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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聯三號”偵破記

在1993年11月到1994年11月這一年間,遼寧省瀋陽市城區內連續發生9起人室搶劫、殺害婦女並姦屍案件。警方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分析認為,這9起大案是同一個殺人狂魔所為。經串連併案,代號為“串連3號”,列為全市重點偵破的公案。為了偵破殺人狂魔製造的一系列血腥案件,瀋陽市公安民警夜以繼日協同作戰,傾盡全力展開偵查緝捕丁作……

新媳婦家中被害

1993年11月11日晚8時,瀋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業務值班室值班員接到皇姑區公安分局報告:皇姑區柴河街一戶居民家中發生殺人案,要求刑警支隊派員勘查。

案發地點是柴河街一幢居民樓的一單元五樓1號。在某公司工作的何偉淚痕滿面地向公安民警介紹了情況。他說,他在晚6時30分下班到家,敲門沒人開,以為妻子陳冬沒在家,就掏出鑰匙開了門,一進門,頓時嗅出一股強烈的煤氣味,他奔到廚房,看見煤氣膠皮管被拔了下來。這是怎麼回事?他往北屋一看,雙人床上有一團被子。開啟燈,把被子拿開,只見陳冬下身赤裸著躺在床上,兩腿垂在床下……“陳冬!陳冬!”他大聲喊著,用手去拽妻子,可是妻子不回答:細看她的脖子,有嚇人的傷口,身子下面有大片血跡。她已經氣絕身亡了……

公安民警聽著何偉痛徹心肺的哭訴,無不為之動容。從他和被害人的年齡還有室內裝修陳設看,顯然是新婚不久,沒想到突降大禍,毀滅了這個剛剛誕生的家庭。

現場勘查緊張而有序地進行、這對新婚夫婦住的是兩室一廳,外層是防撬門,裡層是木板門。門框、門鎖都沒有撬壓痕跡。技術人員判斷,犯罪分子是尾隨跟進或叫開門後人室作案的。廚房水池裡有少量血水,一把菜刀上有大量血跡,顯然是兇器。何偉說,菜刀是他家的。

勘查表明,是一個人作案。

法醫驗屍,陳冬頸部有砍創與刺創兩種致命傷,砍創是那把菜刀所致,刺創為雙刃刺器,經分析應是犯罪分子攜帶的,但現場沒有發現該兇器。

被害人屍血為A型,分泌物中檢出精蟲,為O型。根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先殺後奸。

何偉說,他妻子身上的黃金首飾都不翼而飛了。經檢查確認,丟失3枚金戒指、一副半金耳環、一條金項鏈、一隻“飛亞達”女式手錶、一隻銀手鐲,還有一臺松下牌錄像機,總價值4300元。

訪查樓內鄰居,人們沒有在案發前發現可疑跡象。鴿子籠似的樓房,幾乎把人們相互間的聯絡隔絕了。

陳冬是遼寧省一家大公司的出納員,又是新婚,看來搶劫財物是犯罪分子的主要目的。從現場門鎖分析,有偵破人員認為是熟人作案。於是,警方的偵破丁作圍繞陳冬的單位,親友、鄰居等方面關係全面展開。可是,一個多月過去了,沒有什麼進展。

陳冬的遺體就要送去火化了,何偉及其他親人悲痛萬分,人們見了無不嗟嘆同情。他們萬萬不會想到,此時此刻,那個奪去陳冬生命的兇殘的分子就近在咫尺。混在人群之中“看熱鬧”……

犯罪分子留下的紙條

楊世昌走上四樓的家,不禁一愣,自己的孩子揹著書包站在漆黑的家門口。他問:“咦,你怎麼不進屋呢?”

“我媽沒在家。”孩子的表情顯得有點委屈。

“她到哪去了?”

“不知道。”

楊世昌上前敲了幾下門,屋裡果然沒有聲音。他有點納悶兒。妻子蘇雲,是某電影院的工作人員,年近40歲。每當這個時候,她應該在家裡的。讓孩子站在外面挨凍,這可是從來沒有過的事兒。

楊世昌取出鑰匙,開啟了防撬門。怪!第二道門卻沒有鎖上。這也是心細的妻子不曾有過的情況。他心中隱隱感到不安。

開啟燈,漆黑的屋子裡頓時變得明亮起來。呈現在楊世昌面前的是他後半生記憶中永遠抹不掉的情景:室內一片狼藉,蘇雲頭西腳東仰面躺在雙人床上,上衣捲到乳房以上,褲子褪至雙膝下面……

出事了!楊世昌拽起孩子就往外跑,迅速報了案。

當刑偵技術人員進人現場時,廚房煤氣灶還在燃燒著,自來水龍頭還在流著水。這說明,蘇雲被害之前正在準備晚飯,不料兇犯突至,慘遭殺身之禍。水池裡放著一把菜刀,刀上血跡斑斑,使那本來充滿家庭溫馨的廚房變得殺氣逼人。

勘查表明,蘇雲是在南屋門邊被殺死的,那裡的地面上有一片血跡,牆上有噴濺的血跡。但被害人未被姦屍。

室內的抽屜都被翻動過,大量物品被倒扣在地上。一臺松下牌錄像機被劫走了;同時被劫的還有一條狐狸闈脖、一個BP機和一些黃金首飾。

難能可貴的是,面對雜亂無章的物品,技術人員在被害人屍體旁邊的一張賀年明信片上提取了一枚血汗混合的指紋,經檢驗不是死者的,而是犯罪分子的。

現場勘查中,還發現了一張留言紙片,耐人尋味。那是一張印著“病歷續頁”字樣白紙的上半部分,用鋼筆寫著:

“大哥:

我是曉峰。事以(已)辦完,1萬元去我那取。

曉峰92.1.3日”

這張紙條是技術人員在客廳的一個小桌上發現的。楊世昌說,他當天早晨上班前沒見過這樣一張紙條。“病歷續頁”紙是他家的,但他並不認識名叫“曉峰”的人,在同事、親屬中也沒有叫這個名字的,他也沒讓人辦過什麼有1萬元報酬的事,妻子也從沒有對他說起過這樣的事情。

偵查、技術人員反覆琢磨這張留言紙條,發現落款處寫的時間很有點意思。

落款處註明是“1月3日”,說明這是案發當天寫的,與案件有密切的關係,極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留下的。不過,“1994”年卻寫成了“92”年,這只能有一種解釋:犯罪分子慌亂中的筆誤。

那麼,留下這張紙條足什麼用意呢?難道還有犯下殺人罪後留下條子並寫下自己名字的人嗎?至少,筆跡也是犯忌的。文檢員說,紙條上的字在書寫時運筆自如不像在偽裝。

討論案情時,不少偵查員認為,留言紙條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作案前對被害人實施的一種騙術,或者是他在與被害人周旋時寫的:由於作案後心慌意亂,急於逃離現場,把紙條遺落在現場。

不過有人反駁說,犯罪分子在殺人後還能把被害人從門邊拖到床上,從容不迫地妄圖姦屍,說明他膽大妄為,不像作案後急於逃離的人。如果說遺落了那張紙條,也是匆忙中疏忽所致。

引起偵破人員們最大興趣的一個問題是:犯罪分子真的叫“曉峰”嗎?

偵破人員們幾乎是眾口如一地予以否定,說除非他是傻子。瘋子。還從沒聽說過有把自己的名字寫在殺人現場上的罪犯呢,!

“武松不是把自己的名字留在鴛鴦樓的牆上了嗎?”不知是誰冒出了一句。

在座的人為這善意的抬槓“哄”地笑了,不過誰也沒有反駁。事情明擺著:今天的犯罪分子怎能和當年的武松相比,何況那是小說。

綠色繩套

鞠萍騎著腳踏車,從砂山街向凌空小區駛去。春節過後,天氣更冷了,回家的路很滑,她避開冰雪路面,騎得很謹慎。

鞠萍年逾四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她在一家公司做統計員,丈夫在某廠工作,女兒正讀初中,一家3口人,夫妻恩愛,女兒懂事,小日子倒也其樂融融。

鞠萍絕沒有想到,在她身後,正有一雙兇狠的眼睛一直在耐心地盯著她。她的家在六樓,因為上樓走得急,進屋後有些氣喘。

外面有人敲門。是誰呢?鞠萍開啟裡面那道門,透過外道門上的“貓眼兒”向外看,只見一個二十多歲的男青年微笑著站在門前,她問:“你是誰呀?”

“我是電業局的,看看電錶。”電錶裝在屋裡,瀋陽市的電業管理部門實行居民提前購電的辦法,老百姓稱之為“買電”,電業局為了防止居民滯購,派人不定時地到居民家中抽查督促。

鞠萍沒有多想別的,開了外道門,讓那個青年進來,然後轉身到右邊臥室取買電的卡片。

那個青年已經跟進來了,鞠萍把卡片遞給他說:“你看,咱家買的電還沒用完呢,沒超。”

“電業局的人”接過卡片看了看,“嗯”了一聲,看樣子很滿意。他把卡片還給鞠萍,鞠萍接過來,往臥室裡送……突然,一條綠色繩子從後面套住了她的脖子,然後越勒越緊,當她意識到進屋的是個壞人時,已經喊不出聲了。那個傢伙力氣大得驚人,隨著繩子越勒越緊,她的生命之火在漸漸熄滅……

千不該萬不該,就在這個時候,這家的女孩——15歲的趙菊揹著書包推門而入。

“媽!”

趙菊喊叫之後,並沒有往常慈母那麼一聲溫柔的回應。走出臥室的,竟然是個身高體壯的青年男子,趙菊不認識。

“你是誰?”

“我是你媽媽的同事……”

但這騙不了機警的小菊。在那一瞬間,她用兩眼的餘光看見在這個人的身後躺著母親熟悉的身軀,她已經長大了,知道在突發意外的情況下自己應該做什麼。她反應極快,丟下書包,飛快地跑進廚房,“嗖”地拿起那把母親下廚使用的菜刀。

與一個持刀的人對峙,這種情況倒是從沒遇到過的,所以那個人愣了一下。不過,眼前面對的是個不諳世事、身單力弱的小姑娘,他並不把她放在眼裡。

他兇狠地衝過去奪刀,小菊揮刀要砍,可是又在猶豫——長這麼大,她從沒和別人打過架。如果讓她拿刀去砍一個人,哪怕這個人已經被認定是個壞人,也未免太難為她了。這樣,當她砍過去的時候,刀顯得無力而又發飄,只把那人一隻手的虎口劃了一下。他避過刀鋒,一下子就把刀奪過去了,將小菊逼進左邊那間屋子,猛地把她按倒在地上,用菜刀比劃著說:“你把眼睛閉上!”小菊天真地以為,只要照歹徒的話做,歹徒就會放過自己的吧?於是順從地閉上了眼睛。

手起刀落!可憐啊,小菊那蓓蕾般的青春年華……

“串連3號”公案

1994年,瀋陽市的公安民警們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壓力。

從1993年11月到1994年3月,先後在皇姑、鐵西兩個市區發生3起人室殺人搶劫案,致死4人。犯罪分子膽大妄為,心狠手毒。經分析認定,這3起案子是同一個人幹的,定名為“串連3號”公案。定為“公案”,除了強凋案件本身的重大性質之外,還有著另一層含義,要求瀋陽市各級公安機關以至全社會密切協作,全力攻破此案。

“94.2.5”鞠萍、趙菊母女被害後,不到一個月,在豔粉街一戶居民家中,又發生了一起人室殺人案。被害人是一位年近40的婦女,名叫韓玲,某廠工人。犯罪分子用綠色繩套將韓玲勒頸窒息,用取自廚房的菜刀砍頸,然後姦屍,搶去錄像機和金銀首飾等物品。

起初,發案地區的公安機關是把自1993年11月以後發生的4起人室殺人搶劫案作為個案偵破的。後來,在瀋陽市公安局統籌下,技術人員把這4起案子放在一起進行分析,並經刑警支隊技術人員反覆勘查現場認定,發現這幾起案子有很多相同點:

發案地點比較集中。“93.11.11”和“94.1.3”彼此相距不遠;“94.2.5'和'94.3.1兩案都發生在滑翔機場——豔粉街一帶,兩案相距也很近。如果把這4起案子在市區地圖上圈起來,可以看出犯罪分子的活動區域是在城區西北——西南這樣一個狹長地帶,範圍不大。

4起案件,被害人都是單身在家的中青年婦女。“94.2.5'案件中被害的趙菊,據分析是在回家後與母親相繼罹難的。

4起案件,都發生在樓房裡,而且樓層都較高。

犯罪分子作案目的相同。殺人、搶劫、性侵害,是犯罪分子人室後幹的3件事。4起案件中有兩起姦屍,另兩起雖未被姦屍,但被害人蘇雲和趙菊也都被扒下了褲子。兩起姦屍都發生在床上,現場情況大同小異。

殺人兇器相同、除93.11.案件犯罪分子同時使用了菜刀和一種雙刃刺器外,4起案件都是犯罪分子對被害人扼(勒)頸後用取自廚房的菜刀砍頸,殺人滅口用意明顯。值得注意的是,在後兩起案件中,犯罪分子都使用了嶄新的綠色繩子勒頸,並遺留在現場。

侵入室內方法相同。4起案件中,門鎖都無一損壞。犯罪分子用欺騙伎倆使被害人開門後人室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目擊殺人狂魔

殺人狂魔又露面了。4月21日午後三點多鍾,住在振玉小區1號樓的韓文芬正在家中閒坐,忽聽外面有人敲門、韓文芬從某印刷廠退休以後終日在家,難得有人到她這裡來,她趕忙走到門口,問:“誰呀?”

外面有個男子的聲音:“大姨,我找警察。”

韓文芬打開門,一個二十多歲的男青年站在門口。他高個子,壯壯實實,梳著分頭,寬臉盤,大眼睛。

韓文芬是個熱心腸,說:“樓上有一家人是警察。”

“謝謝!”青年點點頭,向樓上走去、韓文芬把門關上了。沒過多大工夫,又有人敲門。她打開門,面前站著的還是那個人。他說:“大姨,樓上警察家沒人,我想借支筆給他留個條。”

韓文芬想,這有何不可。她進屋找到一支圓珠筆,遞紿那個人。他接過筆,取出一個紅皮本子,靠在走廊牆上寫起來:韓文芬不能總開著門,於是把門關上了。工夫不大,男青年敲門還筆,·然後說:“大姨,你家有水沒有?我挺渴的。”

韓文芬回屋端了一碗自來水,男青年幾口就喝光了。還碗時,男青年進了屋。

韓文芬問:“你找警察有事呀?”“我媽死了。”男青年說,臉上顯得很悲慼。至於母親死了與找警察有什麼關係,他沒說,韓文芬也沒再問。

男青年要往外走,韓文芬跟在身後送他?快走到門邊時,突然,男青年猛地轉過身來,剛才還一會兒微笑、一會悲慼的臉一下子變得猙獰可怕,伸出兩隻鐵鉗般的大手把韓文芬的脖子緊緊掐仕,並將她按倒在地,然後從衣兜裡掏出一條綠色繩子勒住她的脖子……這一連串動作做得那麼迅速而熟練,韓文芬腦子還沒反應過來,剛喊了半句,就已經感到了可怕的窒息,兩眼金花亂冒……

如果不是僥倖,韓文芬無疑會成為命喪殺人狂魔之手的第六個人。

就在這千鈞一髮之際,從裡屋跑出一個二十多歲的青年,他是韓文芬的兒子李翔。剛才母親和那個人的對話,他在裡屋聽得清清楚楚,但懶得出來看。後來聽見母親驚悸地喊一聲,緊接著就是什麼倒地的聲音,他意識到了什麼,抓起母親鍛鍊身體用的塑膠寶劍,衝出來劈向那個歹徒。歹徒沒料到裡屋還有一個人,趕緊松了手,推開門往樓下飛逃,邊跑邊大聲呼叫:“殺人啦……殺人啦……”等李翔追到樓下,他已經不見了蹤影。李翔急著回去看母親,就沒再追。

事後人們議論說,那個犯罪分子夠鬼的,他一會兒借筆,一會兒喝水,實際上是在暗暗觀察屋裡除韓文芬外還有沒有人。因為李翔沒有露面,他才犯了判斷上的錯誤、逃跑時,他高喊“殺人啦”是為了把別人的注意力引向後面追趕他的人,以便脫逃。

遺憾的是,母子倆沒有報案,否則,他們將給公安民警提供一些關於歹徒體貌特徵等很寶貴的線索,因為迄今為止,他們是活著面對面看到那個殺人狂魔真面目的兩個人。

寶石藍貂皮大衣

小潘騎著一輛嶄新的山地腳踏車,來到曲金橋的家。

曲金橋在有線電視臺下作,比小潘小3歲。小潘是在舞廳裡認識他的。

小潘這次來找曲金橋不是頭一回了。1993年11月,小潘打傳呼約曲金橋見面,小潘說:“我剛從大連回來,帶回一臺松下牌錄像機,挺便宜的,你要不買下來。”

曲金橋看了看,機器有八成新,就問:“哪來的?”小潘告訴曲金橋,他在工廠辦了停薪留職手續,在大連和朋友合開一家音像書店,書店旁邊是一個舊物市場,賣什麼的都有,這臺錄像機是在那裡買的便宜貨。曲金橋見小潘成心要賣,就把他領到蘇家屯,讓女朋友的弟弟以1000元的價格把錄像機留下了。

今天下午,曲金橋沒上班,在家裡等著小潘。他見小潘拎著一個鼓鼓的大兜子進來,就笑著問:“又買著便宜貨了?”

小潘點了點頭,從兜子裡拿出一臺錄像機,一件貂皮大衣,說:“你看這件皮衣不錯,給你物件穿上保證好,就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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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有心給物件買,也買不起呀”

小潘面露誠懇的神情說:“如果想要,你有多少錢就給我多少錢,誰讓咱們是朋友呢!”

兩人商議了一會兒,最後曲金橋以900元的價格留下那件貂皮大衣。那臺錄像機,又經他介紹賣給蘇家屯的一個朋友了。

夜幕降臨,小潘來到嶽秀華家。

到目前為止,已經24歲的小潘還沒找對象,只有姘頭,嶽秀華就是一個,她比小潘大5歲。他們是4年前跳舞認識的。

嶽秀華的家離小潘家不遠,小潘到她家很方便。今夜,她的丈夫不在家,這次幽會是兩個人事前約定好了的。

兩個人春風一度之後,小潘從衣兜裡取出一個小紙包,開啟紙包,露出一條金燦燦的項鍊。這種東西小巧而又普通,嶽秀華可以騙丈夫說是鍍金的。小潘得意地把金項鏈掛在嶽秀華白淨的脖子上。她相信這東西不會是假的,忙問:“哪的?”

“搶的。”

“沒正經!”嶽秀華伸出兩隻光溜溜的粉臂,緊緊勾住小潘粗壯的脖子。“叭”地在他的臉蛋上狠親了一口……

又是繩套與萊刀

為了捕捉這個一再入室殺人搶劫的狂魔,公安民警佈下了一面巨網。瀋陽市公安局組織大批警力,開展偵破“串連3號”公案的丁作,先後多次召開全市公安派出所所長以上民警和企業保衛幹部會議,專門作出部署,出動一萬多人次警力上崗堵截,並結合各部門的業務,在巡邏打擊現行、審查嫌疑人、查獲贓物、掃黃禁毒打賭等項工作中廣泛收集線索。刑警支隊技術部門根據“94.1.3”案件現場犯罪分子遺留的指紋等做了大量鑑別工作。

可是,那個殺人狂魔並沒有銷聲匿跡,7月1日、8月24日、9月19日,他又犯下了3起人室搶劫罪行。

1994年7月1日案件的被害者,是某廠的會計員,40歲的尹玉秀。尹玉秀被犯罪分子用綠色繩子勒頸,然後用菜刀砍頸。家中200元現金及金項鏈、金手鍊、金戒指、金耳環被劫。技術人員從現場提取了一枚足印,認定是犯罪分子遺留的。

8月24日案件的被害人白德芝,46歲。被害人被姦屍。犯罪分子劫去金戒指、金項鏈等物。

9月19日案件被害人陳玉文,38歲,被犯罪分子用綠色繩子勒頸而死,被姦屍.搶走價值近萬元的黃金首飾……

繩套!又是綠色繩套,還有取自廚房的菜刀……刑偵技術人員面對這兩種兇器。好像看到那個犯罪分子氣焰囂張地說:“看吧,這又是我幹的!”

稍加分析就可以得出結論,上述3起人室殺人搶劫案,還是那個殺人狂魔所為。

專案組的偵查員們注意到,從'93.11.11”到“94.9.19”這8起案子,殺人狂魔大致平均每一個月幹一起案子。難道這裡面有什麼規律性的東西。

“不好了!咱們這兒出了一個人室殺人狂魔……”這一令人毛骨悚然的訊息不脛而走,特別是中青年婦女談之色變,覺得即使躲在家裡也沒有安全感。

“把壓力變成動力,不偵破‘串連3號’決不收兵!”在這個口號下,全市公安民警懷著對犯罪分子的強烈義憤,同仇敵愾,立下了軍令狀,投人到偵破下作之中……

生日禮物

小潘很喜歡妹妹小羽,他把一枚金戒指送給了她。小羽受寵若驚,將那個金黃的戒指在掌心上玩弄了許久,笑問:“哥,多少錢買的?”

“別提錢。這是送給你的禮物:”小潘顯得很不在乎,一副“大款”氣派。

這是小潘第三次送給妹妹貴重的東西了。去年冬天,他送給她一隻“飛亞達”女式手錶。後來,他又送給她一對金耳環。

小潘愛妹妹,也愛母親張玉春,有了好東西自然不能不送給母親。他給過母親金戒指和金耳環,還有一條金項鏈。那條金項鏈很別緻,項墜兒是一個小金佛,這東西不像是國產的,張玉春戴上後,借逛商店的機會留心地看過,沒有發現重樣的。“30不俏40俏”,剛過不惑之年的張玉春正是喜歡打扮的時候,現在靠著兒子,把“三大件”都“武裝”上了。

“這小子做買賣,越做越活了,連金子也倒騰。”身為父親的潘大江插了話。作為一名教師,他不能不關心兒子,只是,許多事情使他感到力不從心。

潘大江是農村人,張玉春是下鄉知青。他們的結合是當時那個大政治背景下的產物。兒子是在農村長大的,“回”到城裡已經17歲了。1992年,他託人把兒子安排到振興工具廠,可是兒子沒心幹工作,從1993年下半年就不上班了,做起了買賣,什麼賺錢就賣什麼。沒想到,他越幹越大發,連貴重的黃金首飾都倒騰起來了。

沾了小潘做買賣的光的不只是家裡人,還有他的伯父。伯父潘大海在農村,兒子要結婚,想買錄像機。他聽說侄子總倒騰那玩藝,明明挺貴又挺新的進口貨卻要價很低,就讓侄子給買一臺,侄子很快就把這事辦成了,才花700元錢,便宜透了。

看見兒子能賺錢了,潘大江很高興。兒子從小到大,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記錄。不過,也有叫他不放心的事,就是兒子近來經常夜不歸宿。問他,他說在朋友家住著。潘大江曾想到他的朋友那裡去核實一下,可是又顧慮這樣做是對兒子不信任,也就沒去。後來因為住房拆遷,全家借學校倉庫住。條件很差,加上兒子經商,常去大連、丹東等地,不回家的時候就更多了。究竟兒子現在何處棲身,他這個當父親的都不知道。

“兒子大了,管不了啦!”他對妻子說:“不管怎麼說,他沒忘了這個家,還挺有孝心的。”

張玉春也有同感,看了看手上的金戒指,欣慰地笑了笑。

陌生女人的聲音

吳鳴石飛快地騎著腳踏車,他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恨不能馬上回到家,向妻子問個究竟。

事情是由內弟常波打來的那個電話引起的。今天上午,吳鳴石正在單位,常波給他打來電話,說姐姐常妮的BP機有些不對頭。他有事給姐姐打傳呼,沒想到回電話的卻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女人的聲音:“喂!誰傳我?”

常波聽出聲音不對,不由一愣:“你是誰呀?”

“你是誰呀?”那個女人反問。

“我是常波,找我姐姐常妮……”

“什麼長泥、短泥的……”

常波以為自己打傳呼時把號碼打錯了,耐著性子問:“喂!你的BP機號碼是多少?”

對方把號碼說了一遍。

“咦,這不是我姐姐的BP機嗎,怎麼到你手裡了?”

“現在它可歸我了呢!那個女人好像很得意。“我是剛從一個男的手裡買的。”

這是怎麼回事?哦,可能姐姐的BP機被別人偷去了。常波這樣想。他說:“喂,你買的BP機是贓物,還給我吧!”那個女人生氣了:“贓物怕什麼!我是花錢買的……”“叭”!她把電話撂了,結束了不愉快的談話:常波再傳她,她再也不回電話了。

常波如墜入五里霧中。

姐姐常妮雖然才28歲,卻是個很有才幹的人,在某公司作財務總監:公司對她很器重,為了便於丁作,為她配備了一個摩托羅拉BP機,後來義配備了一部手機。

想到那部手機,常波又給姐姐打電話。

接電話的是個男人,他說常妮不在:常波又給姐夫吳嗚石打電話,把姐姐BP機的蹊蹺事件訴了他。

吳鳴石來到家門前,用鑰匙開了頭道門,一眼看見第二道門的鎖孔上插著妻子使用的那串鑰……咦,這是怎麼回事?他推開門,開啟燈,看見常妮常穿的那雙鞋放在鞋架上,可是房間裡卻沒有她的身影:他拉開廁所的門……啊!常妮頭裡腳外地躺在廁所裡,“常妮!常妮!”他抱起常妮的頭,看見她脖子上有一個可怕的傷口,流出的血已經凝固了。他腦子“轟”地一下子,差點昏厥過去……

公安技術人員勘查發現,常妮脖子上還緊緊環繞兩週地纏著一條嶄新的綠色繩子。犯罪分子劫去手機BP機各一部,還有錄像機、金銀首飾和現金等。

面對又一起血淋淋的慘案,“串連3號”專案組的公安民警們再一次被激怒了!不捉住這個殺人如麻的犯罪分子,愧對人民群眾,又何顏再稱“衛士”?

犯罪分子從被害人家中劫去——部手機,這是“串連3號”公案前8起案件中沒有過的情況;雖然是偶然發生的事情,但專案組的幹警們都有些興奮,好像看見那只惡狼叼去了獵人投下的誘餌。

瀋陽市公安局領導與專案組、刑警支隊的同志一起研究案情,提出:能不能在那部行動電話上做做文章呢?

破案員們的工作得到了無線電話局領導的支援,經過核查確認,被劫的那部行動電話在發生案件的11月8日當天共打出電話8次。

偵破人員在常妮工作的公司進行調查,瞭解到常妮是上午11點30分從單位出來的,排除上午公司內部人員(包括常妮)用那部手機打出的5次電話,還有3次電話是下午打出的,也就是由持有這部電話犯罪分子(或與其有關的人)打出去的。

緊緊抓住這3次電話,查!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查得知,3次電話的物件分別是泰峰電器修理部、電焊機聯合二分廠,郵政大廳。

這就是說,這3個單位與犯罪分子必有某種聯絡——或者他在這3個單位工作,或者那裡有認識他的人。

“1994.11.8”案件發生5天后,專案組偵查員王曉峰等人來到泰峰電器修理部。這是家主要修理行動電話和BP機的個體企業,是臨街的一間平房。老闆姓楊,還有兩個幹活兒的。一個是老闆的小舅子丁浩,另一個是從河北來的打工仔汪義勝。楊老闆3天前去廣州進貨不在。

便衣警察突至,引起一場騷動,丁浩躲起來了,這不能不引起懷疑。王曉峰讓汪義勝把丁浩找回來,問他:“公安局找你瞭解情況,你跑什麼?”

丁浩約有二十三四歲,他不敢正眼看王曉峰,有些口吃地說:“我,我給人家修‘大哥大’、BP機,複製過別人的手機號,我……我以為是這事犯了呢,你們來抓我……”

看來是一場虛驚了。破案員們對他和汪義勝做工作,讓他們仔細回憶,11月8日那天下午有沒有人用行動電話往他們修理部打電話。

汪義勝和丁浩對視許久,想了想,都搖搖頭:“沒有。”事過5天了,他們是不是忘記了?王曉峰嚴肅地說:“肯定打過,你們再好好想想!

那兩個青年又四目相對,有些茫然。他們不像是裝的。

王曉峰思索一會兒,換了一個問題:“8日那天下午,有沒有來修理或者來賣行動電話的人呢?”

“哦,我想起來了!”汪義勝忽然喊了起來,“那天下午,確實有人用‘大哥大,往我們這屋電話機打過一次——是我打的。”

“怎麼回事?”

汪義勝說,8日下午大約1點30分,來了一個男青年,拿著一部手機,說是他父親的,打麻將時不慎掉在地上摔壞了,讓他們給看一看。

“我拿過來檢查一下,”江義勝繼續說,“其實它並沒壞,只是他不會使用。我用那部‘大哥大’往咱們桌子上這部電話機打了一次,讓那個人去接,聽聽效果怎麼樣,他聽了說挺好。”

“那個人拿的‘大哥大’什麼樣?”

“灰色的,‘索尼牌,的。”丁浩搶著回答。他極想給公安人員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他們說的行動電話的特徵與丟失的行動電話相符。王曉峰和同來的偵查員顯得很興奮。他們認為,那個男青年就是犯罪分子。

丁浩說:“他走之後,我倆議論了幾句,說那‘大哥大’肯定不是他自己的,怕不是好來的。”

那個殺人狂魔作案從來不留活口,被害人都含恨而死,所以至今誰也不知道他長得什麼樣。可是服前這兩個青年不僅看見了他,還和他一起呆了很長一段時間,互相有過交談,這太難得了。偵破人員向他們詳細瞭解那個男青年的體貌特徵,他們邊回憶邊說,那人的年齡二十六七歲,身高1.8米左右,長得結實,頭髮不太長,圓臉盤——他們叫他“大餅子臉”,大眼睛,穿水洗布上衣,棕色“老人頭”皮鞋,騎一輛嶄新的藍色山地白行車……就這樣,雖然並不清晰,但已有一定輪廓的形象就勾畫出來了。

後來,有人將這個人的上述特徵概括為“大大”:大高個、大眼睛、大餅子臉。

王曉峰又問:“他沿大街哪個方向走了?”

沿大街往北走了。”了浩說,“我擔心他聽見我們議論的那幾句話,他走時,我特意看了他一眼,他騎上腳踏車往北走了。”

“別的女人我看不上眼”

應該說,對於小潘來說,何婉珍比起嶽秀華來,是更加名副其實的“大姘”,因為她比他足足大8歲。

何婉珍也是在舞廳認識小潘的,已經兩年多了。丈夫死後,她就和小潘同居。她死了男人,他沒有結婚,兩個人從偷情到變為同居,都有一種安全感和輕松感。

他們兩個都明白彼此年齡上的懸殊,不過是露水緣分,可是,由於各自的需要,也就那麼回事了。何婉珍難守空房,更喜歡小潘年輕,有男人氣,出手大方。他給了她金項鏈、狐狸圍脖。小潘則感謝何婉珍對他順從體貼。相比之下,和嶽秀華的關係有一定風險,如果被她丈夫發覺就有麻煩;而在何婉珍這裡則不必擔心,盡可以住下去、家裡正拆遷,他能在這裡有個安身之地,還有女人供他淫樂,何樂而不為呢!這樣一想.年齡的問題也就不算什麼了;更重要的是,這個安樂窩連他家裡的人都不知道,特別安全。

小潘和何婉珍之間的“感情”不錯,不過也有吵嘴的時候;小潘雖然不是何婉珍的丈夫,但何婉珍對他比對那個死� ��的丈夫還抓得緊,如果他夜不歸宿而又在事前沒和她打招呼,她就要大發脾氣,非得問個明白不可。前兩天,小潘晚上沒回來,今天下午他一露面,何婉珍便柳眉倒豎,杏眼圓睜,頭一句就問:“你又上哪去了?”

“蘇家屯;”

“幹什麼去了?”

“替別人催款.”

“蘇家屯,才多遠,你怎麼不回來呢?”

“晚上灑桌上喝多了,回不來了-事沒辦完,第二天又住了一宿。”

“哼,我不信!沒準哪個狐狸精又把你迷住了!”何婉珍敲山震虎。

這對小潘確實冤枉了。自從他和何婉珍同居後,連和嶽秀華幽會都沒有過。於是,他信誓旦旦地說:“大姐,這是沒影的事:有你這麼好的,別的女人我都看不上眼”

小潘很乖巧,挺會說話,叫何婉珍聽了心裡特別舒服。不過,她害怕失去他,年齡上的8歲之差在她心裡面總是一道驅趕不掉的陰影.

“過來,讓我看看!”何婉珍說著,動手翻小潘的衣兜:可翻了一陣,衣兜裡只有一些現金,還有-—條綠色的繩套。

“總帶條破繩子幹什麼?”何婉珍把繩套塞了回去。

“有用。”小潘淡淡地說。

劍指電焊機三分廠

“串連3號”專案組查清了泰峰電器修理部的事後,把目光投向了電焊機聯合三分廠和郵政大廳兩個單位;

電焊機聯合三分廠不在市區,是個人承包的企業,職工僅有26人。這使破案人員們感到很高興——“池淺好捉鱉”嘛。

11月20口,刑警支隊三大隊隊長傅旭帶領8名偵破員來到廠裡,做排查工作。

工作還是從電話查起:8日下午,外面給誰打過電話?

幸虧廠小.每天從外面打來的電話是有數的。據當天的值班人員回憶,8日下午曾有人給廠長打過電話。可是廠長患了腦血栓正在醫院治療,這個電話就沒接。

偵破員來到醫院,見到了那位廠長,向廠長講了犯罪分子的大致年齡和體貌特徵讓廠長回憶,在他認識的人中有沒有這樣一個人,中國有句古話叫“急驚風偏遇慢郎中”。現在的情形恰好相反,任偵查員們怎麼急,那位廠長也說不了一句話。破案人員們只好耐心等候。不久,總算盼到廠長病情好轉,開了金口,按照破案人員提供的案犯“三大”等特徵,廠長有名有姓地說了兩個男青年,技術人員立即行動,煞費苦心地密取了那兩個人的指紋和足襪印,分別與從“94.7.1尹玉秀被殺案現場提取的足襪印和“94.1.3”蘇雲被殺案現場提取的指紋進行比對,結果是否定的。

剛剛有點眉目的線索又斷了、打道回府嗎?不能,傅旭想,外面打進廠裡的電話未必都是打給廠長一個人的,只不過廠長的電話往往給人們留下的印象深一些罷了。既然犯罪分子確實往這個小廠打了電話,那麼,在這個小廠裡就應該有和他有關係的人;要想查出這個人,就得做艱苦細緻的丁作。於是,9名偵查人員乾脆住進廠裡不走了,分3個層次——廠內部職工,職工的親屬朋友:職工的社會關系逐個查訪,查詢和那個“大餅子臉”有關係的人,不查出個池清見底不罷休!

11月24日,在電焊機三分廠的查詢工作有了突破性的進展:這個廠的青年工人潘兵在接受偵破員調查時說,他以前曾把自己的名片送給一個堂兄弟,他往廠裡打過電話,但8日下午他沒在廠裡,沒接過外來電話。

“你那個堂兄弟長得什麼樣?”

“他24歲,身高1.8米,大臉盤,大眼睛,長得很結實。”

“他叫什麼名字?”

“潘曉峰。”

在女人中間周旋

清晨,潘曉峰打車回到何婉珍的家,沒想到她劈頭蓋臉地吵罵起來:“鱉犢子!怎麼又一宿沒回來?”

媽的,這個女人—刻也離不開我了。潘曉峰心裡很得意。不過,自己畢竟是個男子漢,讓女人這樣連管帶罵的總不是個事,於是瞪起眼睛說:“我願意,你管不著!”

“你吃我睡我,我怎麼管不著?”

“也就是我吧,換了人,你這爛貨誰要?”

話還未了,何婉珍已經伸出尖尖十指撲了過來,抓撓潘曉峰;潘曉峰邊躲閃邊還擊,動起了拳腳……後來還是潘曉峰作出笑臉,拿出一枚金戒指走過去說:“大姐,咱們別鬧了。你不是快過生日了嗎,我送給你做為生日禮物吧!”

何婉珍本不想搭理潘曉峰,可是那枚金燦燦的戒指太有誘惑力了,她便伸手接了過去。金戒指樣式不錯,分量也重,只是有點舊。她戴在手指上,問:“怎麼是舊的,哪來的?”

“朋友在廣州買的。別看舊了點,可是純金的。”

剛才何婉珍發脾氣不過是嚇唬潘曉峰,管束他一下,現在見他用這樣貴重的東西安撫自己,也見好就收,轉溫為笑,現出往日的媚態說:“你等著,我給你炒幾個菜,咱倆好好喝一頓!”於是,她又嬌滴滴地忙前忙後轉悠開了……

就在當天,一個驚人的訊息震撼著潘大江一家人,惶惶不可終日。

下午3點半,家住農村的潘大海突然來到弟弟家,對潘大江說:“我聽咱家小兵說,公安局的人到他那個廠子調查了,要抓一個殺人犯,說的那長相倒挺像曉峰啊!”

“啊!”潘大江大吃了一驚,腦門兒上冒了汗。

潘大江馬上找來潘羽,說:“快,給你哥打傳呼,他大爺來了,讓他回家吃飯!”

好在潘家是借住在學校裡,使用電話比較方便。工夫不大,潘曉峰迴了電話:“找我什麼事?”

潘大江從女兒手裡搶過話筒說:“你快回來一趟!”

“我現在有事離不開,不回去了。”潘曉峰說。

潘大江見身邊只有女兒,就小聲地問:“現在公安局在小兵的廠子裡調查案子,有你什麼關係沒有?”

過了好一會兒,兒子才說:“你說的我明白。你趕快把我的照片都收拾起來,找個地方藏起來……”說完,把電話結束通話了。

潘大江腦子“嗡”地一下子,有點天旋地轉的感覺。兒子的話是什麼意思?聽得出他的話音中含著驚恐。潘大江讓潘羽再給兒子打傳呼。不一會兒,電話鈴響了,潘大江抓起話筒問:“曉峰,你在哪呀?我想看看你……”

“你看不著,我晚上再給你打電話吧……”兒子著急地說,快把電話放下吧,小心有人偷聽!”“叭”!電話又結束通話了。

那邊,潘曉峰打過電話後,同樣心“怦、怦”急跳。難道事情犯了?

但潘曉峰沒有外逃。他認為那些案子都幹得幹淨利落,沒留活口,怎麼會漏呢?要沉住氣。

嶽秀華也給他打了傳呼,告訴他,聶娟的兒子今天過生日,請他也去。這個聶娟也是他在舞廳認識的,和嶽秀華是好朋友。他當即答應了。雖然他現在又有了何婉珍,和嶽秀華的幽會少了,但這個面子得給。

潘曉峰把這件事告訴了何婉珍,免得回去晚了她又鬧;當然,何婉珍並不知道他和她們的關係。

這場生日宴,大家吃吃喝喝、玩玩鬧鬧挺開心,直到晚上7點多才散。嶽秀華叫了一輛計程車,讓潘曉峰和她一起走。酒精使她心旌搖蕩,渴望從小情夫那裡得到一些溫存。可是今天不同於往日,潘曉峰那雙貪婪的手卻變得老實了,他眉宇間也顯出幾分陰鬱。嶽秀華採取主動,把身子依偎過去,緊握潘曉峰的手,悄聲問:“你怎麼了?”

“沒怎麼。”潘曉峰取出錢夾,抽出4張百元大鈔塞進嶽秀華手裡,說:“給你打車錢。”

的確,今天潘曉峰的手格外松,比往日更大方。下午,他又給何婉珍一枚金戒指、其實在潘曉峰看來,要想得到那些“黃貨”很容易,幹一個案子就有了。他吃喝玩樂搞女人都需要錢,沒錢了就幹案子,差不多每個月就幹一次。除了“五一”節前那一次因為判斷不準沒成功外,回回都沒空手過。

“咱們到皮鞋五廠吧,我打個電話。”潘曉峰對嶽秀華說。

潘曉峰和皮鞋五廠的人認識,就在值班室給父親打了電話,讓他到這裡來。走出值班室,他對嶽秀華說:“你在這裡等我爸,我到那個衚衕裡等著。”說完,消失在一條小衚衕的黑暗之中。他怕父親後面跟著警察,不能不防。如果真有情況,他可以逃跑,嶽秀華覺得潘曉峰今晚很反常,似乎意識到些什麼,但她對他是無條件依從的,就沒有問。

潘大江急於見兒子,就急匆匆地騎著腳踏車來了。嶽秀華喊潘曉峰,潘曉峰判斷父親身後沒有人跟著,便緩緩走了過來,父子倆在這種場合相見,各自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潘大江問:“公安局在查殺人兇手,到底和你有沒有關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嘛!”不知為什麼,從潘曉峰嘴裡冒出了這麼一句。月光下,潘曉峰臉上掛著冷笑,“再說,殺一個是殺,殺兩個人也是殺……”

潘大江聽了,心頭冰冷,頭髮直豎!

說話間,潘曉峰把BP機和身份證拿出來,交給潘大江,像交代後事似地說:‘‘爸,你把我的戶口銷了吧,再給我開個死亡證明。”

潘曉峰這種態度,足以表明他殺了人。但面對感到陌生的兒子,潘大江不敢說什麼,只是生氣地說:“死亡證明是隨便開的嗎?”

父子倆都不願在這裡多呆,分手時,潘曉峰又把身份證和BP機要回去了。他想到,逃跑後還需要使用這個證件呢。他說:“我不能回家了,以後你們別找我了!”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潘大江卻沒有走,在黑暗中仁立長久,心頭沉重。作為父親,作為教師,他萬萬沒想到會在自己家中會現這樣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在這個人的血管裡,流淌著自己的血呀……

潘大江回到家後,輾轉反側,一夜未眠。次日一早,他拿著兒子的照片來到刑警支隊,說:“我不能包庇他。你們認認看,要抓的是不是他?”

經驗豐富的辦案人員想到,一夜之間,如果這個潘曉峰真是犯罪分子的話,他早已藉助於現代化的交通工具跑得無影無蹤了。一位刑警嚴肅地問:“你昨晚怎麼不來呢?”

在法律與親情之間選樣,孰輕孰重?潘大江難說清。他回答道:“我當時也拿不準他是不是有事,就是現在也沒弄明白。”

帶小佛墜兒的金項鏈

當潘兵說出“潘曉峰”這3個字後,傅旭心中一動:在94.1.3”蘇雲被害案件現場上,犯罪分子留下那張紙條的署名,不就是“曉峰”嗎!真是不可思議,難道事情會有這麼巧?當時的想法是,這種事是不可能的-犯罪分子可以不假思索就編造一個假名字,為什麼偏偏要把門己的真名留在現場呢?

不過,現在叫“曉峰”這個名字的人多極了。就是在專案組裡不是也有一個王曉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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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峰等偵破人員帶著潘大江交來的那張照片再次來到泰峰電器修理部,讓汪義勝和丁浩辨認,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上次來修移動電活的傢伙。那是一張幾年前拍的照片;照片上,潘曉峰站在一處旅遊風景點前,愜意地微笑著。

汪義勝和丁浩拿著照片左看右看,越看越覺得不像,最後兩人都搖了搖頭:“不是這個人。”

一個費盡周折找到的看來很有價值的線索,到這裡又卡了殼。

當天晚上8,點多鐘,潘曉峰回到何婉珍家,沮喪而緊張。何婉珍見他神態有異,問他怎麼了,他說出事了,別人偷東西,他給銷贓,現在公安局正查呢,他得出去避避風頭,說著說著,流下了眼淚。

其實,何婉珍是有預感的。今天,當潘曉峰一天之內給了她兩枚金戒指後,她就感到情況很不一般。她曾問:“這倆戒指值多少錢?”潘曉峰說:“兩個加一起不到1000元錢。”稍停又補了一句:“你放心,這東西不是搶來的。”她聽出話裡有話,猜想戒指不是好來的。

不過,何婉珍對此倒不在乎,她擔心的是從此失去這個比她小8歲的男人,便問:“你要去哪裡呀,能對我說不?”潘曉峰說:“去丹東,然後去河北,河北有兩個客戶在等我呢:”當天夜裡,他帶著600多元錢走了。

專案組並沒有因為兩個辨認照片的人否認了潘曉峰而消除對他的懷疑,因為他的疑點太大了。偵查員們認為,潘曉峰的照片是幾年前拍的,當時他正處於相貌變化較大的青春期,加上衣著的改變,辨認人很難據此做出肯定的結論。

25日,在關鍵時刻,指揮部果斷做出決定,對潘曉峰的家進行搜查!

搜查中,偵查員反覆做潘曉峰家屬的工作,張玉春和潘羽母女倆交出了潘曉峰送給她們的金戒指、金耳環、金項鏈和手錶等物品、偵查員——找到那些被害人的親屬,讓他們辨認這些東西是不是被劫之物。

當那條帶小墜兒的金項鏈拿給“串連3號”的一位被害人韓玲的丈夫看時,他的雙手抖動起來,泣不成聲地說:“這是我愛人的!這條項鍊是1991年3月我在廣東花870元錢買的。後來我出國,給她帶回來這個墜兒。你們看,它的正面有個泰國小佛,背面有一條‘s’形花紋……這東西確實是我愛人的啊!”睹物思人,他的悲泣令在場的辦案人員無不為之動容……

犯罪證據的獲得,終於使“串連3號”公案的偵查有了轉折性的突破,認定潘曉峰就是那個血債累累的殺人狂魔!

對案犯採取行動刻不容緩。他一天不歸案,就使社會多一天的不安全,很可能繼續殺人作案。但是,潘曉峰現在在哪裡?

潘大江、張玉春夫婦對兒子的棲身之處一無所知。他們向偵查員所能提供的只有BP機號碼的那一組數字。

結合潘大江講的情況分析,案犯已經逃遁。

勇擒殺人狂魔

辦案人員對潘曉峰的親屬曉以大義,陳以利害,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終於使潘羽交出了一張紙條。那是何婉珍留給潘家的,上面寫的是她的住址。

專案組立即行動,搜查了何婉珍的家。

搜查中,發現了潘曉峰穿的一雙42號“先利高”牌白色皮鞋,送刑警支隊作技術鑑定、技術人員將其印跡與從“94.9.19”被殺案現場舊地毯上提取的灰色鞋印相比對,發現兩者鞋底大小、花紋、形狀種類相同,前掌下沿中部缺損大小、位置、形狀都相符,無本質差異。據此得出結論:“94.9.19”案件的犯罪分子就是穿該鞋的潘曉峰。

何婉珍交出的金戒指,金項鏈和狐狸圍脖,都認定是“串連3號”公案的贓物。

何婉珍說,她不知道潘曉峰的去向,但是交代了潘曉峰對她說的要去丹東、河北的話。她又說,今天下午2時左右潘曉東打來了電話,說他已經到建平了。“我問他什麼時候回來,他沒說。我問:‘你帶的錢夠用嗎?’他說:‘用錢的時候,再用電話聯絡。”

何婉珍家中沒安電話,她使用的是她家附近的一部公用電話。當然,這部電話和何婉珍的家都已受到警方的控制。

何婉珍交出了潘曉峰的一張留言條:“珍,我走了,我對不起你,你要好好過日子,等我回來。”何婉珍說,他是在她入睡後走的。

辦案人員看過紙條後感到憤慨:就是這個傢伙,先後極其殘忍地殺害了9個無辜的女性,毀滅了一個又一個溫馨幸福的家庭,可是他對自己的姘頭卻是溫情脈脈,兒女情長。

潘曉峰真的去了丹東或建平,還是虛晃一槍?潘家的親屬比較多,有的是在農村,他是否前往呢?

為了捉住殺人狂魔,不能吝惜警力,要確保萬無一失!指揮部派出了7路人馬,分赴丹東、蘇家屯、建平、新民等地,緝捕潘曉峰。

在潘大江家中,愁雲密佈。事已至此,潘大江意識到了兒子罪孽的深重,心裡十分難過。25日中午,他再次面臨法律與親情的抉擇,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終於向公安機關報告,今天中午他的妻子在學校接到一個電話,是潘曉峰打來的。他說:“媽媽,我想你呀!”母子倆都哭了。張玉春回到家將此事對丈夫說了,又傷心地哭了許久………

偵查員問:“潘曉峰從哪裡打來的電話?”

“他說是在遼寧。”

“他在遼寧有什麼親戚朋友?”

“他的一個表弟叫吳明,在遼寧省郵電學校上學。”

專案組分析,潘大江報告的情況是可信的。於是,兵發遼寧。辦案人員在郵電學校宿舍找到了吳明。吳明說,25日11點40分左右,他是在學校門口見到潘曉峰的,說來看看他。

吳明:“你還要上哪去?”

潘曉峰:“去丹東。”

吳明:“去那兒幹什麼?”

潘曉峰:“辦點事。(傷感而含蓄地)你哥不走,就得死在這地方……”

吳明:“你犯什麼事了?”

潘曉峰:(迴避)“犯點小事。你什麼時候畢業?”

吳明:“3年以後。”

潘曉峰:“3年以後我就回來了,那時候我的事也就銷了。”

偵案人員們分析,潘曉峰一再向他親近的人提到要去丹東,這說明丹東應該成為追捕案犯的重點地區。於是,指揮部向丹東增派了力量,並在本地火車站設網以待。

專案組分析:潘曉峰是在缺少思想準備的情況下被驚動的,走得倉促,身上帶的現金不多,沒有流竄外地的經驗,加上親情和姘頭的羈絆,他不會走得太遠,有近期返回瀋陽市的可能。所以,何婉珍、嶽秀華兩家應該是重點張網守候的地方。

好鋼要用在刀刃上。具有豐富作戰經驗的青年偵查員王東陽和特警隊隊員朱剛、高冀3個人被指揮部派到何婉珍家中“守株待兔”。

“進駐”何家已經兩天一夜了,王東陽他們一直沒怎麼睡覺,困急了就輪換著打個噸兒。吃喝拉撒都要在屋裡解決。但是為了擒捉殺人狂魔,他們分分秒秒都保持著高度的警覺,沒有絲毫鬆懈。

和他們3人在一起,還有戶主何婉珍。刑警人員們允許她有小範圍的活動自由。雖然她還不瞭解案件的詳情,但已經知道潘曉峰是個殺人犯。每一想起這個,就使她不寒而慄。原來以為他不過是偷偷摸摸而已,沒想到還揹著人命!他送給她的那些戒指、項鍊和狐狸圍脖都是從被他殺死的女人身上扒下來的……

26日中午,又到做飯的時候了,何婉珍拿起鋁盆到外面接水。她剛走出房門,一抬頭,遠遠看見一個身材高大、神態緊張的男青年向這邊走來。呀!是他……雖然心裡有些慌亂,但她沒有忘記公安人員事前的叼囑,什麼也沒說,趕緊轉身返回,對在屋裡守候的十警說:“哎呀!他,他回來了……”

王東陽等人當然知道何婉珍所說的“他”指的是誰,當即振作起來。王東陽飛快地閃到門後,悄聲命令兩名特警抽出手槍,“咋、咋”兩聲子彈上了膛……

屋外,來者果然是潘曉峰——那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他在外面流竄了兩天,卻怎麼也跑不遠,好像有無形的繩索在牽著他、他自以為行蹤詭秘,便在惴惴不安而又心懷僥倖之中溜了回來;走近屋子,他四下掃了幾眼,沒發現什麼異常情況,就上前敲門,那門應聲啟開一道縫,他一愣神,伸進腦袋向屋裡看……就在這時.王東陽猛地雙手出擊,一隻手抓住潘曉峰的上衣,另一只手抓住他的右手,一猛勁兒把他的半個身子拽進門檻兒;緊接著王東陽順勢擺臂,用盡全力頂住房門,將潘曉峰半個身子死死地擠在門縫中間!潘曉峰暗叫“不好”,拼命向後掙扎,怎奈那門把他牢牢擠住,出不去,王東陽兩隻手鐵鉗般把他緊緊抓住不放,他縱然背生雙翅也難以掙脫。說時遲那時快,朱剛、高冀兩人一齊衝了過來,將黑洞洞的槍口頂到他的太陽穴上.喝令:“不許動!”王東陽順勢將他按倒,生擒活捉。

惡貫滿盈的殺人狂魔終於落人法網。

經檢驗,潘曉峰耳血為O型,唾液為O型。指紋與足印鑑定證明,潘曉峰就是“串連3號”公案的案犯。

在看守所裡.捧銬戴鐐的潘曉峰面對公安預審人員,先是拒不承認殺人犯罪,繼而裝出一副“硬漢”的樣子不打自招地說:“我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什麼事情對我來說都無所謂了……”

可是在第二次審訊時,在神聖的法律威懾下,他就不得不供認了一系列罪行、他說:“我在街上瞄準的被害人都是三十多歲的單身婦女,他們身體條件差、我一直跟她們到家。他們進屋後,我在外面聽動靜,看屋裡有沒有別人。如果沒有別人;我就用‘電業局查電錶’,‘樓下的鄰居,看看廁所漏不漏水,等等藉口把門騙開……進屋後,我先殺後搶,不留後患……”

聽著這個犯罪分子的供述,令人不寒而慄。

潘曉峰說,1993年11月11日第一次作案後,在被害人出殯時,他曾去看過。“看到被害人的家屬們哭得那麼傷心,我心裡也不大好受。當然,沒有人相信這假惺惺的表白。

潘曉峰在此前沒有犯罪前科,他人生24年的履歷非常簡單,只用百十個字就足以寫完,概括說,不外是上小學、中學,到工廠,停薪留職經商而已。可是,忽然之間,他像著了魔似地大開殺戒,以極其殘忍的手段實施犯罪,而且一殺而不可收,平均每個月就要幹一件案子殺一個人,氣焰何等囂張!“殺一個人是殺,殺兩個人也是殺”,這句不打自招的話很能表明他瘋狂的心態。如果不是公安幹警將他捉獲,不知還要有;多少人慘死在他的繩套與菜刀之下!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潘曉峰從1993年11月到1994年11月這一年間,先後尾隨婦女人室殺人、搶劫作案9起,其中一起未遂,共殺害婦女9人,姦屍4起,搶劫財物摺合人民幣6.94萬元除給親屬4000元外全部揮霍。1995年1月18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以故意殺人、搶劫罪判處潘曉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刑場上一聲槍響,結束了這個罪惡的生命。

對家人溫情脈脈的人,

未必不會舉起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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