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剛剛結束,女孩就聽到清脆的聲音。
“啪啪啪”。
李明帶頭鼓掌,雖已人到中年,眼神卻依舊亮的可怕。
林見鹿睜開眼睛,便看到又是一群人圍著她。
見過一面的向別人介紹著她的“光輝事蹟”,一時間,窸窸窣窣的聲音不斷,他們身後還有很多人趕來湊熱鬧。
雖然事業暫時步入正軌,但她也不愛出這風頭,林見鹿禮貌地鞠躬,輕勾嘴角:“承蒙抬愛,還有什麼事嗎?”
聽她這麼說,李明像是看自己的孩子般慈愛。
“不對啊,我剛剛可是邀請你唱兩首啊。欠賬可不好,你看看他們都等著聽呢。”
聞言女孩失笑,一雙大眼睛都透著驚訝。這茬她還真給忘了!
這時底下的人都開始起鬨,一張張陌生的臉上卻都寫著熱情。
“第二首!”
“第二首!”
……
中年男人趁熱打鐵,指著不遠處位於店中心的一個小舞臺:“小姑娘,那裡唱歌才是真的舒服!”
話筒和音響雖不是嶄新的,但也比沒有好。
自認理虧,林見鹿也不扭捏,落落大方地走了過去。人群隨著她的腳步緩緩移動,滿是尊敬。
剛進店的幾個人被這宏大的場面驚到了,趕緊湊過去瞧。聽到內容,再細細打量小臺子上的林見鹿。
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見這麼多人追捧一個小姑娘,紛紛皺眉說起不合時宜的話來,似乎這樣就能體現出,他們不同尋常的“高尚”。
其中三十來歲的男人疑惑地摸著下巴:“這小姑娘唱歌有這麼好嗎?一個個跟瘋了似的。”
其年輕些的同伴趕緊調侃:“也許是因為長得好看吧。”
……
這話不輕不重地飄進在座各位耳朵裡,著實有些掃興,暴脾氣的人,直接轉身就想開懟。卻被CD店老板拉住:“她就要唱了,聽完,他們自會有評說。”
質疑的聲音,雖不和、諧但依舊會被儲存。
求同存異,這是CD店的規矩,也是藝術界的規矩。
林見鹿則沒有注意到這邊的事,一心都在裝置上,看著這碩大的音響,她的嘴角微抽。話筒也不似現代輕巧,拿在手裡簡直是個小型槓鈴。
誇張的重量級,80年代的裝置果然感人,可這也嚇不倒林見鹿。
她開啟裝置,先試了下音量,確認不會造成震耳欲聾的效果,才敢清嗓子開唱。
這次是一首原唱為男的情歌。
在放蒼涼的前奏時,林見鹿一雙眼睛微閉,不知道在想什麼。
見狀,那些不服氣的人又開始了:“裝神弄鬼,還唱我最喜歡的歌,毀了!”
“她唱甜歌我還能接受,想唱這歌?少幾十年的道行!”
……
更有些沒素質的人,已經從音樂說到了林見鹿的著裝。看她小村姑打扮,紛紛挺起高貴的脊柱,對個姑娘評頭論足。
可這林見鹿最擅長的,就是讓別人後悔。
輕輕開口就是華麗的音色,華麗到不像是人唱出來的,每個小轉音都完美到挑不出毛病。
只簡單的兩句就贏得震天的掌聲,也讓那些個愛貧愛嘚瑟的人,乖乖地閉上了嘴。想起自己剛剛那副樣子,有些人還自覺地將臉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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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臺子最近的李明,眼睛裡也帶著驕傲,看吧!這藝術界的事,根本就不應該是靠武力解決的,而是讓人佩服的能讓人享受的實力。
感慨後,他靜下心來細聽。
發現她雖唱腔華麗,但情感卻完全不弱,聽得人眼眶微溼。
正在此時,沉醉的林見鹿終於睜開了眼,而眼眶卻越來越紅,唱的每一句歌詞都有了自己的生命。
李明看到林見鹿的異常,有些心疼又更加開心。
原來她是帶入型歌手。
帶入型的歌手和演員,會拿出最真摯的感情為受眾服務。雖基本沒有什麼可挑剔的,但情感大起大落易傷身。
可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真正地打動受眾。
如果這丫頭真的喜歡唱歌,能在這片世界裡盡情地釋放自己,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林見鹿發揮穩定,歌中的辛酸也聽得大家熱淚盈眶。
唱完最後一句,女孩的眼淚像是斷了線的珠子,“啪”地一下掉在胸口,大眼睛還閃著瑩瑩的光。
這是首很有感情的歌,第一首的滋味與它比只能是小巫見大巫。能唱這樣的曲子,林見鹿也自覺榮幸。
不過要是天天唱這種大魔王級別的,她可能會英年早逝……女孩唱完低垂著頭,似乎還沒緩過來。
底下的人也愣了很久,許久,一聲清脆的掌聲引爆全場。整個小店的氣氛都被推向了高、潮,像是磕了藥般激昂,很多人擦乾眼淚揮舞雙手:“再一首!”
面對大家的熱情,林見鹿高興又無奈地搖頭,似是要就範。
見狀,本是最先請求林見鹿唱歌的CD店老板李明,此時卻挺身而出,強制性地壓下大家的歡呼。
“我答應人家小姑娘,只用唱兩首。言而有信,今日散了吧!”他的態度雖客氣但也強硬。
底下的人雖多有不甘,可大家都是老熟人。鑑於這中年男人的威望,竟無一人敢反對,只默默地站在原地盯著女孩看,都是熱切渴望的樣子。
李明不理會他們,轉過身來擋住眾人的視線,低聲與她說:“小姑娘,有感興趣來這唱歌嗎?有工資可以領。”
雖然她很缺錢,但想到自己的身份和貧瘠的空餘時間,女孩搖頭就要離開:“我還有事要做。”
李明見狀趕緊攔下她:“我這不是全職,只要你想來什麼時候都可以,按小時付工資。也有其他人來唱,你們還可以互相交流學習。”
李明虔誠地闡述了自己的想法,倒讓女孩有些驚訝,聽了他的解釋,林見鹿越發覺得,這是份駐唱歌手的職業啊。
僅僅在80年代,就有了駐唱歌手?
本來只是覺得這家CD店藝術氛圍濃厚,沒想到還這麼前衛。
仔細想了想也沒什麼不好,反正她也步入正軌。做新人沒有工資,天天生活得緊巴巴倒不如掙點外快!
便答應了李明的要求,但約定每週不超過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