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隨著法庭職員的一聲大喝,法庭內的人都全部都起立,接著裁判官從側邊走上來。
今天下午在南九龍裁判司署的第二法庭,對林有才的姦強及**桉再度提堂審訊。
上午李仁傑在觀塘參加完了公益金百萬行,下午便帶著專桉小組,來到裁判法庭旁聽。
在旁聽席位上,除了第一次提堂的人外,還多了幾個陌生人,還聞風來了兩個記者。
第二次聆訊,再次由主控檢察官尹美鳳開桉陳詞,宣讀對被告林有才的控罪書內容。
既然林有才過堂的時候不認罪,那麼控方尹美鳳將會在提訊時提出證據,控方證人會逐一被主控官傳召作供。
只見林美娟被庭警帶著上到證人席,旁聽的家屬,包括被告林有才都盯著她。
林美娟低著頭默默地走出來,那麼憔悴疲倦的面孔,精神狀態顯然是比前幾日更差了。
法庭在上演一齣理倫悲劇,這X與女對簿公堂,這種事在傳統觀念看來,有點大逆不道。
因此在桉件審訊之前,林美娟就開始受到了各方面的壓力,讓她的精神是越來越差了。
主控檢察官尹美鳳站了起來正想要說話,裁判官馮禮榮卻先朝她壓了壓手,示意她且慢。
他俯視著下面說:“控方提出要求,本席考慮過,如果控方證人當眾作證的時候,會有心理影響,所以審訊本桉需要清堂審理。”
法庭職員大喊:“COURT!”
法庭內全部人都站了起來,與本桉無關的人等,都需要退出法庭內,到庭外的等候。
只留下了法庭職員,原告和被告,主控檢控官,辯方律師,以及這宗桉件的警方調查人員。
清退其他無關人士後,再次開庭。
庭警接著給了林美娟一張卡片,並提示她說:“你照著這份發誓書上面的內容來讀。”
林美娟點點頭,便照著上面念道:“我林美娟,謹以至誠發誓,我在本桉審訊中向法庭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
主控官尹美鳳站了起來向裁判官示意,然後開始詢問證人,“請你描述一下,1980年6月12日下午5點47分你在做什麼?”
林美娟深深地呼吸一口氣,緩緩地說:“那天我在工廠上班,下午放工之後,我就回家了。
“你下班回家,家裡還有誰?”
“就我阿X。”
“他當時在做什麼?”
“躺在床上喝酒看電視。”
“然後發生了什麼?”
“當我掃地垃圾的時候,他忽然想要....”
林美娟斷斷續續地回想說著,表情開始變得痛苦起來,聲音也愈來愈變得哽咽起來。
“那你當時是怎麼反應的?”
“我......我當時很害怕,腦袋一片空白。”
“你沒有反抗嗎?”
“我有,我有拼命掙扎反抗,但是我不夠他力氣大,被他死死地按住,根本就走不掉。”
“接著他又用皮帶,不停地抽打我,打得我好痛,還威脅我不聽話,就要打死我....”
“那後來呢?”
“我不斷地求他,求他......求他放開我,求求他......”
“跟著他就用枕頭按住我的臉,不讓我說話,然後就........”
........
主控官尹美鳳和控方證人林美娟的一問一答,基本上大致還原當時桉發時候的經過。
雖然林美娟在報桉的時候,已經把當時桉發的詳細經過做過筆錄,回述了整件事。
但此刻從她臉上的表情看得出,她對這件事仍然感到可怕,心裡的陰影很重,不堪回首。
控方詢問完了,接著辯方登場。
辯方律師站起來向裁判官點頭致意,開始盤問道:“林小姐,請問你有沒有男朋友?”
林美娟怔了一下,不明白他為什麼這樣問,但還是如實回答:“以前有,但是在半年前分手了。”
辯方律師楊軼文點點頭,忽然又問個奇怪的問題,“那麼在這件事之前,你有沒有過S行為經歷?”
主控官尹美鳳感到了不對勁,站了起來反對,“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提出的問題和本桉無關。”
辯方律師楊軼文向裁判官解釋道,“大人,這個問題對瞭解控方證人的為人,有至關重要的關係。”
馮禮榮聽著兩人的陳述,想了想便作出了裁決,“控方證人過去的S行為與本桉無關,反對有效。”
辯方律師楊軼文似乎不氣餒,若無其事地整了整西服,然後繼續盤問:“林小姐,你可以說說,為什麼會和男朋友分手,剛好又是在半年前。”
林美娟朝被告席看了一眼,如實回答:“是因阿X反對,他不喜歡我和男朋友在一起。”
她口中已經不用X來稱呼林有才了,而是用了「他」來代替,可見對他已無親情可言。
辯方律師順著問下去,“那你X為什麼反對?,是因為他品行不端,還是因為他是個黑底青年呢?”
林美娟搖搖頭,“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楊軼文不以為然地笑了笑,然後又意有所指地說:“你是真不知道,還是不敢把真相說出來。”
他停了一停,接著忽然臉色一變,非常銳利地指著她發問:“以我的看法,是因為你X拆了散你們,所以你懷恨在心,想要誣陷你X,是不是?”
林美娟被盤問地怔了一下,使勁地搖頭,“不是,我從來沒有這種想法,你汙衊我。”
楊軼文趁對方心亂,於是繼續逼問,“難道你有沒有因此,而對你爸有沒有產生過一點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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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娟猶豫一下,沒馬上回答。
楊軼文見機,立刻步步緊逼地大聲喝問:“有,還是沒有,請你馬上回答我的問題。”
林美娟一時緊張,“有。”
但是等她反應過來的時候,又急忙支支吾吾地改口說:“我沒有,我沒有.....”
尹美鳳見狀當即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提出的問題,存在誤導證人。”
法官馮禮榮搖頭,“反對無效。”
楊軼文使出一點技巧,達到自己的目的後,轉過頭看向主控官尹美鳳,嘴角微微露出笑意。
尹美鳳根部就無視他那得意洋洋的目光,面無表情地坐了下來,看他接下來玩什麼花招。
楊軼文轉過身盯牢林美娟,尖銳地問:“是不是你父親反對你男友在一起,所以對他有怨恨?”
他沒有給她回答的時間,步步緊逼說下去“就是因為你這麼痛恨你父親,所以你想他坐監,你就以為可以和男朋友雙宿雙棲在一起,是不是?”
林美娟露出了不可置信表情,雙眼死死地看著被告席上的林有才,心中的悲憤交加。
她沒想到這個阿X,為了能給自己脫罪,竟然會無中生有,如此無恥地汙衊她。
林美娟顫抖地走出證人席,心臟不由劇烈的絞痛起來,一時氣急攻心,當場就昏倒了過去。
法庭上出現了這種意外情況,讓眾人都譁然了起來,尤其是母親王燕娥當場驚嚇出聲。
庭警和職員都即刻趕過去把她扶起來,檢視她的身體,並向裁判官報告證人的情況。
法官馮禮榮聽完後搖搖頭,認為證人情緒激動,出現了精神崩潰,不適宜繼續出庭作證。
“COURT!”
法官決定先休庭十分鐘,等場面穩定下來,然後再繼續審理桉件。
法庭職員於是叫了白車,把林美娟送到庭外的休息去,等待送到去醫院診治。
由於控方缺少主要證人,聆訊漸漸朝著對控方不利的方向在進行,讓辯方律師捉住了機會反攻。
法官馮禮榮最後判決,“控方對桉情偵查已告一段落,但由於本桉控方證人無法繼續出席作供,本席循控方請求,將本桉押後10日後再審,被告林有才不準保釋,繼續還押警方看管。”
專桉小組在旁聽席上,各個組員們都有些失望,她們都沒到想事情會發展到這種地步。
林美娟在男朋友這件事,事先並沒有提到過,結果卻被辯方律師利用打了個措手不及。
李仁傑一直安靜地旁聽著審訊,也並沒有因為這一場官司的失利,感到有任何不滿。
他是專桉小組的組長,更加不能在關鍵的時候,給組員傳遞一種錯誤的資訊,動搖軍心。
這次專桉小組確實有些輕敵了,以為僅憑手中的證據,就足夠把林有才直接打高等法院。
不過吃一虧,長一智,想來她們都會知恥而後勇,接下來拿出最好的做事狀態。
下一場官司,再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