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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發

這輛“天津大發”是哪的?匪徒們用它實施了搶劫,必然留下蛛絲馬跡,技術

人員仔細勘查。

“天津大發”車牌號為“遼寧31—E0127”,兩側車門上印著“瀋陽市個體營業

運輸·新民·0128”字樣。在司機座位的夾層裡有一個黑色皮兜,裡面裝著“營運

執照”等手續,還有一張身份證,上面印著“姓名焦雙平,性別男,民族漢,出生

日期1957.7.29,住址吉林省龍井市向上衚衕21—3……”等字樣。座位前面的地板革上有大量泥沙。在副駕駛座位上放著一串鑰匙,經查是那輛“桑塔納”運鈔取款車使用的。很明顯,匪徒們把它帶走,是為了阻止“桑塔納”司機追趕或跟蹤。

技術人員細心檢查全車,沒有發現什麼較大的疑點,只是有一點異常:車廂裡,有一根用這輛車的座墊套撕成條狀並有連線的布繩,布繩的一端系在車後門的內側,另一端繫於副司機位置後上方的扶手。技術人員分析,這裡很可能是捆綁什麼人(如該車司機)的地方。

按已有線索查訪,找到了開這輛車的主人,是新民市個體計程車司機黃長河(35歲)。黃長河的家屬說,黃長河在6月26日早晨6時30分從家裡開車出去拉腳,當天就沒回來,已經向當地警方報告。

運鈔送款車被搶的時間是28日,可是黃長河失蹤是在26日,難道他被匪徒控制(或殺害)的時間竟長達兩天嗎?偵察員感到這一點很不尋常,再三與家屬核實黃長河失蹤的時間,家屬一口咬定,確實是26日,並有警方記錄為證。

黃長河現在哪裡,他是否已經被害了?如果被害,屍體又在何處?

直到搶劫案案發9天之後,才有人在一個不易被發現的地方找到了黃長河的屍體。

幾天前,下了一場暴雨。于洪區環衛所的工人老張和老邢在於洪鄉姚家村的一條公路上幹活兒,無意中在路邊一片稻田的水線裡看見個盆口粗、一人多長的黑東西。走近細看,奇臭難當,原來是具男屍!

市刑警支隊法醫在現場勘驗屍體,發現屍體被拋棄於稻田水線水中,外面包裹著一層塑料膜。屍體頭部纏裹著綠色座墊套,頸部系一條安全帶。法醫鑑定該屍為生前被他人勒頸,造成機械性窒息而死亡。由於屍體浸泡在髒水中,正值盛夏,發現又較晚,屍體已經周身汙穢,高度腐敗,爬滿了蛆蟲。

家屬認定,此屍正是失蹤已經9天的“天津大發”計程車的司機黃長河。

那天,黃長河哼著小曲擦完車,滿面笑容地開車走了;今天,他卻變成了這樣一具汙穢嚇人的屍體,被扔進臭水溝裡泡了9天,這怎不叫他的親人們心如刀絞,痛哭失聲!

黃長河屍體的發現,使“6·28”案情更加明朗了。匪徒們先劫車殺人,後搶劫

鉅款,犯下了彌天大罪。

“天津大發”司機座下的那些沙土得到了解釋,是匪徒們在輾轉拋屍中踩帶上

來的。

刑警支隊和皇姑分局的公安民警們懷著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義憤,對“6·2

8”殺人搶劫案開展偵查,可是沒有進展。顯然,匪徒們對這次犯罪行動作了充分的準備,他們在外地劫車,殺害司機,然後進入市區搶劫,延緩了暴露的時間;作案後又迅速棄車而去,逃避追捕。茫茫人海,4名匪徒消融其中,用種種假象遮人耳目,以普通人的身份生活在芸芸眾生之中,要想把他們識別出來是容易的嗎?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6·28”運鈔取款車搶劫案件發生後,市政府對全

市金融機構運送鉅額現金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和要求,並購買專業運鈔車輛,配備經警和保安人員,實行武裝押運,有效地防止了同類案件再次發生。

當被害人家屬抱著死者的骨灰盒哀哀痛哭的時候,孫德林、汪家禮、汪家仁、孫德松這夥匪徒卻在酒店裡吃著佳餚,喝著美酒,恣意揮霍著搶來的不義之財。他們認為,這次搶劫運鈔取款車,是他們在到目前為止的犯罪生涯中幹得最漂亮的一次。

汪家仁的家離華山城市信用社門市部不遠,他每次經過這裡,都要向這他稱之為“小銀行”的地方多看幾眼;有時他還走進去,伸長脖子,貪婪地盯視著櫃檯裡那一捆捆高高摞起來的鈔票,涎水直流。買到獵槍後,哥們幾個一直想“幹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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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小銀行”周圍比較僻靜,街上行人和車輛不多,那輛運鈔取款的白色轎車每

天一早就到,很有規律;押款人員通常是兩男兩女,只有一名“保安”拎根電警棍,鬼知道裡面裝沒裝電池……汪家仁反覆轉著這個念頭,萌生了“幹這輛運鈔車”的惡念。

汪家仁把這個想法向同夥提出來後,得到了他們的贊成。他們或單獨一人或兩人一起,去華山城市信用社門市部觀察,一致認定“幹這個值,能成”。他們按各人的“專長”作了分工:汪家仁繼續“踩點”,孫德林去搞車,汪家禮開車,孫德松配合。他們估計,這次行動有他們兩對兄弟4個人就足夠了,沒找王文緒。

錯過了時機

“咱們幾個人,各發揮各的長處,能開車的開車(比如我三弟),能打‘前鋒’的打‘前鋒’(比如孫德林);我呢,年紀大了,但付得出辛苦,跟蹤啦,‘踩點’啦,都行……”

5年後,當汪家仁戴著鐐銬面對刑警支隊案審處的預審員時,這樣不乏自負意味地供述。

的確,在預謀搶劫運鈔取款車的那些日子裡,汪家仁更加頻繁地到華山城市信用社門市部前面轉悠,暗中觀察。他的年紀比較大,善於偽裝,按照社會犯罪呈現低齡化這個特點說,他不大為人們所注意,有一定的隱蔽性。

6月26日一早,擔負“搞車”任務的孫德林打車來到新民市。他要物色一輛比較好的旁開門、後揭蓋的微型麵包車,這樣的車在搶劫中便於同夥跳上跳下。此刻,他又站在馬路邊,像“催命閻羅”似的尋覓著司機。工夫不大,黃長河開著一輛“天津大發”迎面跑過來。孫德林笑著揮手一招,就把這位司機送上了黃泉路。

在于洪區北李官屯一個僻靜處,孫氏兄弟和汪家哥倆4個人就地取材,用麵包車座墊套撕成布條勒死了黃長河,棄屍後把車開到皇姑區。他們在預定搶劫後逃跑的路上“演習”了一次,感覺甚好。當天他們就想幹,但為時已晚,那輛運鈔車已經來過了。汪家禮幾經選擇,將“天津大發”“存”放在信用社門市部後面不遠的地方。

第二天,即6月27日,匪徒們要在這天動手。清晨,汪家禮心懷忐忑,向那輛“天津大發”走去。昨天劫車殺人的事是否驚動了警方?這輛車能否被人發現?他邊走邊小心謹慎地觀察四周,在確認沒有什麼異常情況後才挨近了“天津大發”。一切都是原樣,沒有什麼變動,他放心地坐進駕駛室。

7時,其餘3個也都來了,各就各位。沒有一句話,不作一個手勢,彼此心照不宣,一切只看眼睛就心領神會了。

包括開車的汪家禮在內,4個人在腰間的皮帶上都別著“傢伙”。他們已經定好:搶錢時如果沒有人反抗、阻攔,就不開槍;反之,就開槍,無論如何也要把錢搶到手。

準備妥當後,汪家禮抬腕看了看錶,7時20多分了。他啟動“天津大發”,將車開到閩江街,在華山城市信用社門市部北面約20米的地方停下了。在這裡,門市部的前面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孫德林等3個人在車廂裡都已經戴上手套、帽子和面罩(女人絲襪),手握槍柄,誰也沒說話,只是靜靜地等候,幾乎聽得見彼此心跳的聲音。他們儘量把頭低下去,以免被外面行人窺視。

坐在駕駛座位上的汪家禮心情更加緊張,握著方向盤的手沁出了汗水。他的責任很重,必須看準時機,快速行動,否則功虧一簣。

時間一分一分地過去,終於,從南面開來一輛白色轎車。“就是它!”在汪家

禮身後的孫德林低聲說了一句。汪家禮的兩個眼珠子像要鼓出來了似的,眨也不眨地盯視著那輛車。迎面開來的果然是那輛“桑塔納”運鈔取款車,在信用社門市部前減慢速度,停下了。看,車門開了,兩名押款員下來了……他們走到轎車後面,就要掀開後備箱蓋了……孫德林像下命令似地說了聲:“開!”可是,就在這關鍵時刻,汪家禮這個被同夥們公認駕駛技術最好的人卻怎麼也打不著火了,急得鼻尖沁出了汗珠……

“媽的,怎麼搞的?”孫德林看著汪家禮忙亂著的手和腳,咒罵了一句。

不知道為什麼,車就是發動不著。這輛車汪家禮開起來感覺不錯,可現在卻出現了意外,打不著火。可能是對車還不熟悉,也可能是他太緊張了。最佳時機已經過去,他們眼巴巴地看著那幾個押款員拎著裝鉅款的兜子走進了門市部。

由於發生了這個意外,搶劫行動沒有在預定的時間,即27日這天付諸實施,使這個案子往後“延”了一天。這就解開了為什麼搶劫案件在被害司機黃長河失蹤兩天後才發生的“謎”。

第三天,即28日一早,這夥不死心的匪徒再次在原地等候著機會。

是不是還使用這輛“天津大發”?會不會有危險呢?他們為此討論過,最後認

為,計程車司機失蹤從報告到警方立案偵查,一般總要有個過程的,不致於這麼快就被發現。作案心切,他們決定還用這輛車。

時光不能倒流,否則,我們會在事前提醒那家信用社門市部的工作人員和那幾位押款員:你們應該留心看一看、想一想,為什麼在你們送款的時候,連續幾天都在門市部附近停放著那麼一輛麵包車?車裡坐著的是些什麼人?……這也許是苛求了,但是,對掌管著國家鉅額資金的人來說,他們在工作中不是應該比一般人多一分警覺嗎?

“我們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

這一次,這夥匪徒抓住了機會,當那輛“桑塔納”停下,押款員(兩男一女)

開啟後備箱時,只見汪家禮駕駛“天津大發”箭一般地開到信用社門市部前面,越

過“桑塔納”,停下,一打輪,形成了車尾對車尾。

孫德林第一個從側門跳下來,手端獵槍飛跑幾步,從前面擋住兩個手拎一大一小鉅款兜子的押款員,厲聲喝道:“不許動!搶劫!我就是要錢!……你們回頭看看……”

汪家仁和孫德松也跳下車,3名匪徒站成一個“品”字,將押款員們圍住。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了,面對如同自天而降的匪徒的槍口,押款員們驚呆了;出於職業本能,那個手拿電警棍的“保安”要動,另一個也用手在身上摸什麼東西,孫德林全都看在眼裡,晃了晃槍威脅道:“你們不要亂來!動,我就開槍了!……”汪家仁和孫德松如同餓虎撲食,動作敏捷地拎起了兜子。

“你們先走!”孫德林說,繼續用槍逼住那幾個人。

這時,汪家禮也端著槍下了車。因為他開車需要良好的視線,不能戴面罩,臨時用嘴叼著一張紙,遮一下臉。他搶下“桑塔納”司機手中的一串鑰匙,扔到“天津大發”副駕駛座位上,“天津大發”沒有“桑塔納”跑得快,他怕那個司機開車追趕或跟蹤。奪下車鑰匙,“桑塔納”就成了“死車”。

孫德林見搶劫得手,同夥們都上了車,就倒退著走向“天津大發”,也上了車。汪家禮迅速起動,只見那車像來時一樣快,飛也似地向南開去,逃離現場。他們穿了幾個衚衕,車上的人摘下面罩和帽子。跑了大約一分鐘後,就把“天津大發”扔了,騎上兩輛早已放在那裡備用的腳踏車(兩人共乘一輛),來到了汪家仁的家。

當夜,這4個人都做了個好夢,因為第二天是他們分贓的日子。他們已經數過了,這次搶了近30萬元。

這一犯罪團伙有個雷打不動的原則:凡是搶劫來的財物,一律按參加行動的人數均分。

搶來的金銀首飾,他們扒堆平分;如果數量不太均勻,就做幾個紙團,憑各人運氣抓鬮。後來,王文緒還拿來一架天平。有一次,4個人共同參與一次入室搶劫,事後在平均分完了贓款後,還有一條金項鏈沒辦法分。他們商議後一致同意,把這條金項鏈剁成4截,每人得到一份。

表面看,他們做得都很“公平”,沒有因為分贓不均而鬧過意見。但實際上,

對這夥極端自私而又貪婪的匪徒來說,在他們之間是沒有什麼“公平”可言的。孫

德林不是說過,“幹這個還講什麼仁義道德”嗎?

犯罪同夥暗中潛伏著的齟齬和矛盾,正是由孫德林引起來的。

那一次入室搶劫,孫德林走進臥室,將女主人用繩子捆綁起來。汪家禮進來看了看,臥室相當豪華。他感到孫德林對付一個渾身顫抖著的女人綽綽有餘,就到別的房間去了。搶劫臨近尾聲時,孫德林拎著一個小皮箱子走過來,汪家禮問:“裡面裝的啥?”孫德林說:“不知道。”汪家禮很好奇,用刀別,也沒把小皮箱別開。

汪家禮估量裡面不會有什麼貴重的東西,帶著它也是累贅,就說:“別要了。”孫德林斜了他一眼,譏嘲說:“你知道啥?啥也不懂。”撤退時,負責開車的汪家禮沒見到孫德林。他不敢多等,載著汪家仁和王文緒跑了,直奔王文緒家。他們在那裡等了半個多小時,孫德林才匆匆來到。汪家禮暗想,他一定是先回家一趟,“卸”了“貨”,然後才來的。過了一段時間,汪家禮聽孫德林無意中說,他有美元,要換人民幣,就想:“我們在一起從來沒搶到過美元,那麼,他是從哪弄來的美元呢?那天他為什麼不和大家一起回來?是不是在那家豪華的臥室裡翻出了美元(據說那個女主人剛從國外回來),自己獨吞了?”

汪家禮把這個懷疑對汪家仁說了,汪家仁也有同感。汪家仁和王文緒關係好,就對王文緒也說了,引起王文緒很大反感,聯想到他平時總和孫德林意見不一發生爭吵,就忿忿不平地說:“那天孫德林為什麼非要那個小皮箱子不可?肯定有鬼。我們幾個把腦袋別在褲腰上幹這個,他卻對我們來這一手,太不夠意思了!”

不過,懷疑歸懷疑,他們在明面上誰也沒向孫德林提出來。那原因明擺著:一方面,這個團伙需要孫德林,他在團伙中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另一方面,他們幾個是一條繩上拴的螞蚱,傷了誰也不好,即使有意見也要維持,就像當年的造反派王文緒後來在接受審訊時順嘴說出來的那樣:“我們幾個人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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