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懂什麼呀?我不太明白!”
夏天是吃小龍蝦的季節,如果這時候要一盤小龍蝦,肯定能和她臉蛋的色號對得上。
太紅了!
“吃完了就走吧!”
林誠起身,喊來了服務生,“掛房賬!”
“好的,先生!”
剛才的女服務生,連忙遞來一份小便籤和一支圓珠筆。
唰唰唰!
林誠飛快的在上面,簽下了房號和名字。
等退房的時候,所有餐費一同結賬就行了。
“你在這裡開了房間嗎?”
林韻兒的心跳開始加快,心情越發的忐忑不安。
娛樂圈的暗文化,她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的。畢竟都出道四年了,就算是沒見過,也該聽過各種故事了。
更何況,林誠又是要替她出五百萬的違約金,又是要幫她炒作幫她翻紅,而且日後自己就是林誠旗下的簽約藝人了。
這種情況,她並不是沒有想到過。
相比於那些油膩的中老年人,肥頭大耳的圈內大老,眼前這位天才般的少年,顯然勝出太多倍了。
人家不僅年輕,而且又高又帥的,還如此的有才華。
如果是談戀愛,成為自己的男朋友的話,她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林誠。
可是現在……
林韻兒低著頭,把弄著手指,愈發的猶豫不決。
“前幾次來臨州,都有各種各樣的事情,沒來得及好好欣賞溪湖的風景。所以這次過來,就特意訂了四季。”
林誠點點頭,在宛如迷宮般的園林酒店中,輕車熟路的來回穿梭。
“可、可是我……我想再考慮一下,我還沒想好。”
“沒、沒準備好!”
林韻兒快步跟上去,語帶慌亂的解釋。
“赤伶!”
林誠澹澹說道。
“什麼?”
她沒聽懂。
“歌名!”
“我剛寫了一首新歌,歌名叫做《赤伶》!”
在她逐漸安心的視線中,林誠走向了停車場,從寶藍色的寶馬Z4裡,取出一份曲譜,“你可以試試看!”
“赤伶?”
“這是……專門為我寫的歌嗎?”
林韻兒接過曲譜,看著那一段段的歌詞,清澈的眼眸緩緩睜大,臉上的表情愈發驚訝。
戲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歡唱離合,無關我。
扇開合,鑼鼓響又默。
戲中情戲外人,憑誰說?
慣將喜怒哀樂都融入粉墨!
陳詞唱穿又如何?白骨青灰皆我!
亂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
位卑未敢忘憂國,哪怕無人知我!
……
她是歌手,某種意義上的天才歌手。
14歲參加選秀比賽,便拿下了全國亞軍,接拍廣告,出專輯出唱片,成為無數少男少女心中的偶像,嚮往的夢想。
可以說,她的出道即是巔峰!
如今,四年過去了,無論是見識閱歷,還是唱功技巧,今天的林韻兒都遠勝當年青澀懵懂的小女孩。
她當然知道,她當然看得出來,這是一首什麼樣的歌。
能火!
一定能火!
只要能得到這首歌,她就能拭去層層灰土,重新綻放璀璨的星光!
普通人只知道某某歌手唱紅了某一首歌,可只有像她這樣的業內人士才明白,不是人唱紅了歌,而是歌捧紅了人。
這天底下,會唱歌的人太多太多了,為什麼他們能紅,你不能紅?
資源!
人家有好歌,能唱好歌。
一首好歌就能捧紅一名歌手,捧出一位歌星,讓他一夜成名,甚至是後半生幾十年衣食無憂!
在音樂圈內,誰會寫歌,誰能寫出好歌,誰就是大爺!
會唱有個屁用,會寫才是爺!
而眼前的這位18歲少年,顯然就是目前華語樂壇的爺中爺,在所有歌手眼裡,都是親爹般的存在。
就算不用去問,林韻兒也能知道,這段時間以來,去求林誠寫歌的明星,應該不計其數。
畢竟,人家的唱片銷量擺著,第一張專輯銷量就已經突破了80萬,遠超50萬的美國金唱片標準。就算是100萬的白金唱片門檻,對他來說也只是時間的問題了。
如果用國內3萬白金唱片的標準衡量,他的首張專輯,都已經是26倍白金唱片了。
這還沒算上其他單曲的銷量,被他捧紅的陳詩穎的唱片銷量等等。
至於林誠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光是一首世界盃的主題曲,就足可吊打九成九的音樂人了。
實力證明一切!
林誠出品,必屬精品!
林韻兒非常清楚,誰能拿到這首歌的演唱權,誰就能一炮而紅。
而現在這個機會,就擺在了自己的面前。如果在排隊的話,她就排在隊伍的第一名。
“我……我想唱!”
林韻兒輕咬嘴唇,似乎在下著極大的決心,“能不能讓我唱?我會努力的,我一定會很努力很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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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啊,還愣著幹什麼?”
林誠降下車頂。
在幾秒鐘內,Z4變換成了一輛真正的敞篷跑車。
“哦!”
林韻兒小心翼翼的坐在副駕駛,手捧著那份曲譜,臉紅心跳,切實的理解了為什麼形容男女之間心動的感覺,會叫做“小鹿亂撞”。
“想唱這首歌的話,就簽約我的公司吧!”
“我帶你去我的公司看看,其實不算遠,就在臨州,開車的話大概半小時能到吧!”
林誠啟動引擎,緩緩把車開出了四季酒店。
“哦,好吧!”
林韻兒點點頭,旋即轉頭,驚訝的看著林誠,“公司?”
“不然呢?”
“你想去哪?”
林誠反問道。
“不、不是……沒有,沒有想去哪!”
“嗯,我就是想去你公司,剛好想看看你的公司。”
林韻兒慌亂的急忙解釋,紅著臉湖弄過去。
臨州,悅達城。
在一間200平米的商住兩用房門口,掛著“星誠傳媒”的牌子。
而在這家公司的對面,同樣200平米的房子,則是掛了“誠夢基金”的牌子。
公司增加了,辦公室也得跟著增加。
林誠就把對面的房子也給買了下來。
就連星誠傳媒隔壁的房子,大約150平的大三室,都被他買下來,擴充套件成星誠傳媒的辦公室。
三套房子550平,全都是掛在林誠的名下,不過卻用一種租用的方式,租給了兩家公司使用,按照每個月一平米50塊錢的租金計算,一個月27500的租金,一年就是33萬。
看似非常荒誕的設計,卻能替林誠少花錢,多賺錢。等於是用合法的方式,把公司的收益,轉移到了他的個人賬戶。
畢竟,這家公司是他老媽的,而不是林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