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溫暖的海風吹來,海風打在身上的舒適觸感提醒著八個玩家的身處的島嶼世界的真實性。
14天的長線生存戰已經開始。
律師:“這...好大的信息量啊?小可剛才說這島上還有野人、變態精神病殺手,還有食人族?這簡直太不可思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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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有昨天我們碰到的那些野獸就已經非常超出三觀的認知了吧?!”
“恐怕是的,小可是新手引導員,沒有必要嚇唬我們。不過沒關係,現在我們有了更好的武器,再遇上什麼敵人把他們全都殺光就可以了!”
劉爽手中的刀閃著寒光,眼神咄咄逼人。
這樣殺傷力巨大的尖刀,就算是張蘭和於陽這樣很弱的人都能輕易對敵人造成致命傷出來,更別說劉爽這種高戰力的玩家了。
張蘭:“外部的危險是一方面,我們內部可是還出了一個臥底啊!一想到我們當中有個迷失者可能隨時殺掉我們,我就特別害怕。”
王彪:“怕什麼?咱們第一天就把迷失者找出來弄死丫的不就完了!”
吳德拍拍手,說道:
“好啊,彪哥你真厲害,你太聰明了,我們都沒想到還有這種好辦法。
你找啊,你現在就找,我們都看著你把迷失者從我們當中找出來,然後等著你現在就等死他。來,現在就弄啊!你告訴我們迷失者是誰?”
被吳德這麼一懟,王彪顯然意識到了自己剛才過於吹牛自信了。
但是也一時拉不下臉來
“你這臭小偷,不要太得意了。你不是也一樣不知道迷失者是誰嗎?
是你?是我?還是團隊裡的任何人都有可能。隨著遊戲的的進展狐狸總會露出尾巴的不是嗎?”
吳德:“哼,但願別到時候等我們發現迷失者是誰的時候已經太晚了,迷失者把我們全暗殺了就行。”
醫生:“所以我建議前期我們八個人就一直呆在一起不分開比較好,這樣能時刻注意周圍每個人的動靜。大家只要呆在一起迷失者就根本無從下手,他只要一有什麼奇怪的行為,就有另外的七雙眼睛在無時無刻盯著他。
所以迷失者什麼小動作都做不了,到最後他要麼狗急跳牆,要麼他就無法下手。”
律師:“哦,那我們不在島上尋找離開的線索了嗎?
這十四天裡就全都呆在一起吃飯打獵之餘互相監督嗎?八個人團一塊尋找線索的效率你覺得會很高嗎?”
“啊...這倒是個問題...”
律師:“是的,時間有限,既然要找到離開島嶼的線索,就勢必要分頭行動效率才最快。不可能八個人總是聚在一塊,那樣到最後我們找不到任何線索,離不開島嶼的話迷失者就不戰而勝了。
可是一旦分頭行動,迷失者就來了機會。
在這種地方,迷失者想對分散的求生者做點什麼手腳太簡單了。
而且就算沒有迷失者,分頭行動也是很危險的,像昨天那樣,分頭行動的直接結果就是導致戰鬥力不足。這下難決策了......”
對啊,律師這話提醒了昨天前去叢林探險的於陽、王彪和劉爽三人。在對戰黑熊和狼群之時,他們深深地感到了恐懼與絕望感,如果此時要是多一兩個人在場的話戰況就會大為不同。
於陽深思著,他想到了什麼,說道:
“其實,我覺得大家在一開始的幾天裡,可能大家先不用太在意迷失者是誰的這個問題。就把精力先放在探索島嶼的上面就好。”
“為什麼?”
原文來自於塔&讀小說~&
“因為......
我覺得,就算是迷失者,ta也不會傻到一上來就動手的吧?”
王彪:“哈,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你想想,迷失者跟求生者一樣,也是需要在這島上共同生存14天的。大家都要共同面臨島上一切的危險,這一點是相同的。
如果一上來迷失者就找機會殺人的話,那麼隊伍減員太多,到後來大家共同生存的難度也就增加。迷失者自己也很難存活下去的。
而且迷失者不一定就非得鋌而走險殺人的,ta也可以選擇賭一把。萬一時間一到,大家還沒找到離開的線索,迷失者不就是不戰而勝了?
或者後續大家有什麼困難危險的時候,迷失者從中作梗,不但不幫忙還趁機落井下石,弄得陰險一些,不是比一上來就殺人暴露自己的風險要低很多嗎?
就算迷失者不動手,也有可能日後有求生者死於各種其他原因。到時候迷失者再下手豈不是更容易?迷失者為什麼要冒著一上來就被好多人發現的風險動手呢?”
大家都點點頭,“沒錯,的確有道理。”
於陽的腦子倒是很聰明的。
律師:“於陽說的沒錯,看來初期我們確實不能把精力過於放在誰是迷失者身上,留個心眼就行,要不然太拖慢探索進度了。”
眾人一番討論之後得出了一個這樣的寶貴結論。
經過了一上午的討論,已經是快到中午時分了,大家又吃了一些東西補充體力,昨天一天的消耗過於巨大。
雖然小可治療了大家,但是大家還都很虛弱。
大家中午商議了一陣,在醫生和律師的建議下一致決定先睡一覺,補充下體力再說,不去作死了。
等睡完一覺之後,大家再去叢林裡撿柴火好應對晚上的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