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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實在太賺錢了!

姬予當然知道這兩人是幹嘛的。

從那天微博熱搜火了之後,他微博到網樂雲,都收到無數私信想簽約他。

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從哪裡洩露出去的資訊,他的微信、q,再到簡訊,都被發了很多類似的資訊。

透過兩首歌,圈內人就能看出姬予的實力。

現在的確只有兩首歌,但就像做菜,能做出高難度的大菜,即使有巧合的成分,本身積累、經驗和水平也差不到哪兒去。

就算將來寫不出《最初的夢想》這樣的歌曲,A級或者A+級的歌,應該並不難。

這樣的創作者,放哪家公司都是寶貝——好歌手常有,但好的創作者,卻不常有。

所以,他們就像聞著味一般,蜂擁而至。

如果不是姬予家的小區私密性很好,都有人能找到他家去。

這不,姬予找不到,又找到林鹿的學校了。

實際上早在週一的時候,就有公司找到學校了,學校的老師當然不能越俎代庖,而且林鹿未成年也不可能單獨詢問她的意見,但聯絡監護人姬潔,她毫不猶豫的回絕了——

開玩笑吧你們,我自己還沒舍得讓女兒現在就入行,你們還想籤?

即使打退了一波,這幾天還有源源不斷的公司和經紀人找來。

畢竟林鹿和陳子琪形象都非常出挑,又有代表作,就算直接出圈都沒問題,再憑藉這首歌,簡直妥妥的搖錢樹。

而且,如果簽了林鹿,那麼她哥哥還會遠嗎?

姬予自己都有公司,當然不可能籤他們公司,所以看出他們的來意,問都沒問直接走人。

而這兩人愣過之後,又追了上來:

“不是,我們——”

“不籤。”姬予腳步都沒停,心想這人怎麼跟牛皮糖似的。

“我們不是——”

“不是更好。”姬予拱了拱手,拉著林鹿快步走。

但這兩人依然沒死心,像是生怕再次被姬予打斷似的,再次追上姬予後,語速飛快道:

“我們不籤你人只是想跟你合作包括但不限於出專輯商演或者廣告代言歌曲推廣等等相關業務如果您有興趣我們可以找個地方聊聊。”

一口氣說完,這男的臉漲得通紅。

姬予和林鹿呆呆的望著他:“……”

然後,姬予才咽了咽唾沫:“你以前是說相聲貫口的嗎?”

這男的訕笑一聲搖了搖頭:“不是,只是想跟您解釋清楚。”

林鹿被逗笑了,姬予也有點想笑,不過還是繃住了,問道:

“你們不是經紀公司?”

“是。”

這男的道,然後又苦笑道:“你不是不籤經紀約嗎。”

“的確不籤,不過你說的合作,倒是可以考慮一下。”姬予道。

剛剛經過他的提醒,姬予也想到另一種掙錢的方式,雖然可以不簽約,但可以透過這種代理的方式,出外掙錢。

畢竟,網劇那邊還等米下鍋呢,還不到兩百萬,夠幹啥?

比如商演,雖然他從沒做過,但又比那些選秀新人強,那些選秀的選手,參加一個拼盤演出的出場費都能上萬,以他現在的名氣,和著兩首歌的影響力,肯定更高。

更何況,還有歌曲使用費——這就是原創的優勢。

這男人像是沒聽清一樣,有些激動的道:

“你、你的意思是說,你願意?”

“我願意。”姬予點了點頭。

就在這時,系統在腦海裡又響了:

“叮,為了獎勵宿主主動尋找任務,獎勵歌曲《我願意》。”

姬予:“……”

這都行?

我隨便說句話,就能有歌了?

人家聖人言出法隨,到我這兒……出口成歌?

想想還真有點做夢的感覺。

不過,這簡直太棒了!

在去旁邊咖啡館的路上,林鹿扯了扯姬予的衣服,悄聲道:

“你真要跟他們出去演出?”

“當然啊,有錢掙為什麼不去?”姬予理所應當道。

“你就不怕他們是騙子?”林鹿蹙眉道。

“肯定要查的,再說了,不給定金不出門,到了地方不就知道了。”姬予笑道。

“萬一把你拐哪兒去搞傳銷呢?”林鹿還是抱著某種警惕性。

姬予差點被逗樂了:

“那我倒是可以檢驗一下,我最近的鍛鍊成果。”

這段時間,在系統的加持下,姬予的力氣水漲船高,前幾天他試了試拳頭,竟然把小區那棵碗口粗的樹打出一個小坑。

至於打人,他還真沒嘗試過,總不能隨便找人練練吧。

不過,他也就是開個玩笑,能找到林鹿的學校,至少都是在圈內有資源的,搞傳銷的騙子可沒這個渠道。

“可是——”林鹿覺得這樣做不對,但一時又想不出什麼反駁的話。

“行啦,我唱我自己的歌掙錢,總比其他歌手唱別人的歌去演出掙錢更光明正大吧,別可是了,你跟我一塊兒去吧。”

“我才不去呢。”林鹿撇了撇嘴:“咱媽要是知道了,連你一塊兒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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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幾天忙,咱讓他介紹東海或者東海周邊的不就行了,當天去當天回。”

“我……”

“你不是想要一把貝斯嘛?”姬予開始利誘了。

“再說吧……”林鹿遲疑道。

聽到她這話,姬予就知道她動搖了。

到了咖啡廳,跟這兩個來自東海明塗經紀演藝公司的經紀人聊了一會兒,聽取了姬予的想法後,他們推薦了兩場演出,分別在明天週六和後天週末。

不過,有一個問題就是,陳子琪。

因為他們希望,那首歌最好還是她倆合唱。

於是林鹿給陳子琪家裡打了個電話,正好她剛回家。

她們之間,一直都是以林鹿為主,陳子琪聽了林鹿一番勸說後,愉快的答應了,留下她們之間的秘密。

最後就是價格了。

兩首歌,在姬予和林鹿的討價還價下,以每首歌六萬塊錢的價格成交。

之前他們給的是抽成的方式,三七分成,代理公司三成,但姬予不為所動,鬼知道他們談了多少錢,萬一談了十萬最後跟他說五萬,就算七成也才三萬五。

所以姬予直接要一口價。

一場兩首,兩場四首,加起來就是二十四萬塊錢。

他們預付三成的定金。

不僅林鹿感到重新整理了世界觀,姬予也咂舌於這種高價,難怪現在年輕人都不想當科學家想當明星、網紅,實在太賺錢了。

儘管這兩首歌現在大熱,但他們充其量算三線明星都夠嗆,可依然有這個價碼,那真正的三線,甚至二線一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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