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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嫌疑

“我也想知道是怎麼回事。”

方宇攤了攤手。

“我本來在這裡尋找失火案的案卷,她一進來,見我在找失火案的案卷,就一口咬定我殺了什麼曲九,是來銷燬證據的。”

苗鳳英立即反口問道:“那你要三十年前棲流所失火案的案卷做什麼?”

一開口,就是老審問人了。

方宇從容不迫道:“這與家父臨終前交代的一樁舊事有關,恕我目前不能告之他人。”

“至於你說的什麼曲九,什麼兇案,我完全不知道。”

“半年前,我人還在外地。這一點很多人都可以作證。”

“甚至你可以去問趙家,他們最清楚了!”

“趙家現在應該恨不得我快點死,所以也不存在為我作假證的可能!”

楊玉靜點頭道:“我可以作證,小宇的確是在上個月初八才回來的。”

“趙家師爺李子旗也能證明,他和小宇同乘坐一條渡船回來的。”

苗鳳英繡眉微微一蹙眉,“這並不能證明你沒有嫌疑!”

“有些狡猾的兇手,殺了人之後,先跑到外地去躲一陣,見風聲松了一些,又跑回來,並不在少數!”

得知方宇就是方家的繼承人之後,她的態度明顯好了許多,但仍舊堅持認為方宇有嫌疑。

方宇心中好笑,你可真是腦洞大開。

“你見過只躲三四個月,案子還沒查完,就跑回來露頭的蠢逼兇手嗎?”

“況且我八歲離家,中間十四年都沒有回來過。”

頓了頓,方宇又接著道:“破案需要確認作案時間、手法、動機、認證和物證。”

“僅僅是因為我在尋找失火案的案卷,你就從結論反推證據,認為我是兇手,不太合適吧你?”

苗鳳英臉色一變,用無比警惕的目光死死地盯著方宇。

好傢伙,一開口就反客為主,完全打亂她的審問節奏。

居然還對破案流程那麼瞭解,一看,就是老犯罪了!

說不定身上揹負的人命,不止一條!

苗鳳蘭額間冒汗,只感覺自己遇到了出道以來,武道修為最高、心思最狡猾的一生之敵!

“首先,雖然潛逃的兇手通常不會在官府放棄追查之前返回,但也不能排除有些兇手會反其道而行之!”

“其次,你十四年沒有回過家,不僅不能證明你沒有作案時間,恰好可以為你提供脫罪藉口。”

一番舌戰之後,苗鳳英總算適應,緩了過來,開始嚴肅道:

“而最重要的一點,失火案的案卷直指曲九被殺害一案。”

“雖然不能認為來偷案卷的人,就一定是兇手。”

“但,兇手一定會來銷燬案卷,毀滅證據!”

“可你卻不能說明,你潛進來偷案卷的理由,很難讓我不懷疑你!”

歇了口氣,苗鳳英又打出一套組合拳:“你想要自證清白。”

“除非你能說清楚,為什麼要冒著坐牢的風險,來竊取案卷。”

“又或者有第三方能為你證明,六個月前,也就是四月十五至廿十這段時間,你在哪裡,在做什麼!”

方宇:“……”

說實話,他如果站在苗鳳英的位置,也會覺得自己有嫌疑。

雖然還沒到直接可以認定為兇手的程度,但先抓回鎮撫司大牢是沒得商量的。

但是這也沒辦法。

誰也不知道長空幫躲在何處,也有可能就站在面前,此事,不能讓外人知道。

而且,六個月前他還在青龍衛,秘密執行最後一次任務。

能給他作證的第三方人證,除了皇帝之外,只怕要下地獄去找了。

見方宇沉默,一個自證清白的證據都拿不出來,苗鳳英不自覺地站直了腰桿,挺起胸膛。

雖然我武道修為不如你,但這是一個講王法的江湖,武功再高,也掩飾不了你的嫌疑!

罪犯永遠都是鬥不過捕快的!

“你沉默可沒有用。”

“像你這樣武功高強、人長得帥氣的年輕人,我也不相信你是會殺害無辜百姓,把受害人磨成肉餅的殘忍兇手。”

“就算你今天靠一身武功,可以強行闖出去,甚至把我帶走,但那只會加深你的嫌疑!”

“如果你真的沒罪,乖乖地跟我回去接受調查,我一定能還你一個清白!”

苗鳳英循循善誘,開始勸降。

這下,就連楊玉靜都無法為方宇作證辯解了。

“小宇他該不會真的是什麼殺人兇手吧?”呂小春拉了拉楊玉靜衣襟,低聲問道。

楊玉靜搖頭道:“我想其中應該有什麼誤會。小宇不是那種濫殺無辜的人。”

可這話,她也沒有百分之一百的底氣。

不能透露長空幫一事她能理解,畢竟方宇之前也要她對任何人保密。

可她不理解,方宇為什麼不舉證半年之前的事呢?

昨天晚上,方宇還跟她講,六、七月份他一直呆在金陵,有哪些哪些好玩的地方,遇到了哪些有趣的事,甚至還與金陵府的知府同桌較酒。

金陵府距離揚州並不遠,很容易就能得到求證,金陵知府的公信力,一句話就夠了。

可方宇為什麼不舉證呢?

“等等。”方宇忽然道。

“你既然認為我來這找案卷,就有涉案的嫌疑。”

“那你總得說清楚,這跨度三十年的兩件案之間有什麼關係吧?”

方宇到現在還不知道曲九是哪個叼毛!

其實他完全沒有必要跟苗鳳英玩什麼自證清白的遊戲,直接將其擄走,逼問案卷的下落就行了。

雖然有呂小春阻攔,但要是真的鐵了心,就是整個衙門的官兵過來,也攔不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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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無罪什麼的,衙門沒有確切證據,也不能隨意向外散佈訊息。

武力抓捕,嚴刑逼供那一套,對他更是沒有用。

但是,找到案卷不是最終目的,弄清楚前棲流所與長空幫之間的關係才是。

方宇倒是很想知道,為什麼苗鳳英會認為,什麼勞森子曲九被殺,會與三十年前的失火案扯上關係。

苗鳳英道:“半年前,北雁鎮有一戶三口之家被滅門。”

“男主人叫曲九,女主人是當地農戶的女兒,還有一個七歲的兒子。”

“經過調查,我發現這個名為曲九的男人,其實是三十年前棲流所的所長段東根。”

“只是不知道為何,他要改頭換面,到北雁鎮去隱居。”

“我懷疑曲九的死和當年棲流所失火案有關。

“很可能就是當年的兇手發現了段東根這條漏網之魚,想要殺人滅口!”

方宇瞳孔一縮:

“在那場大火中,不是所有的棲流所人員,連同流浪乞兒在內,都被燒死了嗎?”

“你是怎麼確定,作為話事人的所長為何還活著的?”

苗鳳英道:

“案卷上記載,大火把屍體全都燒焦了,無法辨認屍體的身份,只能透過人數確認有無遺漏。”

“當時清點屍體的數量,與最後登記在冊的人數對上了,加上找不到倖存者,案發地又在城外山林,半夜無目擊者,所以才會以‘意外失火、全部人員葬身火海’來結案。”

“但登記簿送交衙門的日期,與失火日期有一個時間差,並不能排除,還有登記之外的人也在場,誤以為全都燒死了。”

方宇皺眉道:“單憑這一點,說明不了任何問題。”

苗鳳英道:“所以我在曲九家中,發現了一本藏得很隱蔽的日記。

“裡面記載了他在棲流所,所經歷的許多事。”

“雖然日記沒有說他自己就是段東根,但所記錄的事蹟、口吻,完全與段東根的特徵鍥合。”

你直接說這個不就完了……方宇無語了。

“日記在哪裡?”

“此案由我一手包辦,當然是在我手裡。”

“拿來給我!”

“為什麼?”

“你不是要我自證清白嗎?”

“你把案卷和日記給我,我替你找出兇手,想必能夠證明我的清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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