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每晚穿到皇帝身上 > 78、太囂張了

78、太囂張了

方姝並沒有第一時間回去, 而是先去了御花園, 用湖水洗乾淨臉,衣襬也洗了洗, 方才蹲在地上,沾了不少泥巴。

其實她身上算好的,皇上才是慘, 她走的時候他指甲縫裡都是泥,因為插進了土裡。

身上差不多了,方姝開始摘御花園被雨水砸敗的花瓣, 塞滿兩個袖子, 理了理衣裳,確定沒問題了才往長春宮的方向走。

路上碰到了長慶,長慶正帶著人找皇上,方向離皇上的位置很近,應該能找到吧。

現在不是操心他的時候, 應該多操心操心自己。

方姝加緊了腳步, 繼續往長春宮趕, 這回沒有皇上拖累,很快到了地方,前腳剛踏進門檻,後腳被人拉到一邊。

木槿很是著急,“你怎麼去了這麼久,知不知道長春宮出事了?”

方姝搖搖頭,“怎麼了?”

“後廚著火了, 娘娘正帶人滅火呢,這火起的蹊蹺,幾個婆子一口咬定爐裡的火清乾淨了才走的,如果這樣的話就是有人故意放火,大家都在,就你不在,我怕別人懷疑你。”她語氣擔憂,“是不是誰又想害你了?”

這回真沒人害她,火就是她放的,如果被追究責任,也只能算她運氣不好。

方姝點頭,“我知道了,先去看看情況吧。”

木槿頜首,拉著她一起去了後院,火還沒滅乾淨,畢竟缸裡備用的水用完,只能靠井裡打水,和別處借水,速度慢,有可能這邊澆完滅了,那邊又燒了起來,就這樣一直迴圈著,天上下雨才控制了些。

方姝瞧了一眼四周,部分人在滅火,部分人站在廊下,緊靠著娘娘,娘娘腳邊跪了幾個人,很顯然是後廚的婆子。

方姝考慮了一下,沒有去找娘娘,先幫忙救火,現在參與救火的都是太監和侍衛還有防火班的人,只有她一個女孩子,木槿想了想,跟著過來。

她不知道方姝為什麼這麼做,但是願意陪她,方姝很是感動,以後怕是再也找不到一個這麼信任她的人了。

不知道該不該提醒她,這樣做很有可能會得罪整個長春宮的宮女們。

大家都是女孩子,都站在廊下觀看,你倒好,非要去參與,顯得她們貪生怕死偷懶一樣。

當然也是有好處的,這就好像下班後大家都早早離去,就你留下來加班一樣,老闆自然更喜歡你。

可以說用得罪整個長春宮的宮女來表示忠心和勤奮,不過只有她能做,因為她已經得罪了整個長春宮的宮女,木槿還沒有。

木槿是個死心眼,大家都勸她離她遠一點,她依舊堅持跟她做朋友,受了她的影響,現在似乎也有點全長春宮公敵的意思,算了,能得娘娘喜歡就是。

為了防火,整個皇宮有三百多個太平缸,幾乎哪哪都有,就是有點遠,浪費的時間不少。

兩個小姑娘也幫不上什麼大忙,最多拎著自己屋裡的木桶,跟著大部隊去別處拎水,能多拎一桶是一桶。

這活雖然累,但是倆人平時沒少幹,所以勉強跟上了眾人的步伐,沒有掉隊,如果掉隊會影響其它接力的人。

排隊澆水,並不是胡來的。

倆人都穿著裙子,多少有些不方便,方姝提水的時候一個不小心險些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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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見了,站在廊下說風涼話,“這不是添亂嗎?”

“就是,沒有那個能力還硬要湊上去。”

金玉瞪了兩個說話的人,那倆人才禁聲。

似乎也曉得自己的裙子礙事,方姝脫離隊伍,去一邊把裙襬的兩頭系上,裡頭穿了褻褲,長到腳踝,就算露出來也沒關係,雖然有可能會被人說閒話,不過這時候哪還能顧得上。

怎麼說也是她放的火,咋樣也要幫點忙,略盡薄力。

就這樣眾人一起努力,花了小半個時辰才終於將火滅掉,方姝沒想到,居然這麼難滅,興許是後廚全是柴火,一旦燒起來,相當於在爐裡燒火,整個屋子是爐。

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她一開始就是考慮到會很快燒起來所以才點的後廚,因為救皇上要緊,沒時間浪費,燒的越快,救下來的機率越大。

火滅完自然就到了追究責任的時候,送走了防火班和侍衛,只留下了長春宮的人,關起門來調查,所有人跪成幾排,方姝和木槿也在其中。

先是從幾個婆子開始,幾個婆子一口咬定臨走前鍋底潑了水的,不可能失火。

因為水澆的一塌糊塗,加上下了雨,這一點沒辦法查證,但是娘娘還是打了幾個婆子,因為四個廚娘居然全去休息了,沒有人留下來當值。

其實她們平時也這樣,但是運氣好,沒碰上事,碰上事就麻煩了。

又打了當值的幾個太監,因為怕處罰,想自己把火滅掉,然後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當時火勢很小,結果因為他們拖,拖成了大火。

還打了在後院歇息的眾宮女,只顧自己逃跑,搶救自己的財物,沒有去叫別人。

方姝也挨了打,中午不好好歇息去御花園摘花瓣,她謊稱要下雨了,很多花瓣敗也是敗,便想著收集起來,用來做點心,胭脂之類的。

之所以這麼晚回來是為了躲雨,路上遇到來找皇上的人,覺得出事了於是冒雨回來。

如此解釋了為什麼離開,又為什麼待了那麼久,然後溼著身子回來,看似天衣無縫,其實正好這麼多巧合,才顯得不像巧合,不知道別人聽出來沒有,反正娘娘沒有深究。

只多罰了她擅自摘御花園的花,別人打二十個大板,她打了三十個。

打完直接起不來了,興許是覺得她罰的太輕了,有人質疑,因為她是唯一一個沒有在現場的人,也等於嫌疑最大的人。

但是不在現場怎麼去放火?大家都在後院,能作案的機會更大,她是一早出門,看守的太監親眼瞧見的。

方姝也不傻,是先從正門離開後,翻了後院進來的,後院有一處牆比較矮,還有些鏤空的部分,她踩著可以翻進來。

也因此,那個提出質疑的人跟她一起罰了三十大板,因為懷疑娘娘包庇她。

總之這件事除了娘娘身邊的金玉之外,其他人都挨了打,說實話,方姝心裡多少有點愧疚,又沒有。

為什麼?

因為這些人平時說她閒話說的可樂呵了,背地裡說,明面也說,說不恨那是假的,如果擱在一個脆弱的人身上,比如木槿,或許會想不開自殺,而她們全都是兇手。

不打人,不代表不是暴力行為,其實流言蜚語也是暴力的一種。

所以這次就當是一個扯平吧,她們用言語侮辱暴力她,她連累她們一起受罰,每一個人都沒逃過。

這次受罰距離上次感冒有一段時間,方姝已經攢夠了錢,可以去找御醫偷偷的開瓶藥,而且上次木槿的金瘡藥還剩下一些,倆人抹完,又買了一瓶。

木槿買的,她照顧花草久了,身體鍛鍊上來,沒以前那麼脆弱,加上比方姝少挨了十個大板,打板子的太監跟她也熟,偷偷的打輕了些,所以還撐得住,買完回來跟方姝互換著清洗傷口加換藥。

三十個大板方姝屁股都開了花,冒著血,趴在床上許久沒起來。

好險命還是在的,只要注意一些別生病了,按時抹藥,清理傷口,會死的機率很小,木槿那次是意外,沒有人管她,也沒有藥所以才會有危險。

方姝蓋好被子,注意保暖,趁著今天娘娘大赦,讓她們休息半天,趕緊去睡,如果運氣好穿到皇上身上就好了,不用感受痛苦。

很顯然不太可能,這個點皇上不會睡的。

長慶是在御花園找到皇上的,皇上站在到他胸口的湖中,黑髮散落著,隨意垂在腦後,玉冠不知道怎麼弄掉的,現在在他手裡。

他運氣不好,沒有等來丞相,又擔心皇上出事,所以找了人帶話,自己先行一步去長春宮。

本想著拖著皇后,給皇上爭取時間,或是豁出這條命保護皇上,腦子裡都想過了如何大鬧長春宮,結果到了長春宮後發現長春宮後廚著了火,前院一個人都沒有。

他第一反應是天助我也,於是連忙偷進了娘娘的寢屋,結果發現來晚了一步,皇上不在。

當時腦子一翁,懷疑娘娘把皇上轉移到了別處。

但是細想覺得不對,娘娘能轉去哪裡?除了長春宮,她似乎沒別的地方可以去,每個屋子都搜了搜,發現還是沒人。

那只有一種可能了,皇上自己跑了,畢竟皇上是長了腿的,而且不是束手就擒的性子。

於是帶人出來地毯式搜尋,皇宮很大,帶的人也不是很多,一路上邊走邊喊人,拖了不少時間才在廢棄的宮殿裡找到了皇上脫下的外衣,和掉落的玉冠,但是皇上已經走了。

因為下了雨的原因,又踩了泥,留下一串腳印,他跟著腳印,發現方向是御花園的,到了一半腳印已經沒了,抱著試一試的態度來御花園找人,還真被他找到了。

皇上背對著他,只著了一件褻衣,中衣也被他脫在一旁。

他愛乾淨,長慶知道,那外衣是因為髒了才被他捨棄的,中衣也髒了,只留了一件白色的褻衣。

皇上低著腦袋,不知道在做什麼,他喊也不應。

在發現皇上丟棄的外衣之後他就已經命人去拿披風過來,雖然不知道皇上的情況,但是該做的準備還是要做的,那是皇上,即便只是沒穿外衣的模樣也不能被人瞧見。

“皇上?”他又喊了一聲。

殷緋收了白玉鐲子。

“朕一直在等。”

鐲子是他最後一次拉住她的時候,從她手腕上脫下來的,羊脂的底,這麼大一塊,她還有一對,說是宮女似乎不太對,宮女戴不起這樣的玉鐲子,所以他對她的身份又產生了懷疑。

“想看看你能慢到什麼程度?”

從出事到現在,怎麼也一個多時辰了,這廝居然才來。

“你還真是不負眾望啊。”

長慶額間冷汗冒出,嚇的當即跪了下來,“奴才救駕來遲,請皇上責罰!”

殷緋踩著石階,從水裡上來,長慶連忙跪著去拿披風,抖著手給皇上遞去。

殷緋伸出還在滴水的手,接過披風披在身上,居高臨下看他,“自去慎邢司領罰,下不為例!”

長慶收了長春宮的好處,他可是聽在耳裡的,他在裡頭被人下藥,他在外頭使不得,這……太多了。

沒有要他的腦袋,是看在他自小跟在他身邊,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份上。

也是看在她的份上,如果不是他來晚了,或許不會遇到她。

說實話,她的出現很意外,他從來沒想過救他的人會是她,本來以為該是長慶來著,結果居然是個不認識的陌生人。

他在瞬間想到了另一個人,那個在他身上混吃混喝的女人,前幾天她還在打聽長春宮的事,那兩個問題都跟長春宮有關。

細細想來如果只是隨口問的話,沒道理會突然不回他,不回他肯定是生氣了。

為什麼生氣,因為這事對她來說很重要,沒有得到想得到的答案所以才會生氣。

恰好救他的人也是長春宮的,能隨意出入長春宮除了長春宮不可能是別宮的。

就因為這樣,他才會跟她走,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想看看她是不是她。

雖然後來她說是皇后安排她來救他的,出現不是偶然,是必然,他依舊沒有打消念頭。

救人就救人,有必要塗成那樣,還特意讓他發誓,一定要跟他拉遠距離,防他像防賊一樣嗎?

如果是為了上次在宮外拍賣的事,大可不必,他沒那麼小氣。

這就好像一個人,走在路上,撿到了一塊金子,但是她開心的彷彿得到了十萬兩黃金一樣。

要麼是真的沒見識,覺得這一兩黃金對她來說如同十萬兩黃金一樣,要麼就是這一塊金子上刻了藏寶圖,那地方有十萬兩黃金。

他更傾向於後者。

因為她是她,所以不敢暴露身份,怕被他認出來。

可惜那個試探沒有試出來,不知道是她反應太快,還是她真的不是她。

就算不是她,防他像防賊一樣,怕他有異動,用膝蓋跪在他胸口的事他記住了,現在胸口還很疼。

洗澡的時候脫了衣物,才發現紅了大片,不僅如此,手腕上也沒好到哪裡去。

閉上眼,腦子裡還有她一隻手蓋在他眼上,不讓他看,一隻膝蓋壓在他胸口,一隻膝蓋跪在他腕上,死死控制他的行動,叫他除了一隻手,全程都動彈不得的畫面。

太囂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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