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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 74 章

這個時代的畫作只有兩個主題,那便是神與人。

與天神有關的畫作已經可以算是陳詞濫調了——光是佛羅倫薩裡陸續誕生的《三博士來朝》都可以排成長隊, 聖經裡的許多個故事也被變著法子解構重塑, 不外乎都是在讚頌聖母子和上帝的真善美。

也正因如此, 列奧納多才選擇繪製《最後的晚餐》——這幅畫作描述了耶穌和十三個門徒共度的最後一夜,從劇情和構圖來說都頗為新穎。

而另一種主題, 則是人。

這個時代的畫作, 是身份和認同的象徵。新郎新娘在結婚前需專門訂購一幅畫作,有錢人家的自畫像也有不少——富有的美第奇家族直接請了一摞畫家,把他們一眾都畫到了神明的身邊,如同是上帝的僕從。

而波提切利在畫這幅合照時把自己也畫了進去,眼神帶著一股恰到好處的睥睨。

列奧納多與海蒂的婚禮畫像同樣是由波提切利畫作的。

他們的婚訊來的頗有些突然,卻推推拉拉著折騰到了新的一年。

畫家搖身一變成了將軍, 領主又登基做了女王。

玩世不恭的小桶先生懶得參與任何爭鬥, 只為這兩個好友用半年的時間畫了一張禮物,如今也被放置在女王的書房裡。

“而印象畫派……它的題材,是自然。”

“自然?”列奧納多想起了她畫的那幅油彩,意識到了什麼:“主體便只有風景?”

“也有人, 但是不是正襟危坐的人。”海蒂示意手下去取木板和顏料來,坐在旁邊慢悠悠道:“喝茶,沐浴,野餐,畫他們生活中頗為隨意的樣子。”

“為什麼叫印象畫派呢?”列奧納多給她倒了一杯酒:“因為畫的是一瞬間的印象嗎?”

“這是個很諷刺的故事。”海蒂笑了起來。

這個畫派的開山者,叫做克勞德·莫奈。

他返回了故鄉勒阿弗爾,在晨曦的港口前畫了一幅《日出·印象》。

沒有神靈, 沒有人,只有一輪孤日懸在高空之中,天空中交織著深緋色與深灰色的痕跡,停泊的船隻光影隱約,水面波光盪漾,還映照著淺棕色的日影。

哪怕只是聽海蒂如此描述,列奧納多都在腦海中勾勒出了這幅畫的樣子。

“它一定很美……”他喃喃道:“有時候自然的光景,反而勝過聖經中的神蹟。”

“但它也被奉為一個笑話。”海蒂平靜道:“莫奈雖然因為這幅畫擁有了許多朋友,但保守派則斥之荒唐,用這幅畫的名字來譏諷他們——印象派。”

可這個飽受爭議與詆譭的名字,最後還是擁有了永恆的光芒。

“他們為什麼要反對?”列奧納多下意識地皺眉道:“有人創造出了更好的表現方法,尋找出更有意境的主題,這不應該是一件好事嗎?”

“任何事物在蔚然成風之際,都得經歷這麼一遭——抹黑,攻擊,嘲諷,汙名。”海蒂垂眸笑了起來,神情裡帶著幾分釋然。

它可以是印象畫派,可以是搖滾文化,也可以是即將站在頂峰的任何人。

列奧納多意識到了什麼,輕聲開口道:“你也經歷過,對嗎?”

她有些訝異的看向他,笑容隨之加深:“這未嘗也不是一種加冕。”

新的木板很快被取了過來,海蒂把畫架固定好,按照記憶來給他演示具體的畫法。

她有點想感謝自己——如果不是多年前數項色彩的研發,現在她得和充滿尿味的紫色呆在一起。

“簡單來說,這種畫法的重點,是用明快而散碎的色彩,來表達事物在不同光線下的樣子。”

此刻窗外正日色微沉,碎金般的光芒灑在街道上,與兩側的橘子樹交織著光影。

海蒂鋪了一個深棕色的底,開始回憶著技法來還原這個場景。

列奧納多靜靜地站在她的身後,觀察著筆尖和木板上的色彩。

色塊如同被隨意鋪灑般墜落在畫面上,如同流水一般擁有了走向和趨勢。

它們不需要太細緻的線條,一切都朦朧又輕巧。

深棕,明黃,淺白,墨綠……

“它們是有感情的,對嗎?”他突然開口道。

海蒂換了一個顏色,笑著道:“還有呢?”

“筆觸。”列奧納多不假思索道:“如同呼吸一般的筆觸。”

這和現如今的流行畫法是截然不同的。

無論是聖像還是人像,都力求輪廓和線條的精準,而且要把它們表達到一目瞭然的程度。

可海蒂的這幅畫,它的筆觸散碎如墜落在地上的玻璃瓶,成千上萬的碎片便如無數面鏡子一般相互對映,用細膩而多變的色彩來營造出氛圍與情感。

“你的畫……是有強烈的情感的。”他加重語氣道:“用色塊來詮釋嗎?”

“我覺得你已經快學會了,”海蒂想了想,不確定道:“不,你本來就會這些。”

她親眼見過列奧的光影表達能力。

對於很多畫家而言,明就是白,暗就是黑,除了黑白灰以外,沒有什麼是需要考慮和糅合的。

可是在初見他的那一年,她就見過他筆下的佛羅倫薩。

晨霧是灰暗而又不清晰的——可他用了灰藍色來與日光做對比,把邊緣感處理的極為精妙。

“要不——你來試試?”海蒂忽然起身,把畫筆遞到了他的面前。

男人凝視著這支畫筆,半晌接了過去。

這畫布上的街景,已經有了分割槽和輪廓,光影的位面也被勾勒的頗為清晰。

其中的每一筆每一畫,如同遊弋的魚群,又彷彿是她的呼吸。

他蘸了一筆紫色,開始勾勒牆面和樹木的暗面。

海蒂甚至不用告訴他自己哪裡需要被渲染和處理,哪裡需要強調和打光,他便已經如同與她心意相通一般,處理的恰如其分。

深紫與淺藍在平衡著光與暗的區別,而深紅的光芒也會因雪白的牆面而改變顏色,變成溫柔而明亮的橘紅。

兩人一站一立,緘默不語,卻如同執手翩翩起舞,在整個教堂中遊蕩翩躚。

列奧納多一專注起來,腦海裡便再也裝不下更多的東西。

他不斷地側頭比對著窗外的街景與暮光,用大小不一的筆刷來製造出氛圍感與畫面的情緒,手中的動作一刻不停,也不曾有半分的遲疑。

海蒂微笑著站在他的身後,神情放鬆而又柔軟。

他們在任何事情上,都是如此的同步。

無論是機械工坊的製造,政令的修訂與釋出,甚至是攜手一起彈首曲子。

不用任何多餘的眼神與話語,只要感受到彼此的存在,就可以擁有心領神會的默契與共鳴。

他們也本應擁有同樣的痛苦——才華無法施展的鬱郁不得志,被施加罪名和拘捕,被眾人議論是非嘲諷羞辱,糟糕困窘的經濟狀況,以及永遠都無法滿意的作品。

她看著他筆尖的畫作不斷豐富,開始想其他的事情。

如果那一次,在熱那亞宮內被擄走的是他,她恐怕也會做出同樣的舉動。

不顧一切的,忍住所有恐懼與顫慄的,甚至是隻身一人,穿越整個半島前往羅馬,去把他重新追回來。

這世上如果有一模一樣的靈魂,便只有他會與她的完全吻合。

也許連脈搏和心跳都同一著共鳴,猶如一首不會停歇的歌。

列奧納多回過神來的時候,發覺已經從中午到晚上了。

他們甚至連晚飯都沒有吃過。

“海蒂?”他轉身去看她,如許多年前一樣苦笑著抱歉:“我又畫到把你忘掉了。”

“前幾天我也是這樣。”她把酒杯遞給了他:“扯平了。”

這幅畫的創作技巧跨越了三百年,但呈現的效果卻與未來的畫作不相上下。

日落之際的光芒降臨到靜謐的街道上,教堂窗戶的光芒在經過彩色玻璃之後猶如被剪碎的彩虹,兩側的樹木深淺不一,牆面和長街的石質也影響著日光的色彩。

一切都完美的無可挑剔——沒有人會發覺這是由他們兩人共同創作而成的。

直到兩人相伴著走回舊宮的時候,海蒂才突然想起了什麼:“哎?”

“怎麼了?”

“我想起來,我中午來找你的緣由,”她腳步一頓,看著他道:“你的生日快到了——我不知道該送你什麼才好。”

列奧納多也怔了一下,神情有點茫然:“我什麼時候過生日來著?”

“下週,很近了。”海蒂揉了揉額頭道:“送你珠寶花束什麼的,反而感覺都怪怪的——列奧,你有想要的東西嗎?”

“有,”列奧納多注視著她,忽然笑了起來:“到了那天,陪我去打獵吧。”

她真的應該好好休息了。

幾乎從加冕日開始,她就沒有停止過批閱公文和召開會議,如同西西弗斯一般不知疲倦地推動著石頭。

而他也真的應該好好與她共度一段時光——

從兩年前開始,他們就沒有停下腳步過。

“列奧,你是在撒嬌嗎?”海蒂眨了眨眼,忍不住親了他一下:“你再說一遍?”

“女王陛下,”他不緊不慢地行了個禮:“請問您願意陪我一起無所事事玩一下午嗎?”

“稱呼錯了,”她矜持的搖頭:“再來一次。”

“海蒂,我的天使,我的愛人……”他俯身親了一下她的唇,聲音低沉而又溫柔:“我們溜出去一起玩吧。”

“好。”她揚起笑容道:“就這麼定了。”

-2-

然而這項理所應當的請求,執行起來有種荒唐的困難。

這個時代的女性,並不能光明正大的騎馬,即使是騎馬出巡也必須要側坐才可以。

一方面是因為,女性在很長時間段裡都只有裙裝,如果真穿著裙子在馬上顛簸,雙腿內側都會被鬃毛磨到傷痕累累。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女性公開張開雙腿,對人們而言是很不雅的姿勢——也可以用傷風敗俗來形容。

在一百年前,英格蘭的女王——波西米亞的安娜,為了能夠公開出巡,令工匠們設計出了側坐的馬鞍。

哪怕是驍勇善戰的男人,在跨坐於高頭大馬上的時候都隨時有翻倒或跌傷的風險,每年因此喪命的也不計其數。

可女性為了爭取到騎馬的權力,必須冒著更大的風險選擇側坐。

身體的穩定性被極大減低,而且許多基本騎術都無從施展。

事實是,即便工匠設計出了側坐的馬鞍和馬鐙,還在兩腿之間設定了防止跌落的障礙,那位英格蘭女王也無法用這種姿勢駕馭她的馬。

經過商議之後,貴族們還是安排了另一個男人跨坐在她的前面,代為進行對馬匹的控制。

用粗俗的話來說,這種事就很脫褲子放屁了。

海蒂沒把騎馬和這些風俗聯絡在一起,只輕巧地吩咐了一聲德喬安排日程,就繼續去看來自法國的信函。

德喬頗有些為難,在躊躇之後還是問了這個問題:“您是打算……讓列奧納多先生坐在您的前面嗎?”

女王專心回覆著信件,筆尖在羊皮紙上沙沙作響:“他為什麼要坐在我前面?”

“那您要如何來駕馭馬匹呢?”

“我會騎馬,德喬。”

“可側坐著真的很危險,請您注意安全。”

“側坐?”她終於抬起頭來,反問一句道:“為什麼我需要側坐?”

“因為……裙子……”德喬囁喏道:“不合適……”

“我難道沒有一條可以作為騎裝的褲子嗎?”海蒂不假思索地問道:“這三天都不夠一個裁縫做一條褲子出來?”

德喬被問的都小幅度後退了一步,神情很窘迫:“您……打算穿男人的褲子?”

這個定語聽起來有些刺耳。

海蒂把羽毛筆放了下來,直接告訴她自己需要什麼樣的衣服。

她在二十出頭的年紀來到了美國,並且在那裡長期定居直到老去。

而伴隨著她成長和蒼老,另一個女人的名字也在整個歐洲和美國綻放出不朽的光彩——

加布裡埃·香奈兒。

她改變了整個世界對女性服裝的定義。

在香奈兒的店鋪開設於康明街區之前,女人們幾百年如一日的打扮妍麗而華美。

她們需要一頂綴飾繁複的禮帽,需要顏色明快的不同裙子,又因為它們的存在而步履遲緩。

可香奈兒選擇賦予她們如同男人一般的自由。

看似沉悶與嚴肅的黑色在她的手稿中變得經典而飽滿,女性們也終於擁有了自己的褲裝——足夠輕便,足夠靈活,也足夠得體。

這個設計對於現代人而言理所應當,在那個舊時代裡卻如同引發了一陣颶風。

哪怕有再多的人攻擊與詆譭,越來越多的女性也穿著長褲甚至短褲走上了街頭,成為更自由和獨立的存在。

而她所踐行的,也與她從前的話語一致:“衣服的優雅就是行動的自由。”

這位充滿傳奇色彩的女性,也與海蒂頗為相似。

比起她所創造出的偉大設計,人們更樂意議論她作為情婦的往事,她與間諜這個身份的醜惡關係,以及所有能證明她黑暗而不堪的話題。

海蒂忽然有些懷念她的香奈兒五號。

“騎裝——給您也定製一份?!”德喬的驚愕表情不亞於看見她從教皇手中取走王冠:“我——我這就去辦。”

這個要求頗為荒唐,可她已經是至高無上的存在了,即便裁縫會搖著頭嘟噥幾句,一整套衣服也在第二天被送了上來。

列奧納多剛好帶著無線電裝置的報告進來找她,一眼就望見了她嶄新的樣子。

幹淨利落,而且有種中性的帥氣。

修身的長褲把她的腿部曲線襯的非常明顯,小馬甲和外套也不輸任何紳士的衣裝。

簡潔,大氣,而且非常合身。

他意識到了她想做什麼,發出由衷的感嘆:“你就缺一件這樣的衣服。”

“還缺一匹好馬。”海蒂調整著袖釦,挑眉笑了起來:“我希望後世的歷史學家在評價我的時候,會說‘是她讓女人們擺脫了側坐這種愚蠢的行為。’”

“你會的。”列奧納多站遠了一些,打量著她修長而勻稱的身材:“也許我應該現在為你畫一幅像。”

“樂意之至。”

4月15日的那一天,人們驚訝的發現,這一次外出遊獵的貴族裡,竟然還有他們的女王——而且她還穿著男人的衣服!

她烏黑的長髮披散在肩側,全身都穿著修身又輕便的騎裝,而且公開如男人一般岔開腿騎馬!

就連好些貴族都變了臉色,不自覺地打量著她的衣服,露出茫然的神情。

可有很多時候,羞恥感是自己帶給自己的。

她坦蕩而從容的坐在馬上,無論發號施令還是行走賓士都穩健如初,神情完全沒有半分的羞赧。

人們見到她英姿爽朗的樣子,反而心中多出幾分敬意來。

——這種事情只有女王會做到。

賽特獵犬與愛爾蘭獵狼犬一起追隨著尋獵人隱入山林之中,而一眾貴族則在森林的邊緣等待著訊息。

打頭陣的老獵人很快折返回來,肩上還立著來自挪威的獵鷹。

“有好幾頭鹿——還有野豬!”

女王抬手吹了一聲嘹亮的唿哨,一眾人便縱馬躍入深林之中,上十隻鷹隼隨之盤旋高唳,與獵犬們共同驅趕包圍著獵物。

列奧納多握著韁繩立在她的身邊,一偏頭示意她往右側看:“那邊有鹿。”

海蒂握緊連.弩調轉馬頭,喝道:“hya——”

兩匹駿馬一躍而出,翻越灌木叢去接近目標。

一隻公鹿已經覺察到了動靜,然而各個方向都傳來了聲響,不斷干擾著它的判斷。

“soo——”海蒂一拉韁繩,單手抬起連.弩對準獵物,在射擊時沒有半分猶豫。

一發!

兩發!

三發!

那頭鹿直接被射到踉蹌兩步,隨後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於此同時,另一頭野豬被追逐著從東方跑來,吭哧吭哧著就快要撞到他們。

列奧納多舉起燧發槍直接瞄準,在下一秒就扣動了扳機:“砰!”

子彈直接從它的頭顱擊入,穿透它的脊髓還炸開了它的背脊!

那頭笨重的獵物被擊飛到連著打了幾個滾,喘著粗氣閉上了眼睛。

這是一場盛大又熱烈的圍獵。

眼下正值夏日,動物們無不吃的油光水滑,個個都腦滿腸肥。

貴族們驅使著獵犬去撲咬追趕,連野兔都捕了好些。

人們漸漸已經習慣了女王的這身奇異打扮,甚至會主動誇讚她比從前更加漂亮。

而海蒂在玩累了之後,眺望了一會兒遠山,側頭看向列奧納多道:“比一次麼?”

親王殿下揚起了笑容:“我可是很老道的騎手,這對你可不公平。”

他們兩人猶如兩道電光一般穿梭而去,從草地奔躍至山丘之上,動作迅捷而又快速。

海蒂久違的放鬆到這種地步——

長風在她的耳側呼嘯而過,連帶著長髮也飄揚如翻滾的海浪。

不用考慮任何政事,不用在意任何人的感受,也不用去顧慮任何細節。

再快一點,再自由一點!

駿馬長嘶一聲,順著風在平原上賓士而過,翻越障礙時猶如飛龍一般敏捷而又靈活。

所有的景色都開始疾速後退,山林草野都化作眼前的一抹碧色,他們便如同追逐著落日一般加快著速度,一路穿行過小溪深林,跨越過枯枝斷木,猶如在夕陽下奔逃的一對騎士。

兩人共同翻越了整個山林,在暮色西沉時才緩緩歸來。

遠處隱約能聽見布穀鳥和灰椋鳥的叫聲,草野的清新氣息沾著溼潤的露水。

他們牽著馬喁喁低語,走了許久才看見那亮起的營地。

“列奧,也許有一天,等我解決完所有的事情以後,”她忽然道:“我也會歸隱田園,做個快樂的自由人。”

……當所有的牽掛都得償所願,她也許會放下王冠,卸掉華袍,重拾平靜又放鬆的簡單生活。

“到了那個時候,我也會和你一起離開。”他握著她的手,兩人默契的十指相扣,連掌紋都貼近吻合:“不會有任何猶豫。”

她望向他,在夜色下凝視著那琥珀般的眼眸。

純淨澄澈,與九年前毫無差別。

列奧納多垂眸笑了起來,把她擁在懷中,低頭親吻她的額頭。

我會愛你的所有嚮往。

作者有話要說:  我在晉江學服裝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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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碼字bgm:

古風三連:《幻境》、《天地緩緩》、《剎那芳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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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3日02:52:31終於看完資料以後碼的更新】

今天的資料有點多……好想全扔上來……

= =我津津有味的看了一個小時中世紀獵犬史,然後發現在文裡只用提不到十個字……

真是愚蠢(點菸

【時尚圈】致力於解放女性身體 八一八香奈兒外套的由來!

來源:vertigo衣櫃

“衣服的優雅就是行動的自由”─可可香奈兒(coco chanel)

女性套裝雖然不是香奈兒女士發明的,早在19世紀,就以騎馬裝的姿態出現,然而它的剪裁仍不脫離展現女性腰身的主要目的,儘管名為騎馬裝,但並不真的能讓女性活動自如。

一生都在為了解放女性身體而奮戰的香奈兒女士,所有的設計可說都是她的愛情與渴望自由的延伸,最著名的便是她在20世紀20年代所推出的“斜紋軟呢外套”,靈感取自與她相戀10年的英國首富威斯敏斯特公爵(dukewestminster)的休閒斜紋軟呢外套,和威斯敏斯特公爵交往期間,兩人經常四處遊玩,好動的香奈兒女士為了方便活動,也時常借穿公爵的衣服,後來更直接將公爵的衣服改成自己的尺寸。

當時香奈兒女士的服裝事業已有所成,但為了陪伴威斯敏斯特公爵,她經常得英法兩地奔波,由於不忍她這樣操勞,於是威斯敏斯特公爵將香奈兒旗下的裁縫全部送到伊頓,讓她可以在陪伴自己的同時,也兼顧自己的事業,而香奈兒知名的“斜紋軟呢外套”就是在這個情境之下催生出來,這個使用蘇格蘭粗呢的經典單品,被當時的時尚雜志譽為香奈兒的英國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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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兒的短外套之所以能成為當時的潮流,是因為這件輕巧的小外套有著細膩的創舉:捨棄了緊繃的西裝領,改為圓領設計、採用沒有扣洞的金屬扣、並將厚重的墊肩拿下,方便手部活動,為了確保穿上她服裝的女性能夠活動自如,她甚至還做了幾次測試;而過去多為裝飾用的假口袋,在此也變成可以放置鑰匙等小物的真口袋。服裝內裡的巧思,除了縫有衣襬的精美煉條,讓布料能自然垂落之外,為了使外套更合身,每一件香奈兒外套都是直接在人臺上打版,並將裁片分割成50片,表裡布的數量皆相同,體現了香奈兒女士堅持“優雅必須內外兼具”的核心精神。

但由她引領的套裝潮流卻在戰後一度被世人遺忘,戰後許久未享受精緻裝扮的女性,又再次拾起華麗、束縛女性活動的束腰馬甲,讓當時已經年過半百的香奈兒女士憤恨不平,她曾說自己職業生涯中最困難的一件事,就是讓女人方便自在地移動,而不是被包裹在衣裙裡,而感到偽裝,因而改變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這很難,人體是不停地動的。”

為了消滅以dior “new look”(新風貌)為首的華奢風潮,1954年2月5日,71歲高齡的香奈兒選在她的幸運日當天宣佈復出,儘管法國媒體一致給予負評,但她卻在擁抱現代化的美國,找到了事業第二春,也延續了她的時尚傳奇。

戰後dior先生設計的“new look”大受歡迎,因為戰時女性都得忍受布料短缺的現實,因此使用大量布料,又充分展現女性曲線的設計,又重新成為女性的心頭好,然而這卻徹底惹惱香奈兒女士,這也間接促成她的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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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鞍騎馬行天下!伊麗莎白女王和安吉麗娜·朱莉的珍貴側騎照

來源:大陸賽馬網

在歐洲,側鞍(side-saddle)的發展受到了社會教化的制約。人們認為,女人是不能分腿跨坐在馬背上的,這看上去不雅觀。更進一步,長裙雖是婦女普遍的衣裝,但以這種裝束跨坐在馬上是不可以的,既不方便,也不時尚。但在現實生活中,女人不但需要騎馬,而且要求自己駕馭坐騎。於是,為了滿足這一社會需求,新式馬鞍——側鞍的設計出現了。這種新馬鞍,既滿足了女人馭馬的渴求,又滿足了騎馬的時尚。

現存最早的實用側鞍,是為波西米亞的安娜(1366—1394)製作的。她是英格蘭女王,理查二世(richard ii)的原配,神聖羅馬帝國 皇帝查理四世(charles iv)的長女。鞍匠為她特別設計的馬鞍,是一具座椅形的坐具。女騎士可以側身坐在其中,雙足踏在一個專門設計的小踏板上。不過,這種坐姿實際上既難以讓端坐的女騎手保持體面的姿勢,又難以使她操縱韁繩控馭其坐騎。於是,當時想到的一個解決辦法,就是由另一個騎手跨坐在前面駕馭馬匹。顯然,這時的側鞍在設計上是不安全的。在當時,人們把它用在了大眾化的矮型馬帕爾弗雷馬上,為此還配製了一種光滑的步榻,以便婦人們可以輕快地攀上馬背。——摘自《騎馬生活的歷史圖景》

時至今天,在許多西方國家仍然經常可以看到身穿長裙的婦女,在出席重要場合或儀式時,採用側鞍騎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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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們為什麼要冒著生命危險側坐騎馬

來源:浙江新聞

19世紀末20世紀初,女性為自己爭取到了像男子一樣可以騎馬的權利,由於不被允許穿褲裝並且也沒有專門為女性打造的運動褲裝,淑女們只能選擇笨重的裙裝,側坐騎馬,既保持了自己的優雅,又符合當時淑女的著裝傳統。

側坐騎馬,規範來說,叫“側鞍”或則“偏鞍”。

巴伐利亞王國的馬克西米裡安·約瑟夫公爵的女兒,伊麗莎白公主,即後為大眾知曉的“茜茜公主”,就是典型的愛馬人士。

在1995年上映的德國電影《茜茜公主》中,可以看到公主側騎的畫面。

從技術角度而言,側鞍騎乘,對騎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為兩腿偏向一側,不管“兩點式”還是“三點式”,都不起作用了,騎手需要更好的“馬感”和平衡技術,才能控馬自如。

側騎要求良好的馬術功底,還需要專門的側騎馬鞍,這種鞍子的馬鐙是向外側張開的,適合側騎時腳尖向外踩鐙,另外馬鞍一側有犄角,是用來卡在兩腿中間,防止從馬鞍滑下來的。

後來逐漸有了為淑女們側騎時設計的女裙裝。

當然即使有了專門的裙裝,關鍵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側騎。想要側騎著飛奔還是一個大問題。

這個時候,我們要感謝一個人的突破。1913年,可可·香奈兒將帽子店變成一間服裝店,她以“我解放了身體”的哲學,進行首次革新性的嘗試,用普通的布料製成簡單的運動裝。

她本人率先穿男性化服裝,得到美國人的積極響應。

雖說有了更安全的騎馬方式,英國卻依然保留了側坐騎馬的方式。在一些重大場合,女士們騎馬出場依舊選擇側坐的方式。

直到今天,西方社會依然認為側騎是非常優雅的。

當然,熱愛騎馬的你就不要輕易嘗試側騎了,這樣的動作不是誰都可以的,淑女們側騎也可以“像男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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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狩獵:和平年代的準軍事活動,只有貴族才配擁有

來源:wilder

整個西歐在中世紀,人們會經常獵殺野生動物,這些狩獵活動是重要的食物來源,而且是營養品的主要來源。

雖然社會各個階層都會從事狩獵活動,但是在歐洲中世紀中期 ,狩獵被視為貴族必不可少的娛樂消遣專案。

在東方傳統社會,慵懶、白皙,脫離了體力勞動,才是上流社會的標籤。而在西方恰恰相反,貴族紳士,可不只意味著用戴了白手套的手去扶起夫人小姐的手,更意味著勇敢、堅貞、犧牲、奉獻、戰鬥以及其自然衍生品,諸如矯健的身姿和健碩的肌肉。

所以,在西方的上流社會,辛苦的狩獵活動是貴族生活的標配之一,華服美酒可以省略,而打獵則必須有。狩獵活動比起單純的消遣,它更是重要的社會活動、戰爭的基本訓練和展現貴族的特權的一個重要舞臺。

狩獵是和平年代的準軍事活動,是一種戰鬥,是一種榮耀,是紳士風度的體現。

狩獵最初的詞彙來自於法語,透過法蘭克君主頒佈的羅馬財產法傳播開來。在羅馬法中,財產權利包括打獵的權利,在中世紀王朝,各地的領主都力爭保留和獨佔那些大小不一的狩獵場。

在這些大型的狩獵林地——皇家森林裡,獵場看守人會看管那些用來狩獵的動物。在皇家森林裡,農民無法狩獵,一旦偷獵將會受到嚴厲處罰,社會的底層階級狩獵活動大多是捕捉鳥類或其他小動物。

到了16世紀,狩獵保留地有三種,根據其圍場的大小和森林法的規定:1森林:大型的不受限荒野區;2追獵場:這通常屬於以貴族;3鹿園:封閉的區域,不受森林法管轄。

中世紀狩獵的武器主要是在戰爭中使用的相同的弓和弩,槍或矛,劍 。短弓和長弓是最常用的武器;弩是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公元1100年左右)時引進的,但直到15世紀下半年,弩通常不再用於狩獵。

棍棒是婦女加入追捕的小型狩獵中時用來使用的,“野豬矛”也被使用過。在16世紀,□□也被引進用來狩獵,這時傳統的中世紀狩獵也開始發生變化了。

而在狩獵過程中,矯健的動物也加入了協助狩獵的隊伍。諸如烈馬、獵犬以及獵鷹。

歐洲中世紀家庭中是最重要的動物。一個大的家庭有很多不同用途的馬匹,馱馬用於家庭的日常託運工作,強大的軍馬在中世紀晚期的英格蘭可以賣到80英鎊。軍馬一般不會用於狩獵,因為它的價值過高。

用於打獵的馬的品質比軍馬要低得多,而且比現代的馬要小,但是它仍然有足夠的耐力將獵人帶到想去的地方,騎手也可以輕鬆地控制馬匹走過險峻的地形。這種馬對面野獸時也無所畏懼。

◎獵犬

打獵時,獵犬是必不可少的。其良好的嗅覺可以幫助獵人尋找到獵物。

獵鷹

在選擇用於打獵的鷹時,優先考慮雌性,因為雌鷹相比雄鷹來說,更加容易被馴服。

鷹在歐洲各地都能被捕獲,來自挪威和冰島的鷹通常被認為是質量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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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好多資料……就先放這麼多吧,睡了睡了hhhhhhh

提前跟大家說聲早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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