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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大漠與孤煙

加爾德大陸,獸族境內,匹伊德熱大漠。

這裡是大漠邊上,一灘戈壁旁的一座小酒館。

小木屋飽受著風沙的摧殘,在大漠騰騰的,裹挾著沙子和鹹水的熱風下搖搖欲墜,唯有三兩匹瘦馬,屋前插在沙地裡的酒館旗幟,還證明著這個小屋沒有被廢棄。

傑克伊萊姆是這家小酒館的老闆,他的兒子小伊萊姆是酒館的下手,兼廚師、服務員、以及保安和收銀員的業務,有了兒子跑腿,老傑克只用一整天窩在破破爛爛的酒桌後面,高高把腳蹺在桌子上,一點一點地品嚐自己調的爛酒。

客人沒來,可能不出幾天這裡的酒都會被他喝完。

這是常態每當父親拍著酒瓶屁股,將整個酒館僅剩的一滴酒倒進自己嘴裡的時候,小伊萊姆都會從離這裡十來公里遠的鐵路旁帶新的酒過來,這一批酒又夠老傑克生活個小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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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生意,倒也是不差,這酒館剛好建在了匹伊德熱大漠的入口處,從這裡進入大漠,便能到達大漠中心的“黃金大都”,獸族的黃金開採城市,戈登城。

黃金不管在哪個種族都是硬通貨,這種金屬品質高,對聖力的導引效率極高,非常適合用來製作高階法陣即使不用來製作法陣,僅用作裝飾,也是極為昂貴的金屬。

雖說大漠中心的黃金開採工作已經被獸族王室以及聖加爾德壟斷,但大漠何其廣闊,從幾十年前,戈登城發現了大量金礦開始,席捲整個大陸的淘金熱便從未停止過。

不去中心的戈登城,難道大漠的其它地方就沒有金礦了嗎?

答案在那些淘金徒的眼裡當然是否定的,只要有利益可圖,人們就從未停止過腳步。

老傑克從二十七……還是二十六年前,在這裡開酒館以來,就見過了形形色色的客人,獸族、妖族、蠻族,乃至魔族人……他們有前來戈登城工作的,有想在大漠其它地方找到金礦的,甚至還有想探尋大漠裡的遺蹟的、古墓的。

除了第一種客人以外,後兩種客人老傑克基本上都沒有再見過從另外的地方離開了,或著埋骨在漫漫黃沙中,誰知道呢?

他現在有個破破爛爛的酒館,有個十三歲的兒子,幾匹老馬,還有綠洲住地的妻子,釀著自家的麥子酒……年紀大了的他就想每日大酌一番後,經營著酒館,這輩子就過去了。

不過自己的兒子,小伊萊姆,似乎對這種生活很是不滿。

這不,他又在聽那些淘金客的胡言亂語了,一雙眼睛裡滿是嚮往。

小伊萊姆雖然年齡尚幼,可身體卻一點都不像小孩子,他們伊萊姆家是土生土長的獸族人,兔頭人身據老傑克年輕時候的考察,自家的血統應該是屬於什麼沙漠林兔,反正在沙漠的破天氣裡倒是有生存的條件。

小伊萊姆渾身長著棕色的短短的毛,和他老爹渾身亂糟糟的長毛不一樣,一雙大大的眼睛,永遠高高直立著的長耳朵,顯得那麼有精氣神,小伊萊姆的存在,讓這座死氣沉沉的酒館充滿了屬於年輕人的活力。

“你是說,離這裡不遠的地方,就有一座大金礦?”小伊萊姆捧著一瓶麥子酒,驚訝地問道。

“那是……咕咚……”坐在酒桌旁的是個健壯的狼人,他把一杯棕黃色的麥酒一下全倒進了自己嘴裡,抬手向自己身後那幾個狼人同伴,“我們這次就是為那座金礦而去咳!”

“聽說那座金礦,還有一隻可怕的異獸!一條十米長的大蜈蚣!”那狼人搶過小伊萊姆手中的酒瓶,直接把瓶口懟進自己的嘴裡,一瓶喝完,他已經有了明顯的醉意。

“老大,別喝多了。”他身後一隻略瘦弱的狼人按了按頭上帽子的帽簷,把帽簷放在自己的鼻子上。“今天還得完成那座洞窟的探索。”

“哈哈!那是!”為首的狼人爽朗地大笑了幾聲,揪著自己的衣領,似乎是受熱,解開了衣領露出了他厚實堅硬的胸膛,“不用你說……哈克曼!我心裡有數!本大爺可是堂堂中級二級使徒!”狼人用爪子咚咚地拍著自己。

“中級”小伊萊姆驚呼一聲,他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碰見使徒,而且還是級別這麼高的使徒!

跟老傑克閒聊時,老傑克就提到過,中級以上的使徒隨隨便便就能在聖加爾德的任何一個分殿裡,謀上一份差事,進了聖加爾德,那可以說是有了鐵飯碗,吃穿不愁了。

想不到這樣的一位強者也到了這裡淘金,難不成這大漠裡真有什麼寶藏不成?小伊萊姆憧憬地想到。

他從幫酒館幹活兒的幾年裡,除了從家的來回,從機車站的來回,就沒有再去過大漠的其它地方他現在多麼想跟著這一群狼人一起到那金礦裡冒險啊!

老傑克吸吮著酒瓶長長的瓶口,內心毫無波動地看著這群人的對話,他這二十來年看過了太多這樣的冒險家,淘金客,甚至連高階使徒也曾有所目睹但能夠活下來的,就老傑克所瞭解到的,可能連百分之一都沒有。

像自己這樣天天喝酒不也挺好,臭小子想什麼冒險!

老傑克看向時不時會漏下細沙的天花板,他實在是再清楚不過自己這個兒子的想法,所以故意裝出了這等頹廢的樣子,讓兒子留在自己身邊,在親情的捆綁下沒法兒自由地遨遊這片大漠。

他這樣的教育無疑是極為失敗的,老傑克自己沒有意識到他覺得大漠除了他們居住的綠洲,機車站,還有他們這座小酒館,其它地方包括戈登城都是兇險之地。

哪兒都別去才最好。

當他意識到自己教育有多失敗的時候那個時候,已經來不及後悔了。

“叮零零”本因為那狼人說完話後稍微安靜一點的小酒館,隨著酒館門被開啟,一串風鈴聲打斷了眾人各自的思考,他們都齊刷刷地將目光聚集到了門口。

包括一直窩在躺椅裡的老傑克也是直起了身子,把酒瓶頓在桌上,按著瓶身,另一只手撐著桌子,醉眼朦朧,但卻細細地眯著自己的兔子眼睛,想看清楚那來人:

毋庸置疑,那是個女人,不論是身形、相貌,還是紺青色長髮在腦後束成的高馬尾,都能夠看出來。

但稱其為“女人”似乎有些許不合適,她雖然身材高挑,看起來比一米七的小伊萊姆還要高上半個頭,可實在是太過年輕,就算眼神堅毅,表情也是冷肅,可臉上的稚嫩卻是能夠看出的

首先用排除法,她不是獸族。老傑克心裡暗自打著趣,又嘬了一口酒,看著那姑娘走了進來,隨便找了一張小桌自己一個人坐下。

她的相貌並不出眾,就老傑克這麼多年看過的姑娘,比她樣貌好看的多了去了,只是這姑娘的氣質實在是和周圍格格不入,像是出鞘的尖刀般鋒銳,似乎一靠近她就會被利刃所傷。

她把寬大帽簷的帽子和抱在手上的長袍放在桌上,伸手向桌面敲了兩下,示意酒保過來。

老傑克朝著小伊萊姆努了努嘴,小伊萊姆馬上反應過來,搓著手走到姑娘身前,客客氣氣地道:“您好客人,請問您要喝點什麼?”

氣質出眾的姑娘看小伊萊姆走了過來,也沒有剛進門時那麼冷漠,她先瞥了一眼小伊萊姆頭上挺得直直的兔耳,才對著他微笑道:“仙人掌水,謝謝。”

切,沒意思!那群狼人觀察了姑娘一會兒,實在是對不上自己的胃口,自顧自地開始喝起酒來。

“要我說,”那個為首的狼人又是幾杯下肚,已經喝得醉醺醺的了,“要女人,就應該要大胸大屁股的,最好還要年紀大一點的那種,有夫之婦……”

他瞥了安靜得坐在邊上的那位姑娘,繼續發表著他“高明”的見解:“有夫之婦,懂得配合你……不像那些小姑娘,躺在床上跟死豬似的!

“對對對!科林斯老大說得對!人妻才讓人回味無窮啊!那些小姑娘像什麼話!”周圍的狼人附和道。

邊上的姑娘接過小伊萊姆遞過來的仙人掌水,在小伊萊姆聽來都明顯輕薄羞辱的話,她好似完全沒有聽見,充耳不聞,淡定地將一杯清淡的水喝下肚。

喝完水後,姑娘從長袍裡掏出兩枚銀幣,丟在了桌上,轉身欲離去。

“喂!”

就在她快要走出酒館時,那為首的名為科林斯的狼人叫住了她:“小丫頭,你叫什麼名字?”

她回過頭瞄了一眼這些狼人,一秒不到,便回過頭去。

沒有得到回答的科林斯似乎被惹惱了,他的下眼皮顫了顫,呲起了自己的在嘴兩邊鋒利的犬牙,朝著姑娘咆哮:“我正在,問你的名字!別他媽不識好歹!”

小伊萊姆被這陣仗給嚇到了,他維持著收拾桌子的動作,那兩枚銀幣還被他夾在手指間沒有放回兜裡。

但老傑克還是在小聲小聲地嘬著酒這點小場面他要是都慌張,那他這二十來年的酒館豈不是白開了?

那姑娘轉過頭來,神色略微驚訝,但看上去似乎不像是被科林斯的聲勢嚇到了,那表情感覺是在表達另一個意思

“不識好歹的,是你才對吧?”

姑娘把她的表情所表達的意思講了出來,語氣冷冽。

沒人注意到,她墨藍色眼眸中的黑色瞳孔,陡然扭曲成了鋸齒形,宛如一道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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