想報答您們。”
投名狀早就準備好了。
路加
接過稿紙,眼神充滿讚賞:“我們會是絕佳的合作者。”
他起身離席,步伐穩如一名王者。
——然後像個丟三落四的少年般倒退回來。
“我不干涉你創作浪漫小說的自由——”路加眼神躲閃道,“不過我和蘭斯,並非你想象的那種關係。”
“啊……您也看了那部小說?”夏洛特略顯尷尬。
她此時也不再像才華橫溢的詩人,而是一個馬甲黑歷史被揭發的少女。
“我從前寫的時候只是出於愛好,並不知道殿下的事,後來見到您們的相處,情不自禁就……”她微紅著臉蛋小聲道,“昨天下午我本想去您的臥室探討‘海曼’的事,沒想到溫士頓先生也在那裡。”
於是她聽到了半句如同調|情般的對話,趕緊窘迫地跑開。
路加觀察她的神色,確定她沒有聽到有關血液和魅魔的話題,否則她的表情不會是這樣。
“你誤會了。”路加再次解釋道,“我們真的沒、有、親密關係,那句話的本意並非‘嫉妒’,咳。”
他有些難以開口,尤其還是對一位不太熟悉的小姐。
“那麼晚安。”他最後說。
“祝殿下好夢。”她也道。
夏洛特正收拾書本準備離開時,會客廳的門被敲了兩下,故事中的另一位“主角”走了進來。
“夏洛特小姐,晚安。”蘭斯笑容禮貌,“我想詢問您一些有關《媚上的男僕》的問題。”
夏洛特:“……”
小王子口中那位“絕對沒有親密關係”的蘭斯竟然是她的忠實讀者,看起來還對故事情節非常感興趣。
如果他沒代入過那位“男僕”,夏洛特都不信。
“請說。”夏洛特憋住心聲,矜持道。
蘭斯滿眼都是認真的求知慾。
“請問,故事裡貴族和男僕接|吻,每次‘燭火熄滅’之後,都發生了什麼?”
夏洛特:“…………”
這種問題,真的適合問一位小姐嗎?
而且拉燈之後會發生什麼,這不是眾所周知的嗎?
蘭斯見她表情
異常,道:“抱歉,是我唐突了。”
“沒、沒有關係。”夏洛特說。
她震驚地發現,蘭斯竟毫無取笑或揶揄她的意思,那個問題完全是認真的。
蘭斯誠懇道:“夏洛特小姐,您非常博學多才。我從書中學習到了很多知識,作為感謝,我可以為您做一件不傷害殿下利益的事。”
“不必了,舉手之勞。”夏洛特連忙道。
蘭斯微笑告退:“希望我沒打擾到您。我還需要去服侍殿下,晚安。”
直到他離開,夏洛特臉上的紅暈還沒褪下——不是為蘭斯的風度翩翩而折服,而是為蘭斯和小王子的甜美愛情而折服。
她沒見過蘭斯時所創作的那位“男僕”:彬彬有禮、溫柔多情、腹黑、霸道,為了奪權不擇手段,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一個充滿魅力的渣男。
而這一對現實主僕中的“男僕”,卻意外的很單純?
“空無一物的白紙逐漸染上了主人的色彩,直到那色彩生長得太過穠麗,顛覆了曾經執筆的主人,將他席捲淹沒……”
夏洛特職業病發作,一邊悠悠念著,一邊向自己的客臥走去。
與此同時,主臥裡,路加推門發現蘭斯竟沒有在房間裡等待他,不由心中埋怨了幾聲。
他踢掉鞋子,和衣仰倒在大床上,開啟了夏洛特遞給他的長詩稿紙。
在接觸到那些字跡的一瞬間,路加猛地呆住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特殊的字跡。
而紙稿上的字跡——夏洛特的字跡——和他在現代讀過的羊皮捲上的字跡一模一樣。
夏洛特行文風格中的熟悉感有了解答。
——因為路加在現代讀過的、有關這段歷史的羊皮卷,就出自夏洛特之手。
一股未知的恐懼襲擊了路加。
作者有話要說: 蘭斯:夏洛特小姐真博學多才。(真誠)
夏洛特:我怎麼覺得你在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